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務院先後於2006年、2008年、2011年和2014年公佈了四批國家級項目名錄(前三批名錄名稱為「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實施後,第四批名錄名稱改為「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共計1372個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按照申報地區或單位統計,共計3154個子項。2006年5月20日,國務院發出《關於公佈第一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的通知》,批准第一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共計518項),並正式公佈。
國家級名錄將非物質文化遺產分為十大門類,其中五個門類的名稱在2008年有所調整,並沿用至今。十大門類分別為:
中國曲藝品種十分豐富,至今仍在民間流傳的曲藝品種約有400個,流佈於中國各個地區各個民族。入選第一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的曲藝項目共46個,至2019年,共有193個。
民間舞蹈是廣大人民所創造、世代相傳、在日常生活場所表演的各種傳統舞蹈,它是民族民間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一個重要類別。在第一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中,共有41種流傳於各地域、各民族的優秀民間舞蹈項目入選,截至2019年,增至324種。其中包括在漢族聚居地區廣為流傳的秧歌舞、獅子舞、龍舞;彝族的葫蘆笙舞;蒙古族的安代舞等。
民間音樂是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在第一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中,共有72項中國民族民間音樂入選。其中包括已經進入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公佈的「人類口述與非物質遺產代表作」名錄的中國古琴藝術,另外還有新疆維吾爾族木卡姆藝術和蒙古族長調民歌,以及江南絲竹、西安鼓樂、南音、廣東音樂、侗族大歌、回族的花兒等著名的民族民間音樂。至今,這門類已增至401個項目。
民間文學又稱口頭文學,是非物質文化遺產中的重要類別,主要是通過口耳相傳的方式產生並流傳於民間的口頭文學創作。進入第一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中的「民間文學」項目共31項,至2019年則增至231項。其中有中國少數民族的三大史詩──藏族的《格薩爾》史詩、蒙古族的《江格爾》和柯爾克孜族的《瑪納斯》;有壯族的劉三姐歌謠、彝族的《阿詩瑪》長篇敍事詩等少數民族著名的口頭文學經典;有漢族流傳久遠的著名傳說如梁祝傳說、孟姜女傳說、董永傳說、西施傳說、濟公傳說、白蛇傳傳說等;也有耿村民間故事、青林寺謎語等,至今仍在民間鮮活流傳,散發着具鄉土氣息的民間文學形態。
耿村
河北省城市,距離省會石家莊45公里,被譽為中國民間故事第一村。在這條村子裏,無論是老幼,人人都會講故事,所以亦被稱為故事王國。
青林寺
在長江與清江交匯處的小山村。村內僅住有九百多人,村民幾乎都會打謎語。所以被稱為「中國謎語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