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中国不同的社会阶层如何创设慈善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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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南棠樾烈女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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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道教、基督教等宗教教义均以劝善相号召,其慈善思想对民众有着较深厚的影响。各个宗教在不同的时期和地域,几乎都建立有相应的慈善机构和团体,凭借各自的经济实力,竞相对民众广布施舍,开展慈善救济活动,以求达到劝善与济世的目的。宗教慈善组织对民间慈善活动的贡献主要体现在布道劝善、济贫恤穷、施医给药、育婴抚孤、墓地看护、社会公益等方面。尽管宗教是以传教为目的,但既然投入慈善救助事业,客观上便做了有益于社会和人群的事,是需要历史的肯定和赞誉。唐末及五代,由于受佛教影响,社邑随之产生。社邑多由僧人和民间的佛教信徒自愿结合而设,其名称有如坊巷社、香火社、女人社、亲情社、法社等。社邑除了供奉佛事,主要从事民间的经济活动和生活互助。在灾荒之年,大量难民流离失所,衣食无着。这时无论是寺院还是各种赈济活动场所,均设粥厂、粥院以周济贫民,如在唐开元年间,五台山清凉寺便设粥院。

 

明清时善会与善堂一直没有忽视道德教化的重要性。然而经过雍正、乾隆两朝政府的大力推动及一个多世纪的社会变化之后,善堂的理念发生了重大变化。乾隆后期以来大量出现的惜字会,与文昌信仰有紧密的关联。清中后期善堂发展在价值取向上的独特趋势,我们姑且称之为“儒生化”。比较著名的儒生化组织有清节堂、施棺助葬会、惜字会等。它们成立的主要目的是满足儒生阶层在精神上及信仰上的需要,更试图保卫他们岌岌可危的社会地位,同时还宣扬了儒生阶层的价值观念。

 

随着工商业经济日趋活跃,至明清中后期,中国早期的资本生产萌芽。与此同时,人们开始反思自身的价值,认为只要以人为本,对他人生存和发展有益的事,无论大小都是有功劳。于是,在明末清初灾荒频繁发生的情况下,这些殷商富贾便和地方士绅一起,积极参与地方社会的灾荒赈济。商贾大规模地参与地方社会的灾荒捐助与赈济应是在入清以后,其捐输赈济的情形较明代无疑更加突出,赈济灾民的事例屡见不鲜。除了捐钱助赈外,商贾们还纷纷建立各种慈善助赈机构如义仓、义冢、善会、善堂等,或通过会馆、义庄实施救助。特别是近代以来,商贾在社会慈善救助方面发挥救助的作用更大。如1876年起,中国北方鲁、冀、陕、晋、豫等省发生持续四年的“丁戊奇荒”。无锡富商李金镛与扬州绅商严作霖在青州设立江广助赈局。在短时间内,澳门协赈公所、台南协赈公所、台北协赈公所等相继设立,甚至在海外华侨聚居之处,如美国三藩市、日本长崎、横滨等地的商人也设有筹赈点。这些筹赈机构之间互为呼应,使得当时的赈灾活动形成一种网络化的格局和态势。

 

宗族性的慈善组织以义庄、义田为代表,而义庄、义田又以北宋范仲淹创立的范氏义庄最为典型。范氏义庄标志着宗亲慈善制度的确立。范氏认为自己显贵,源于祖先之积德,若独享这一成果,则是对祖先的背叛。于是捐出家资,设立义庄,为了赈济和安抚贫穷不能自给的族人,适当供给一些日常生活及婚丧喜庆所需之物。义庄在一定程度及范围发挥了慈善救济的社会功能。自范仲淹首设义庄,许多封建官绅都纷纷效仿。至明清以后,富有之家设置义庄更成为一种社会风习,遍行于大江南北,成为民间慈善活动的一大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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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禹州“淮帮会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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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载日期:
2020年01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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