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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如何規範郵驛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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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嘉峪關5號壁畫,反映了當時驛使出行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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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驛,是中國古代一種通信和交通形式。在先秦時代,以車傳送稱作「傳」,步遞稱作「郵」,馬遞稱作「驛」。為驛傳設置的中途停駐之站稱作「置」,為郵遞設置的中途停駐站稱作「亭」。由郵傳與驛站設施和機構組成的郵驛系統,通常由政府管理,主要為政治、軍事服務,承擔傳遞文書、接待使客以及轉運物資的任務。

 

西周王朝時,全國已經有通達的交通網絡,其中的主要幹線被稱為「周行」或「周道」。當時的交通系統,還包括廬、舍、宿、路室和候館等提供行旅飲食休宿的設施。春秋時期,馹(驛站專用的馬車)、遽(義:快速)、傳、傳遽等郵驛機構在各國已經發揮作用。戰國時期,郵驛系統更為進步,據《韓非子‧難勢》說,當時已經形成「良馬固車,五十里一置」的郵驛體系。

 

秦漢時期郵驛的主要特點是制度得以確立,效率有所提高。根據《晉書‧刑法志》所載《魏律序》的說法,秦時已有「廄置」、「承傳」、「副車」和「食廚」等有關驛傳的法律,其律文對後世仍然有深遠影響。湖北雲夢睡虎地秦簡的法律文書《行書律》中規定傳送文書和收受文書,必須記錄發文及收文的月、日、朝、夕,以便及時回覆。文書若有遺失,應當立即上報官府。未能按照要求及時送到的,要加以追究。一同出土的法律文書還有《傳食律》,規定為行傳(即送遞文書的人員)供應米、醬、菜羹、鹽以及芻稿(飼養牲畜的乾草)的定量。而在湘西里耶古城出土的秦簡「遷陵以郵行洞庭」的文字,更被考古學者視為中國發現最早的書信實物。漢承秦制,驛傳系統愈來愈完備,使臣出行、官員往來、政令頒佈和文書傳遞,安全與效率都得到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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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庸關是秦漢至明清由中原通往北方的重要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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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列國紛立的魏晉南北朝時期,不同地區的郵驛依然得到發展,例如,劉備曾經經營川陝驛道交通。這時期郵驛發展的一個重要特徵,是紙質文書得以普及。據說左思《三都賦》寫成之後,紙逐步取代了簡牘,使傳遞郵書更為便利。同時,北方少數民族政權沿用了中原傳統的郵驛制度,融合其民族專長,驛騎表現尤為突出。據說後趙效能極高的資訊傳遞系統曾經令東晉人讚嘆,於是在北方作戰時,有「賊之郵驛,一日千里」的顧慮(《晉書‧蔡謨傳》)。這一時期,傳舍與亭的功能一部分由驛承擔,一部分由新興起的私人旅店和僧寺取代,亭傳逐漸被廢除。曹魏政府曾經改革法制,命令司空陳群等參考漢律,制定魏法,並修改郵驛法律。新改定的魏法廢除《廄律》,擇取其中符合實際的內容,成《郵驛令》。曹魏的《郵驛令》是第一部明確「郵驛」的專門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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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河南鄧縣出土的南朝牛車畫像磚,可見牛車在魏晉南北朝時期相當普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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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載日期:
2019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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