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康熙有何经济措施纾解民困?

0117phn004_01
康熙皇帝朱批奏折(复制品),清康熙五十七年(1718年),广东省博物馆藏品(图片提供:杨兴斌/FOTOE)
0117phn004_01

康熙皇帝在治理国家上有多方面的建树,他致力发展经济。中国封建社会最后一段黄金岁月──康雍乾百年盛世,始自康熙,也是由康熙奠定基础的。

 

奬励农耕

康熙深明“国家赋税皆出于农”的道理,采取多种措施鼓励开垦土地。他明文规定土地有数年无人耕种的,开垦后归垦荒者所有,不许原主复问,通过产权归属,大大提高农民垦荒的积极性。康熙还延长垦荒的起科(即开始征税)年限,下令“通计十年方行起科”。虽然这项政策没有得到彻底执行,但已大大减轻了人民负担。其后,已开垦而未起科的土地日益增多,康熙的态度仍然是“国用已足,不事加征”。同时,康熙还严惩了一批虚报垦荒成绩的官员,以免他们加重农民的负担。到了康熙晚年,全年田土数目已超过明代中后期。

 

改革税制

康熙通过改革赋税的征收制度,平均税役负担,防止官吏舞弊。他推行的措施主要有以下几项:一、均平里甲,按田亩均役,取消了绅户的免役特权;二、总征通解,在各省所制的赋税单册上除去繁杂项目,催报统一,支给统一;三、推行“截票法”,将每户要纳的税款按月分为十限,发给限票,限票由一式两份改为三份,一存州县,一存纳户,一存差役,官吏如强留纳户票不给,纳户可告发;四、订立“滚单法”,在每里之中,或五户或十户,制为一单,发给甲首,由甲首逐户催收,自行把税款放入钱柜加以封存。

 

冻结丁赋

清袭明制,地税、丁税分征,豁免田赋不等于减轻丁税。为了避免交纳丁税,大量新增人口不入户籍,流动人口愈来愈多,国家难以统计和管理。康熙果断地宣布滋生人丁永不加赋 ,把全国丁银基本固定,农民负担相对稳定,减少流亡,结果掌握的人丁数量逐渐接近实际。最重要的是,由于丁银固定,朝廷可以实行“ 摊丁入亩”制度,将丁银摊入土地,地多的多纳,地少的少纳,无地者免纳,既解除了无地农民的丁银负担,也减少了户口的隐漏,有利于社会秩序的稳定。

 

南巡及治理黄河

黄河流域经过数千年的开发,生态环境不断恶化,水患日重。康熙亲政前,黄河一年数决,严重影响了社会安定。康熙亲政后,极为重视治理黄河,每有水,命人将决口之处绘图呈上,他曾说:“从古治河之法,朕自十四岁,即反复详考。”为了治河,康熙六次南巡,冒着寒风,沿堤勘查地势,一日往返数百里,与河臣讨论治河方案。由于工程浩大,水情复杂,治河短期内未见成效,河臣受到各方责难,康熙还加以安慰。到了康熙四十二年(1703年),治河成效显著,史载“洼下之区,俱得田禾丰收,居民安晏”。

0117ph001
黄河经常发生水灾
0117ph001

开放海禁

清初,为截断沿海人民支持郑成功反清队伍,清廷强令人民向内陆迁移,而且“片板不得出海”。平定台湾后,东南沿海地方官吏纷纷上书要求让人民回到原处,康熙马上批准,并派官员前往落实,恢复百姓原有的田地产权。康熙还鼓励开海贸易,推行轻税政策,一再指示官员不可“任意加征,以致病商累民”,要“从公征收,无滥无苛”。康熙的政策促进了东南沿海贸易的发展,北至宁波、上海、天津、锦州,南至粤东,东渡台湾,一年往来数次;至吕宋、苏禄、实力、噶喇巴,冬去夏回,一年一次。中国赴日本的船舶数量也在几年里大幅增长。

 

停止圈地

满清入关后,把北京方圆五百里原属明朝皇室、贵族和宦官的“无主”土地分赐八旗官兵,最终更演变为旗人可任意圈占民间土地。满人不擅经营,如果圈后土地荒芜,还可以换取好地。结果土地上的农民家破人亡,流离失所,有的被迫成为满人庄园的农奴。康熙继位后,曾下令停止圈换土地,但鳌拜从中作梗。康熙八年(1669年),鳌拜被除后,康熙命令“圈占民间房地,永行停止”。从此大规模圈换土地受到制止,但零星者仍时有发生。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再次下旨不许重新圈占民地,最终结束持续了数十年的圈地悲剧。

 

开仓赈灾

康熙认为自古以来,官僚的各种不良行为中,以隐瞒灾情最为恶劣,凡是报灾延迟的官员都要受到惩罚,相反,擅自动用钱粮赈灾的官员,可免于处罚。康熙九年(1670年),淮扬地区大水为患,灾情严重,康熙不惜截留运往京师的漕米赈灾;康熙十八年(1679年),京师发生地震,波及附近州县,康熙除拨款救济外,更在五城设厂赈灾,派医生为灾民治病。从此,每年冬天至年终,在五城设厂赈灾遂成定例。康熙二十八年(1689年),直隶旱灾,康熙赈灾之余,还资助贫民购买耕牛和种籽,以便及时春播;康熙三十年(1691年),陕西旱灾,官员未及时上报,康熙在革除失职官员外,还取消元旦筵席,以表达对灾民的挂念。

作者:
上载日期:
2021年10月21日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