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古代快递员是怎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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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治五年(1866年)黔城公利信局信函的正面和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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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人詹应甲在《保安驿丞张焕死事》诗中,用“官卑未有如驿吏”形容驿吏社会地位的低下。明代无名氏《鸣凤记‧林公理冤》描写驿吏的日常生活:“驿宰风骚,乌纱叶叶嚣。趋迎当道,走得腿无毛。”说驿吏身穿制服,头戴乌纱帽,看起来十分风光,然而在驿道上迎来送往,风尘仆仆,其实苦不堪言。

 

驿吏日常工作状况是:凡铺卒皆腰系革带、悬铃、持枪、挟雨衣、携带文书以行。夜间执行勤务则手举炬火,又会使用包袱和夹板,保护所送递的文书不破碎,不折皱;亦会使用漆绢、油绢,防御风雨,不使文书濡湿。每一铺接收到文书之后,又辗转传递到下一铺。

 

驿吏的工作内容:一、传送标署“急”字的文书,即如现代的“急件”,驿吏应当立即传送;二、如果是“边关急速公事”,就要用匣子封锁,在上面题写某处文字和发遣时刻,以便核查其送递速度;三、不急的,也必须当天送出,不允许搁压。搁压的要依法论处;四、驿吏沿途不得任意滞留驿馆,以免耽误时间;五、递转文书送到中转站后,铺司随即认真登记,速令值班铺兵,将文书用软绢包袱包裹,再用油绢卷缚,夹板束紧,带备回历(登记簿)一本,马上走递,赶交与下一铺,接收文件的铺司收到文件后,在回历上验明到铺时刻和档件数目,以及检查文件有否开拆、摩擦损坏,或乱行批写字样等情形,铺司作附记并签字,铺兵于是可以返回原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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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盂城古代驿站驻节堂挂有对联“古驿逺索聊国梦,秦邮长系故人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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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代对邮书传递运送的效率有严格规定。居延汉简的简文多有反映送付邮书“中程”或“留迟”的纪录。如果邮件送递误期,相关官员会受到处分。如唐代,驿递不能按照规定行程抵达,滞延一日,要受到“杖八十”的处罚,滞延两日,再罪加一等。当时有关征讨、掩袭、报告外境消息以及举发反叛之类的军务消息更强调“军务要速”,若驿吏延迟一日判处徒刑一年,延迟11日判处流放至2,000里以外,这就是所谓的“罪加三等”。如果因为延迟送递而致使军事计划不能实现的,耽误一天即加判“役流(即除了流放外还加罚劳役)”。如果因为驿报送递行程稽留致使民户、军人、卫士、防人(镇戍驻防的士兵)等一人以上被捕或阵亡,或者使诸城防务受到损害的,要处以绞刑。驿使送递文书,不按照题署文字要求,误送其他地点的,也要受到处罚。如果是题署有误,则应当处罚书写题署的人。紧急军报和重要文书,若非身患急症及临父母丧者托他人代送以及为他人代送的,也要受到处罚。驿吏中途弃毁文书、亡失文书、误毁文书以及私发文书等,也都会同受到严厉处罚。(《唐律疏议》卷二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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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载日期:
2019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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