妾,又称下妻、小妾。古代娶妻纳妾,这一娶一纳的用字不同,大有讲究,反映了封建社会等级森严的妻妾制度。纳妾仍属于一夫一妻制,只是妾不属正妻,不能算做合法配偶的。妾没有资格“事宗庙”,没有参与家族祭祀权利,所生的儿子也不能作为夫家首选的继承人,妾死后也没有被祭的权利。古礼制不允许以妾乱妻。如果要和一夫一妻制区分,可谓“一夫一妻多妾制”。
远古氏族社会时期,出现了一种氏族首领才有资格实行的婚姻制度“媵制”。即首领迎娶妻子时候,女方陪嫁一定数量的姊妹或女奴,属于媵妾。
古代典章制度书籍《礼记》记载:“妾合买者,以其贱同公物也。”同样是与丈夫共枕、为丈夫生育儿女,妾却不过是买来的物品,被玩弄的对象。《礼记‧内则》:“聘则为妻,奔者为妾,父母国人皆贱之”、“良贱不婚”。即规定:如果青年男女暗自相约私奔,则女方没有资格为妻,双方家族和社会都认为她不过是一个妾而已。
在封建社会宗法制下,为了广嗣续,不只皇宫内多次选美,嫔妃众多。上层社会也广为置妾。明代《万历会典》规定:亲王可纳妾十个,而郡王在结婚之后,如果二十五岁还不生育,可纳妾两个,如果三十岁还不生育,可再纳两个。至于庶民,只有到了四十岁无子,才可纳妾。
古典名著《红楼梦》对清代妻妾制有详尽描述。在贾府,妻子尊称为夫人,当家作主,料理财政。妾室只是主人泄欲和生儿育女的工具,称为姨娘。妾在夫人面前是奴才,只有在奴才面前才算主子。夫人生的孩子叫做嫡出,而姨娘生的叫做庶出;嫡出的自然高贵,而庶出的低人一等。贾政妻子王夫人生的宝玉,贾府上下如获至宝,呵护有加,是妾室赵姨娘生的贾环望尘莫及的。
解放后,纳妾长期被禁。近年一些权贵和有钱人“死灰复燃”,明里暗里地“认干爹”、“包二奶”,当事双方不以为耻,还不无炫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