
得而復失——簡牘流失海外之因
進入二十世紀,簡牘出土和以往大有不同,可說是近代簡牘出土史上的轉捩點。以往出土的簡牘屬偶然性質,而近代簡牘出土是在科學方法下,有目標的發掘。
在二十一世紀,三批戰國及秦代簡牘的發現,令歷史學家大為興奮,它們分別是里耶秦簡、嶽麓書院秦簡及清華戰國竹簡。這三批簡牘為戰國及秦代的歷史,提供豐富的實物資料,對於歷史學家而言是極為珍貴之物。
先秦時期及三國時代的史料都較為缺乏,原因在於秦始皇焚書坑儒,令先秦的書籍能流傳下來的少之又少。至於三國時代,陳壽所撰的《三國志》記載的史料不太詳盡,令史學家一直對三國時期的歷史感到較為模糊。
中國在二十世紀七十年代以前,所發現的簡牘年代,上有戰國,下有漢晉,唯獨是秦代的簡牘卻沒有發現,無論是史書或出土實物,均不見秦代的影蹤。可幸在1975年,考古人員在湖北江陵雲夢睡虎地發掘了12座戰國末年至秦代的墓葬,並在第十一號墓裏出土1155枚簡牘及80塊殘片,這是中國首次發現秦簡,為中國考古研究的一項重大發現。
1930年,中國瑞典西北科學考察團的瑞典籍成員貝格曼(Folke Bergman),在今天甘肅省境內的額濟納河流域古遺址上,開掘了60個考古區,其中在21 區里採集到總計上萬枚簡牘,因為這批漢簡出土地區是居於漢代張掖郡居延縣,故稱之為「居延漢簡」,為研究漢代社會歷史提供了珍貴資料。
1906年,英籍匈牙利人斯坦因到中亞作第二次考察,1907年2月,他向中國西北名城敦煌進發,3月下旬在敦煌漢代長城烽燧遺址內,發現為數約七百多枚漢文木簡殘片,這就是著名的「敦煌漢簡」。
簡牘雖然只有竹簡及木牘,但當中也有不同形制。考古學家根據出土的簡牘,大致分為五種,分別是簡、牘、檢、觚、楬,它們體積各異兼各有功能。考古發現的簡牘,不僅為研究古代史提供了信史資料,而且對中國書籍發現史也有實物例證。
在紙張未發明以前,人類用以書寫文字的載體是多種多樣的:古埃及人用尼羅河旁蘆葦草、希臘用蠟板記事、亞述人(今敍利亞人)把文字寫在泥板上、古羅馬人用銅鑄成法律條文……。中國在殷商時期主要是用獸骨、龜甲、青銅器作為書寫載體,後來又用較為貴重的玉石和絲帛代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