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目

中國不同的社會階層如何創設慈善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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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南棠樾烈女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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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道教、基督教等宗教教義均以勸善相號召,其慈善思想對民眾有着較深厚的影響。各個宗教在不同的時期和地域,幾乎都建立有相應的慈善機構和團體,憑藉各自的經濟實力,競相對民眾廣布施捨,開展慈善救濟活動,以求達到勸善與濟世的目的。宗教慈善組織對民間慈善活動的貢獻主要體現在佈道勸善、濟貧恤窮、施醫給藥、育嬰撫孤、墓地看護、社會公益等方面。儘管宗教是以傳教為目的,但既然投入慈善救助事業,客觀上便做了有益於社會和人群的事,是需要歷史的肯定和讚譽。唐末及五代,由於受佛教影響,社邑隨之產生。社邑多由僧人和民間的佛教信徒自願結合而設,其名稱有如坊巷社、香火社、女人社、親情社、法社等。社邑除了供奉佛事,主要從事民間的經濟活動和生活互助。在災荒之年,大量難民流離失所,衣食無着。這時無論是寺院還是各種賑濟活動場所,均設粥廠、粥院以周濟貧民,如在唐開元年間,五台山清涼寺便設粥院。

 

明清時善會與善堂一直沒有忽視道德教化的重要性。然而經過雍正、乾隆兩朝政府的大力推動及一個多世紀的社會變化之後,善堂的理念發生了重大變化。乾隆後期以來大量出現的惜字會,與文昌信仰有緊密的關聯。清中後期善堂發展在價值取向上的獨特趨勢,我們姑且稱之為「儒生化」。比較著名的儒生化組織有清節堂、施棺助葬會、惜字會等。它們成立的主要目的是滿足儒生階層在精神上及信仰上的需要,更試圖保衞他們岌岌可危的社會地位,同時還宣揚了儒生階層的價值觀念。

 

隨着工商業經濟日趨活躍,至明清中後期,中國早期的資本生產萌芽。與此同時,人們開始反思自身的價值,認為只要以人為本,對他人生存和發展有益的事,無論大小都是有功勞。於是,在明末清初災荒頻繁發生的情況下,這些殷商富賈便和地方士紳一起,積極參與地方社會的災荒賑濟。商賈大規模地參與地方社會的災荒捐助與賑濟應是在入清以後,其捐輸賑濟的情形較明代無疑更加突出,賑濟災民的事例屢見不鮮。除了捐錢助賑外,商賈們還紛紛建立各種慈善助賑機構如義倉、義塚、善會、善堂等,或通過會館、義莊實施救助。特別是近代以來,商賈在社會慈善救助方面發揮救助的作用更大。如1876年起,中國北方魯、冀、陝、晉、豫等省發生持續四年的「丁戊奇荒」。無錫富商李金鏞與揚州紳商嚴作霖在青州設立江廣助賑局。在短時間內,澳門協賑公所、台南協賑公所、台北協賑公所等相繼設立,甚至在海外華僑聚居之處,如美國三藩市、日本長崎、橫濱等地的商人也設有籌賑點。這些籌賑機構之間互為呼應,使得當時的賑災活動形成一種網絡化的格局和態勢。

 

宗族性的慈善組織以義莊、義田為代表,而義莊、義田又以北宋范仲淹創立的范氏義莊最為典型。范氏義莊標誌着宗親慈善制度的確立。范氏認為自己顯貴,源於祖先之積德,若獨享這一成果,則是對祖先的背叛。於是捐出家資,設立義莊,為了賑濟和安撫貧窮不能自給的族人,適當供給一些日常生活及婚喪喜慶所需之物。義莊在一定程度及範圍發揮了慈善救濟的社會功能。自范仲淹首設義莊,許多封建官紳都紛紛效仿。至明清以後,富有之家設置義莊更成為一種社會風習,遍行於大江南北,成為民間慈善活動的一大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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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禹州「淮幫會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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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載日期:
2020年01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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