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季蓮,新疆藝術研究所前所長、新疆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員。是「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中國新疆維吾爾木卡姆藝術》專案負責人;新疆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專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2006年被國家文化部授予文化部優秀專家稱號;2007年被國家文化部評選為文化部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先進個人;2008年被評為自治區第九批有突出貢獻優秀專家;享受國務院特貼專家。主持完成了多項國家級藝術科研專案,重點如下:主持完成了藝術科學九‧五重點科研課題《中華舞蹈誌‧新疆卷》。該卷已於2007年12月由上海學林出版社出版,填補了新疆舞蹈研究的一項空白。2009年該卷獲第三屆《天山文藝獎》作品獎。主持完成了教育部重大課題《中國新疆維吾爾木卡姆藝術》資料庫課題。主持國家重點藝術科研課題《維吾爾歌舞藝術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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