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目

中國慈善事業

20902ph022
20902ph022

中國最早的慈善思想萌生於三千多年前的先秦時期。早期的慈善事業主要由政府主持。比如,西周的政府就有應付災荒、安撫民眾的機關。以後的兩千多年間,佛寺慈善活動和由官紳階層發起的慈善活動逐漸興起。到了明朝後期,社會各個階層已經普遍參與慈善活動。

 

中國古代有一些獨特的慈善機構。例如,一些官紳自己出錢購置田產,設「義莊」,用於安撫貧窮的族人。這些義莊還設置義塾,幫助本族貧寒子弟入學。北宋著名的政治家和文學家范仲淹所創設的蘇州范氏義莊是比較早和著名的義莊。還有幾種專門收養棄嬰的機構,經費由官府和鄉紳提供。普濟堂多由地方鄉紳集資創辦,收養街頭無家可歸的窮人和無依無靠的老人。會館是地方性的組織,由各省縉紳、商人等在京師和各省城要地修建房舍,用於接待鄉人,聯絡感情,促進同籍人事業的發展。各種會館都設有慈善機構。

 

二十世紀以來,慈善事業向制度化、法制化轉變。三十及四十年代的抗日戰爭時期,在政府和民間慈善團體的幫助下,不少難民得以在戰火中倖存。目前,內地的慈善事業進入了一個新的發展期。

 

由於歷史原因,近代香港、澳門和台灣的慈善事業發展路徑和內地不太相同。香港的華人慈善事業興起於十九世紀中葉至二十世紀六十年代初期,促進了華人之間的互相支持。二十世紀六十年代以後,香港經濟迅速發展,慈善事業也隨之繁榮。港府也調整了福利政策,開始參與慈善活動。華人成功人士創辦的慈善基金會影響最廣,宗教性質的慈善團體也佔相當比例。

 

澳門慈善事業的開端可以追溯到1569年葡萄牙人設立的仁慈堂。最早的華人慈善機構則是1871年創設的鏡湖醫院。該醫院不僅施醫贈藥、安置病殘,也參與辦學、修路、殮葬等。抗日戰爭期間,澳門商會(後來的澳門中華總商會)和鏡湖醫院等參與了救助難民的行動。

 

1684年清政府統一台灣後,即參照內地情況,在台灣設立了慈善設施,社會救濟貧老無依者、流丐等。這是台灣慈善事業的開始。至甲午戰爭前夕,台灣社會慈善事業漸成規模。在日據期間,慈善事業的發展遭到嚴重破壞。蔣氏政權採取措施發展社會福祉事業,而戰後經濟復蘇也為慈善事業的發展創造了條件。知名人士、地方社團和社區及宗教組織倡立的慈善組織活躍。

 

古代中國的慈善思想集中反映了儒家「仁愛」觀、佛家的因緣業報說和慈悲說以及道家「賞善罰惡,善惡報應」的觀念。古代慈善活動有時也具有宗族社會的色彩,如「義莊」、「會館」就是以宗族關係和地域性為紐帶。近兩三百年,中國人接納了西方慈善福利觀,將之與中國傳統的「大同」、「平均」等慈善思想相結合,創造了古今貫通、中西彙聚的慈善觀。當代中國的慈善事業是建立在社會主義基礎之上,它正在逐步現代化和制度化,成為社會保障體系的有效補充和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力量。

作者:
上載日期:
2020年01月06日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