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兆春教授,军事科学院研究员。1937年2月生,江苏省高邮人。1963年毕业于南京大学物理系、1963至1996年从事研究工作,著有《中国火器史》、《中国科学技术史‧军事技术卷》、《中国历代兵书》、《中国古代兵器》、《中国历代名将》、《中国军事通史‧明代卷 (上)》;合著有《中国科学技术典籍通‧技术卷》、《中国近代化大辞典》、《军事知识辞典》等。1991年被评为研究员,1996年退役。曾多次受奖励,已问世的论著共三百多万字。
火药是中国古代四大发明之一,然而历史的发展证明,火药不是某个天才人物灵机一动的产物,而是中国古代劳动人民,医药家、炼丹家,在长期反复试验才配制成功的。
中国古代发明的火药,是将硝石、硫黄、木炭等捣碎,碾成粉末,经过拌和配制成混合火药。北宋初的兵器研制家便利用这种燃爆效应,制成最初的火器。
世界上最早的金属管形射击火器,是在中国元朝诞生的。元朝建立前,蒙古军已经在同金军和宋军作战中,学会了制造和使用火器的技术。
中国发明的火药与创制的火器,在十三世纪末至十四世纪前期经阿拉伯西传至欧洲后,被欧洲人仿制和改制成管形射击火器手持枪。
清军在两次鸦片战争中的失败,使国家和人民蒙受深重的灾难,一些具有改革思想的人接受和继承魏源“师夷长技以制夷”的理论,主张兴办军事工业。
阿拉伯人居住于欧亚大陆之间的阿拉伯半岛上,在科学文化上受古希腊、波斯及中国的双重影响。
北宋初创制的火药箭与火球,虽然在多次战争中显示了一定的优越性,但它们需要借助弓弩和重型抛石机才能发挥战斗作用,使用很不方便。
中国古代火器始创于北宋初期,这些火器经过北宋军队的使用和改进,发展为南宋时期的爆炸性火器铁火炮(宋代写作铁火炮)以及用纸或竹制成枪管的管形火器“火枪”。
由于炼丹家局限于炼丹之目的,忽略了炼丹过程中发现的火药成果,反而在他们的著作中谆谆告诫人们,在炼丹过程中切莫因硝硫炭合炼而造成灾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