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中国慈善事业如何走向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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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香山脚下的幼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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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两代是中国自然灾害的频发期。明清两朝的统治者也承续前朝各代的救助措施,从备仓积谷,发仓给粟,煮粥应饥等方面救济灾民。朱元璋建立明朝后,各地的义、社、常平仓在政府督导下,逐渐得到恢复。清入关以后,这些赈灾机构照例在全国各地设置。清代在沿袭旧制的基础上,又进一步完善,形成了一整套详备、严密的救灾济民制度。明清时期,地方士绅和商贾逐渐成为大灾期间赈济和灾后重建的重要力量。清代绅商捐输赈济几乎在全国各地都有例证。

 

育婴慈幼事业在两宋比较发达,但在元明两朝走向衰落,直到明末,育婴慈善事业才逐渐复苏。十六世纪末十七世纪初,受西方耶稣会传教士的影响,一些封建士大夫如李之藻、杨廷筠等人成立育婴组织。育婴事业大力振兴是在清朝立国之后。在历代统治者中,雍正最为突出,他诏令地方各州府设置育婴机构,大力推动清朝慈幼事业发展。清朝中后期,全国各地成立的育婴机构多种多样,如六文会、济婴堂、保赤局等。清代各育婴堂的育婴方式基本上可以划分为堂养、寄养、自养三种。

 

明朝中叶,民间慈善事业迅速崛起,成为在官方之外兴办慈善事业的重要力量。明清时期的民间慈善团体和机构主要有普济堂、会馆、义庄及各种善堂善会。会馆最早出现在明永乐年间,是各省缙绅为便利同乡应试士人旅居而在京师与各省城要地创设。入清以后,由于实行流官制度和社会经济繁荣,会馆又兴盛起来。义庄由北宋范仲淹首创,此后,各地设义庄置族(义)田渐成风气。宋明以来,佛教、道教的劝善书在江南地区非常盛行,社会各阶层广泛回应,以致善堂林立,善会风行。

 

中国慈善事业的近代化发轫于晚清光绪初年,民间社会兴起大规模的义赈。而真正具有近代意义上的慈善事业则出现在戊戌期间。一些维新人士较有系统地论述了慈善事业的功能和作用,提出一系列改革慈善机构的主张,进而导致人们的思想,特别是慈善界人士,以及慈善事业的变化,酝酿和萌生了近代色彩的慈善理念。随着维新运动失败,慈善事业曾一度衰落,但在以后的自治运动和新政的推动下,又得以恢复和发展。旧式的善堂、善会开始转变为近代新型的慈善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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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施粥情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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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民国以后,慈善事业开始制度化、法制化。抗日战争爆发后,数以千万计的民众被迫流离失所,救济难民成了这一时期慈善事业最重要的内容。抗战胜利后,面对战争留下的千疮百孔,国民政府成立行政院善后救济总署,接受联合国善后救济总署无偿提供的物质援助,以重建和平家园。新中国政府从1945年10月开始,进行了为期一年的急赈、难民遣送、医药救济等;从1946年9月开始,又进行了为期一年多的“以工代赈”等方式的各类善后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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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庆龄与中国福利院的小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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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许多民国年间创办的慈善机构已处于瘫痪或解散状态。1950年,政府将救济福利事业提上日程,对旧有的慈善机构改造及认可,并新设了一些社会福利机构,颁布了《劳保条例》和《劳保条例实施细则修正案》等相关法规。然而,新中国建立后的慈善事业由政府完全包办,走上了一条慈善福利国家化的道路。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确立“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使慈善事业的复兴具备了条件。1981年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成立,1994年中华慈善总会创立。民间慈善机构纷纷建立,慈善活动也频频开展起来。内地的慈善事业进入了一个新发展期,并将沿着非政府、法制、专业、普及等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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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载日期:
2020年01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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