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錦衣衞運作之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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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錦衣衞指揮使象牙圓牌,北京首都博物館。(圖片提供:孔蘭平/FOTO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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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最為後世詬病之施政,就是廠衞制度。廠衞是明朝各種直屬皇帝的偵訊機構之總稱,其職能是偵察文武百官的言行舉止。在皇帝特許下,可不經司法機構審判,直接懲治犯人。廠衞包括明太祖所設之錦衣衞、明成祖所設之東廠、明憲宗所設之西廠和明武宗所設之內行廠。除錦衣衞為外官,其長官指揮使由皇帝親信充任外,其餘各機構多由宦官執掌,令天下臣民為之震懾。他們殺人的手段極為殘忍,又不須遵守法律。如此接連不斷,至明朝末期,到了登峰造極的地步。朝野上下,都要聽命於武夫和宦官,真是可悲可歎。

 

錦衣衞的設立

錦衣衞成立於洪武十五年(1382年),直至明亡為止,前後共260年之久,可謂與有明一代相始終。錦衣衞除了執行偵查、逮捕、審訊等任務外,還有在廷杖時行杖及與法司會審的任務。

 

廷杖源於元代官場中上級可鞭笞下級的主奴文化,朱元璋雖然推翻元朝統治,卻繼承元朝的廷杖制度,並將其發揚光大。「士可殺,不可辱」在明朝是不適用的。士既可以殺,也可以辱。《大明律》雖無規定廷杖之法,但只要大臣觸怒皇帝,不管你官居何品,身受何職,立即杖罰。由錦衣衞的校尉負責執杖打人,由司禮監太監監刑。若受刑者昏迷,據說喝人尿能令其甦醒。若受傷青痕不過膝蓋,還能救活。在明憲宗前,受刑者不去衣。宦官劉瑾當權後,才令脫衣受打,以後遂成定制。

 

由於錦衣衞直接聽命於皇帝,故飛揚跋扈,目無法紀,完全不把三法司放在眼裏。犯人在獄中,受盡種種酷刑。在重刑之下,犯人求死不得,求生不能,只能根據審訊的需要,提供各種口供,故能迅速達到審訊的目的。犯人經常因不堪折磨而暴斃獄中。錦衣衞獄卒對此習以為常,他們也會經常在獄中洋洋得意地說:「今夕有當壁挺者。」所謂「壁挺」,就是「死亡」的代名詞。

 

不過,朱元璋深知特務政治危害匪淺,故在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下令撤銷錦衣衞,並下令「詔內外獄無得上錦衣衞,大小咸經法司。」就是一切案件均應交由司法機關審理。朱元璋為昭示廢除錦衣衞的決心,乃當眾焚毀錦衣衞刑具,以示永不重開之意。

 

然而,後世的發展並不遂朱元璋的意。朱棣從侄子朱允炆手中奪取天下,由於得位不正,害怕天下臣民在背後非議,於是恢復了錦衣衞。錦衣衞雖有逮捕權、審訊權,卻無定罪權,最後仍須將犯人交付法司判決。為此,朱棣又增設北鎮撫司,撫司內設有監獄。由於這些囚徒一般都是皇帝欽命逮辦的「欽犯」,故北鎮撫司獄又稱為「詔獄」。又因掌管詔獄,北鎮撫司職卑而權重,直接對皇帝負責,按照皇帝的好惡行事,不但不受司法部門監督,甚至錦衣衞長官也難以節制。

 

鎮撫司獄的殘酷恐怖,非常人所能想像。鎮撫司獄的一套刑具,多達18種。其中一種稱「拶」(粵音紮),將犯人十指夾上刑具,然後拉緊。此刑之施,頗有奇特之處,據說「緊拶則肉雖去而骨不傷,稍寬則十指俱折。」這尚是18套酷刑中最輕的,若用其他酷刑,一兩種就能致死,根本等不到 18種全部用過一遍。

 

宦官執掌東廠

只有錦衣衞監視和鎮壓臣民,朱棣尚嫌不足,又新設由內監執掌的東廠。朱棣起兵於北平,刺探宮中事,多以建文帝左右為耳目,許多宦官立過大功。故朱棣即位後,相當倚重宦官,乃至不惜違背太祖「內臣不得干預政事,預者斬」的遺訓,以宦官提督東廠。東廠的首領稱為欽差掌印太監,簡稱「總督東廠」或「提督東廠」。宦官與錦衣衞尊稱其為督主,士大夫稱其為廠督,是宦官中的第二號人物,其權勢僅次於司禮監掌印太監。由於其機構位於東安門,故稱東廠。最初東廠只負責偵查、逮捕,並無審判之權,但後來東廠為了擴張權力,也設立了自己的監獄。

