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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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美圖,佚名(圖片提供:文化傳播/FOTO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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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維持父權制家庭的穩定,根據「內外有別」、「男尊女卑」的原則,儒家禮教規範要求婦女的道德、行為及修養,是為「三從四德」。當中的「四德」是為「三從」而存在,日後更成為支配中國婦女道德、行為、能力和修養的標準。「三從」最早見於周、漢儒家經典《儀禮‧喪服‧子夏傳》,在討論出嫁婦女為夫及為父服喪年限時,說「婦人有『三從』之義,無『專用』之道,故未嫁從父,既嫁從夫,夫死從子」。「三從」從服喪制演化為人際間主宰服從的關係,與漢朝倡導的「三綱」呼應,將家庭中的「父為子綱」、「夫為妻綱」,延伸至「從父」、「從夫」的觀念。「三從」引申為既為人之女兒、妻婦和母親的婦女,應對男性服從。婦女屈從由來已久,「女」字在商朝甲骨文中是屈身下跪的形象,《周易》有主張婦女順從專一、恒久事夫的卦辭,後來要求婦女殉夫守節,限制寡婦改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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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古代的婚姻是由父母包辦(中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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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從」包括「未嫁從父」、「既嫁從夫」、「父死從子」,當中的「從」包含聽從、隨從、服從、跟從等意思。「未嫁從父」是要求還未出嫁、住在父親家中的閨女孝順父母,聽從父權的話,「不違父命」就是「事親孝」。(按照孔子的解釋,「親」是指父母雙親,但又說「資於事父而孝母」。)除了日常生活照顧周到,還要在父親遇危難時挺身而出。「既嫁從夫」是要求出嫁為人妻的婦女隨從、服從、跟從丈夫。「從夫」始於女子出嫁時,迎娶儀式是「男帥女,女從男,夫婦之義從此始」,母親叮囑女兒不可違背丈夫的命令。當女子出嫁至夫家,按照丈夫的輩分、名分得到親屬稱謂(如子媳、嬸、嫂等)。妻婦視丈夫為「天」,有言「天命不可逃,夫命不可違」,必須順從、敬重丈夫,夫倡婦隨。如漢朝孟光對丈夫梁鴻「舉案齊眉」。妻婦還需代丈夫行孝,侍奉公婆日常生活,並為丈夫生兒育女。宋朝以來,「相夫教子」成為婦女最重要的職責。妻婦須對丈夫忠貞不貳,保持貞操,丈夫死後不事二夫,甚至殉夫。儒家倫理中有「尊母孝母」的傳統,母親對兒子擁有相當的權力。同時,《禮記‧郊特牲》又規定:「婦人,從人者也:幼從父兄,嫁從夫,夫死從子。」這裏的「從」就是「從其教令」,也就是凡事由父、夫、子做主之意。對寡婦而言,「從子」就是「從夫」的延伸,她不但要守節不嫁,還要含辛茹苦撫養兒子,遵從作為一家之長的兒子,由兒子決定重大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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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案齊眉」

典出於《後漢書‧卷八十三‧逸民傳‧梁鴻傳》:東漢孟光為丈夫梁鴻送飯食時,必將盛載飯食的木盤高舉至與眉平齊,從而顯示出夫妻互敬互愛,及後比喻夫妻相敬如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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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博物館民俗廳內的古代婚禮情景(中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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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德」初見於《周禮‧天官‧內宰》,內宰是教導後宮婦女的官職,教導後宮婦女「陰禮」(婦女遵守的禮儀)和「婦職」(婦女擔負的職責),當中較高職位的「九嬪」則教導婦學之法,如「婦德」、「婦言」、「婦容」、「婦功」。「婦德」是女教婦學中最重要的一項,鄭玄所說的「貞順」是「婦德」的核心。「貞」是堅守節操,守身如玉,對丈夫忠誠不貳;「順」即是《禮記》所說的「婉娩聽從」,對公婆、丈夫甚至對家族所有人謙恭有禮。「婦言」是禮教對婦女言辭方面的規定,最初是出於害怕能言善辯的女子會顛覆國家,《詩經‧大雅》曾罵褒姒「婦有長舌,唯厲之階」(即長舌婦為亡國禍首)。然而言語也是一種必備的修養和技巧,鄭玄認為「婦言」則指「辭令」,即指善於應對,說話得體。「婦容」是儒家對婦女的容貌修飾的特殊標準。孔子主張重德輕色,要丈夫對妻子「賢賢易色」,即主張重視妻婦的品德多於美色。婦女儀容須重質樸,去修飾,刻意修飾打扮等於引誘男子性情之慾,這近乎於「誨淫」。「婦功」指婦女從事的工作。性別分工是男主外事,女主內事,所以「婦功」幾千年的標準沒有大變化,主要以維持生活衣食所需的採桑養蠶、織作、負責飲食烹飪等事;還要奉養公婆、丈夫,生養孩子,招待賓客,準備祭祀用品和協助祭祀等。事實上,婦女承擔的「婦功」,不但能保證家庭得以延續,亦為歷朝國家賦稅收入的重要來源。

 

這種教育後來擴展至上層家庭,女孩十歲時於家中接受女師教育,教以「婉娩聽從」(德、言、容、柔順聽話),織布製衣,學習有關祭祀工作(如縫紉、備酒漿等)。出嫁前由族長教以「婦德」、「婦言」、「婦容」、「婦功」,完成培訓後舉行祭祀儀式,以成「婦順」。「四德」後來推至對所有婦女的要求,鄭玄則有此解釋:「婦德謂貞順,婦言謂辭令,婦容謂婉娩,婦功謂絲橐。」後世更不斷作出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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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載日期:
2022年05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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