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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代科舉如何分人種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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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統元年進士錄》(複製品)(圖片提供:左冬辰/FOTO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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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代開國初期不重視科舉取士,至仁宗皇慶二年(1313年),才正式頒佈科舉之制。其貢舉也只設進士一科,但卻實行蒙古人、色目人、漢人、南人分卷考試,兩榜錄取。元代仍沿宋代科舉採三級考試制度:解試、省試、殿試,但名稱則改為鄉試、會試、殿試。鄉試、會試:蒙古人、色目人為一榜,只考兩場試,作答500字以上即可;漢人、南人為一榜,需考三場試,作答字數則需1000字以上。殿試也是如此,漢人、南人作答限1000千字以上;蒙古、色目人則只限500字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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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目人

指當時西域諸國人,如欽察、回回、唐古特等皆為色目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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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人

指居住在長江流域,受南宋統治的中國人。

鄉試、會試時,蒙古人、色目人、漢人、南人的錄取名額相同,鄉試分別各為75人,會試分別各為25人。殿試之後,同宋代一樣,唱名賜第、放榜。所不同的是,元代是作兩榜,張掛於內前紅門的左右兩邊。元代尚右,於是以蒙古人、色目人為右榜,漢人、南人為左榜,各有榜首,因此每科考試都有兩名狀元。

 

蒙古人、色目人、漢人、南人分卷考試,以及兩榜錄取的方式,反映出元朝的民族歧視政策:第一,考試內容的難易程度顯然不同;第二,錄取比例也顯然有很大差異。蒙古、色目人應舉者遠遠少於漢人、南人,而其錄取名額相同,這樣,蒙古、色目人的錄取比例要比漢人、南人大得多;第三,右榜高於左榜,有尊卑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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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國子監內的元代進士題名碑,為現存最早的進士題名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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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載日期:
2020年0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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