 

東廠設有千戶、百戶、掌班、領班、司房等職務,惟親身辦事之人,乃是役長和番役。他們職責甚廣,幾乎無所不管,上至朝廷會審案件,下至朝廷各衙門坐班、六部各種文件,東廠都要參與監管,甚至市場上白菜蘿蔔的售價,也要記錄在案。為了鼓勵番役刺探告密,東廠對密報計件發給獎金,稱為「買起數」。番役刺探的事情不論大小,都通過太監交皇帝過目。東廠特務不但監視百官,連錦衣衞也監視,其權力之大,可見一斑。

 

西廠與內行廠

成化十二年(1476年),宮中出現「黑眚」異象和妖人李子龍勾結太監私入大內的事件。憲宗震恐,極欲了解宮外的情況,遂派御馬監太監汪直改裝易服出外私訪。一年後汪直回宮復命,很受憲宗器重。成化十三年(1477年)正月,憲宗設置「西廠」,由汪直提督廠事。汪直為壯大西廠實力,把錦衣衞中善於偵察的官校一一網羅門下。西廠在西城,東廠在東城。在汪直任提督時,西廠的規模不斷壯大。從各個王府到邊鎮,西廠校尉遍布大江南北。由於遍地耳目,縱然民間鬥雞遛狗之事,西廠也一目了然。只要稍有出格的言行,就會被從重治罪,不僅民眾人人自危,而且朝臣也惶恐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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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眚」

古代謂五行水氣而生的災禍,因五行中水為黑色,故稱「黑眚」。又說是一種能走動的不明物體,時人認為乃是一種妖異。

汪直為了邀功求賞,指使西廠旗校大肆逮捕所謂妖言惑眾之人。同時,部分貪求獎賞者,乃「妄報妖言」,製造假訊息以相投合,栽贓給一些無辜之人。錦衣衞校尉聞風而動,將涉案百姓統統逮捕入獄。由於人們無端被捕,自然拒不認罪,遂被嚴刑逼供,於是冤死者甚眾。於是,西廠打着「除奸保民」的幌子,不斷做着坑害良民的勾當。成化十八年(1482年),憲宗得悉汪直的惡行,遂下旨廢西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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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西廠太監瓷片,北京宦官文化陳列館(田義墓)。(圖片提供:聶鳴/FOTO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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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宗時期,大太監劉瑾當權,把特務政治發展到極致。西廠在正德元年(1506年)重開,由太監谷大用負責統領。但東廠、西廠因爭權奪利,勾心鬥角。在此情況下,劉瑾決定增設內行廠,由他本人直接指揮。內行廠的職能與東、西廠相當,但其偵緝範圍更廣,甚至連東、西廠和錦衣衞都受其監督。內行廠的酷刑異常殘酷,用重達150斤的枷鎖架在犯人身上,不少犯人沒過幾天就被折磨致死,官吏軍民冤死者達數千人之多。直到五年後劉瑾伏誅,武宗才將西廠和內行廠一併廢止。

 

總而言之,明代特務機關疊床架屋,特務網絡覆蓋全社會,天下臣民生活在特務的監視、威嚇之下。宵小之徒以告密為發跡之道,屈枉良善,魚肉百姓。明末學者沈起堂謂「明不亡於流寇,而亡於廠衞。」明朝滅亡的原因相當複雜,既有滿洲入侵、農民造反,又因昏君輩出,宦官專政,終至覆亡,故將明亡之因完全歸之於廠衞,未免失之片面。不過,廠衞橫行,逼害臣民,導致禮崩樂壞,人心渙散,則無疑使得明朝國勢頹敗,而沈起堂乃明朝遺民,對廠衞之害自然有切膚之痛。廠衞有查辦官吏貪腐之權,但明代的吏治並未得以澄清,反而是貪腐頗為嚴重的王朝,因為廠衞的權力不受監督,其自身也難免腐化。運用一種特權,去反對另一種特權,是無法消除腐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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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載日期:
2023年0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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