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目

中國慈善組織也有官、民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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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同善堂是1892年成立的民間慈善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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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里‧貝克爾(Gary Becker)在《中國慈善簡史》這本書中,對慈善的基本特徵做了概括:「作為一種行為,慈善所表現的基本特徵就是以積德行善為宗旨;作為一種事業,慈善所表現的基本特徵乃是以調節、和諧、補救、福利社會與人群為目標。」然而,慈善組織也有官方和民間的差別,以下將分別列舉兩種組織以便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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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里‧貝克爾(Gary Becker)

加里‧貝克爾(1930—2014),美國著名經濟學家。1951年獲普林斯頓大學學士學位,1951年和1955年分別獲芝加哥大學碩士和博士學位。1960年,即任哥倫比亞大學教授。貝克爾自1970年始一直任教於芝加哥大學,其著作被認為是芝加哥學派觀點的典型代表。他是現代經濟學領域中最有創見的思想家之一,並以在人力資本、家庭經濟學、人口等方面的研究著稱。1992年更榮獲諾貝爾經濟學獎。

官方慈善組織

北宋時設立的惠民藥局,當取《尚書‧泰誓》中「惟天惠民」之義。北宋仁宗在位時,因體恤病者缺醫少藥,頒《慶曆善救方》。同時在東京(開封府)始設惠民藥局,依處方製藥施給貧病之民。據現存資料來看,這應是兩宋時期第一所惠民藥局,後來逐漸推廣到全國各府州縣。它由官府出資設立,並依詔令頒行一些醫書作為標準處方,如《太平聖惠方》、《聖濟總錄》等。惠民藥局經費由常平倉支出。在救濟貧民疾病性命方面,惠民藥局發揮了一定作用。入清後惠民藥局便寂然消失了。

 

唐朝的悲田養病坊,從其名稱上即可窺見其宗教色彩。悲田是佛教用語,是佛教中諸福田之一。唐朝的佛教寺院裏設有悲田養病坊,並由專門的僧人負責主持。它實際上是一個集賑恤、收養貧病者和廢疾老人於一體的慈善機構。從武則天統治的長安年間開始,長安、洛陽及地方各州道的佛寺中都廣為設置悲田養病坊。但後來唐武宗廢天下佛寺,沒收寺院財產,並令眾僧尼還俗。至此,悲田養病坊遂告廢弛,無人負責管理。不過在短暫停頓後,又得到政府的支援和重視,允許其繼續存在。但是其慈善機構的性質和經營方式都已發生重大變化。它的名稱被刪去「悲田」一語,同時受到官府嚴格監控,與官府的關係也更加密切。其經費來源完全依賴官方,由國家酌量撥給田地,或送給病坊一些舊帳篷、毛氈等物資,以救濟貧病孤弱者,善源已不再主要取自民間,主管人員則由官府委派,佛寺遂逐漸喪失了管理權。

 

民間慈善組織

會館最早出現在明永樂年間,是各省縉紳為便利同鄉應試士人而在京師與各省要地而創設。入清以後,會館再趨興盛。會館成為明清時期一道獨特的社會景觀。作為一種地緣性組織,它通過舉辦各種慈善活動來聯絡鄉誼,敦洽鄉情,促進同鄉的事業發展。會館舉辦的慈善活動主要有助學、助喪、施醫、濟貧等四方面。會館的經費主要通過向社會勸募,尤其是在外地的同鄉中自願捐獻、各處富有的同鄉分攤集資,以及同鄉工商行業抽提等各種途徑獲得。會館的慈善機構對於慈善經費的使用和慈善活動的開展,立有相應的章程和規條,便於管理和督察。會館作為民間的鄉幫組織,通過開展慈善活動,在恤孤濟貧、純正民風、穩定社會秩序等方面發揮積極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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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提

抽提是舊時會館公所舉辦公用事業的籌款方法,即對各行業所屬店舖依據其經營範圍、營業分額按一定比例,分年或月提取款項充作公益事業費用。

善會與善堂是由民間經營的慈善團體設施,並始於明末。所有善會與善堂都建有固定處所,設專職管理人,而且都有房產田業,靠其租息維持善舉。舉辦善會與善堂,是出於個人的善心自發而生。其經費主要來自參與者或贊同者的善捐,即個人與團體的捐贈。在財務帳目上,往往做成財會報告書,並公開出版,供與善會、善堂相關的會員與捐贈者閱覽與審查。由民間經營的善會與善堂後來被地方官僚介入管理,便將重點放在行政組織問題上,顯示出更多的官方色彩。政府既對善會與善堂行使管理,經費上乃承擔津貼補助,並逐漸納入常例。許多善堂因此發展得更具規模。然而,無論有何變化,絕大部分的善堂始終不是真正的官方機構,而是官督民辦的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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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開封山陝甘會館,於明代建成,為山西、陝西、甘肅富商集資修建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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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載日期:
2020年01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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