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目

古代郵驛的衰滅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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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弘治十四年的驛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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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沈括《夢溪筆談‧官政一》介紹,北宋驛傳制度有「步遞」、「馬遞」、「急腳遞」三個等級。其中「急腳遞」速度最快,可以「日行四百里」。宋神宗熙寧年間又設「金字牌急腳遞」,據說可以「日行五百餘里」。宋代傳遞官府文書的驛站通稱為「急遞鋪」。凡有官府文書送到,立即傳遞,不分晝夜,風雨無阻。此後元、明、清各代仍然沿用「急遞鋪」之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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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急遞鋪權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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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史‧兵志四》說:「元制『站赤』者,驛傳之譯名也。蓋以通達邊情,布宣號令,古人所謂置郵而傳命,未有重於此者焉。」「站赤」或寫作「展齊」,據說原義可能是指「管理驛站的人」。大致從元代起,「站赤」已經成為「驛站」的同義詞。元代郵驛系統的實際效能,在當時具有領先於世界的水準。元帝國以地跨歐亞大陸之廣闊影響,連續萬里遠征之宏偉經略,在世界歷史上寫了光彩奪目的一頁。世界史學者也注意到,較為完備的驛傳制度,是元代政治軍事成就的重要條件。以元帝國的疆域而論,元代經營的驛路總里程遠遠超過偏安東南的宋朝,與漢唐相比也堪稱宏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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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代驛站乘馬銅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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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疆域遼闊、統一繁盛。這一時期驛政也日趨成熟,主要表現在完善的驛傳制度,全國郵驛網絡通達,甚至清代在西藏也設立了郵驛機構,稱作「塘」,東北和西北地方郵驛的開拓也受到重視。然而隨着社會經濟發展,郵驛制度的弊病也逐漸顯露出來。明清兩代都曾改革驛政。朱元璋稱帝之初,就針對元代驛制的弊病,為明代郵驛「立法垂憲」,明確規定郵驛系統的基本任務是「專在遞送使客,飛報軍務,轉運軍需等物。」他在位期間,曾經多次嚴厲處理違反驛令的貴族官僚,據說一時驛遞制度較為嚴明,民間安寧,「里甲不擾」。之後,明朝首輔張居正的郵驛改革發揮了更為顯著的影響。針對當時在位者常濫用郵驛,進行大量私娛活動,造成驛務廢弛的現象,張居正從限制官員的馳驛特權入手,如規定非官職人員不得侵擾郵驛,官員只能按國家規定的級別享用食宿,不得違規提出奢侈的要求。為了推行改革,張居正以身作則樹立典範。不過在他死後,他的改革全被廢除,明代的郵驛又再陷入混亂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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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甲

里甲制度是明朝的基層組織形式,由明太祖制定,這規定是為了便於推行黃冊制度。黃冊以戶為單位,詳細登載鄉貫、姓名、年齡、丁口、田宅、資產,並按從事職業,劃定戶籍,主要分為民、軍、匠三大類。里甲制的每110戶編為一里,由丁糧最多的10戶擔任里長,其餘100戶則稱為甲首。各里中無力承擔差役的鰥寡孤獨人戶,則帶管於110戶之外,稱為畸零戶。10名里長以10年為一個周期輪流應役,先後順序根據丁糧多寡預先編排,每年由1名里長率領10名甲首應當差役,並負責管理一里之事。

清朝時,雍正帝即位不久後,就在給兵部的上諭中指出:「驛站關係重大,經朕屢加嚴諭,然其間積弊,難以盡詰。有在官之累,有在民之累。」究其弊端,在於「官吏通情受賄」(《雍正實錄》),於是宣佈,違反規定而多用驛夫驛馬,地方可以據實舉報,以便有關部門予以嚴肅處罰。清朝末年,儘管郵驛管理形式有所調整,但在西方郵政制度的衝擊下,最後仍走上衰滅的命運。1913年,北洋政府宣佈將驛站全數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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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皇太極的滿文信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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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載日期:
2019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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