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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权独大—宰相在政治体制中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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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徽宗任用奸臣蔡京为宰相,蔡京劝徽宗及时行乐,安享太平。徽宗更偏宠信那些善于迎合他心意的小人。(图片提供:视觉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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宰相是辅助君主的人,权力可谓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宰相需要“掌丞天子,助理万机”,担任政府的总管,以协助君主治理国家。宰相既是君主的总管,又是朝廷官员的领袖,难免会对独尊的皇权构成一定压力。因此,随着君主专制政体的巩固及发展,君主权力就不断膨胀,而宰相权力也逐渐受到分割、制约,以至削夺,最后连名义上的职衔都从历史上消失了。

 

根据唐代史家杜佑的《通典‧职官‧三公总敍》所载,周代设有少师、少傅、少保三公,三公以师道辅佐天子。秦始皇统一天下,设置丞相一职,以总领百官,参与军国政事。西汉初年,丞相地位仍然十分显贵。君主发布的诏令,都有丞相的副署。在日常的交往中,君主也以相对平等的礼仪对待丞相。丞相犯错,君主即使施罚,也会顾全其体面。

 

西汉中叶,宰相制度开始发生重大变化。元朔中期,汉武帝任用公孙弘为丞相。公孙弘以平民布衣的身份踏进仕途,擢升丞相,打破汉初以功臣勋戚封侯拜相的惯例。然而,宰相为平民出身,却扩大了君相之间的差距和隔阂。武帝晩年,拣选亲信大臣侍从左右,特授予大将军、太傅等职衔,与掌管文书奏章的少府属官尚书等,组成宫中决策机构,称为“内朝”。原来以宰相为首的政务机构则称“外朝”。在这种情况下,宰相身在外朝,难以参与决策,其权力就逐渐被削弱了。及至东汉,光武帝为了强化皇权,进一步提高内朝尚书的权力,所谓“政不任下,虽置三公,事归台阁。自此以来,三公之职,备员而已。”

 

曹魏时,君主开始任命内臣中书起草诏令。从此,相权中最重要的造命决策权就归于中书了。尚书也逐渐脱离少府,发展为中央最高的行政机构。这时候,另一个内侍组织“门下”,也开始参与掌管规谏违失、发布诏令等职务。这样,宰相的权力,实际上已为尚书、中书、门下三个独立机构所分担。

 

唐代正式确立尚书、中书、门下三省制,分理宰相职务。三省长官共议朝政,组成一个具宰相职能的群体。三省各有所司,职掌分明,可以互相制衡,防止宰相弄权。此外,君主也往往直接指派其他官员,赋予“同平章事”的职衔,参与宰相的工作。这样,三省组织可以随意扩大,宰相权力也就更分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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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朝宰相裴度,字中立,历任唐宪 宗、穆 宗、敬 宗、文 宗四朝宰相,封晋公。一生的最大功绩就是竭尽毕生精力平藩镇,恢复唐中央集权,号称“中兴贤相”。后因奸臣所陷,裴度三起三落,几度入相,几度出藩。(图片提供:视觉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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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在唐制的基础上,把相权明确分为三部分:以中书门下省掌理政务;另设枢密院,专掌军政;又设三司使,专理财政。这些措施进一步把财务及军事权力从相权中分离开来。元代认为三省制束缚皇权,壅塞政务,只实行一省制,以中书省独掌相权。明太祖朱元璋标榜恢复汉官威仪,实际上却承袭元制。他在洪武十三年罢免中书省,正式废除丞相一职,亲自统率吏、户、礼、兵、刑、工六部的行政事务,并设置殿阁大学士,充当顾问。明成祖时,选拔翰林学士常侍于文渊阁,参与机务,正式成立内阁。明仁宗以后,大学士专任“票拟” ,班次在六部之上,其中一人为首辅,责问宰相。不过,内阁的组织,不如历代的宰相机构;首辅的职权,亦不如汉唐的宰相。这是明代宰相制度的一大变化,亦为相权削弱、君权进一步集中的重要表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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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拟”

票拟是指明代外廷官员呈递的奏议和来自全国的奏章,需经通政使司呈内廷,先交皇帝阅览后发至文渊阁,由内阁大学士以皇帝的名义拟作批答草稿,用小票墨书贴于奏折上以供皇帝御批,此即称为“票拟”,亦称“拟票”、“票旨”、“条旨”、“调旨”。实际上是由内阁代拟“御批”的稿本,供皇帝决定是否采纳。在君主专制体制下,掌握代替皇帝起草批示的职权,其重要意义可想而知。

清代在明代内阁制的基础上,增设军机处。寻常吏事,仍由内阁票拟;重要政务,则由军机大臣奉旨办理,遵旨而行,而无决策权力。这样,君主居中下令,毫无阻挠,可谓大权独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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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故宫军机处,是清朝的中枢权力机关。(图片提供:海峰/FOTO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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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载日期:
2022年0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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