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所謂「台上一分鐘,台下十年功」,當觀眾在台下看到舞台上粵劇演員的精彩演出,無論是獨特唱腔,還是精湛的功架,都要明白他們是花了許多時間苦練的。粵劇演員在舞台上演出,有所謂「四功五法」的表演術語。「四功」,就是「唱做唸打」;「五法」,是「手眼身法步」。要掌握這些造手、步法、台位及關目等,並非一朝一日可以做到,是必須付上持之以恆的努力。
「四功」的「唱做唸打」,指粵劇表演的四種藝術手段,也是所有粵劇演員的基本功。唱,是指演員的唱功,演唱技巧和唱腔處理。唸,指唸白的功夫,所謂「千斤曲白四兩唱」,唸白往往是粵劇演員演繹角色的重要手段。做,是兼指演戲和台步、身段、造手等表演。打,指武打,包括把子功、翻騰跌撲、刀劍槍棒及徒手對打等。粵劇武打融入了廣東詠春拳,主要為南派拳腳,慢慢演化為舞台上的武打程式。這與京劇的北派功夫比較,南派多為近身接觸,如手橋的拳腿功,因此呈現不同的特色。訓練粵劇演員,必須包括四功,不同演員或不同行當,或者會側重、擅長四功的某些方面,但卻不能偏廢,否則並不符合對粵劇演員的基本功要求。倒過來看,粵劇演員如不能全面掌握四功的表現藝術,也大大限制自己的舞台演出水平與層次,更無法充分發揮戲曲藝術的表演特徵,難成名家。
四功的藝術演繹方法,在粵劇中又有自己的特色,與其他中國戲曲不相同。例如唱,也包括音樂方面。粵劇有自己一套獨特的音樂程式和表現方法,其中鑼鼓是重要特色。粵劇包含了很多具特色的廣東音樂和廣東說唱,如「龍舟」、「木魚」、「南音」及「粵謳」等),又善於吸收不同的劇種及音樂的養分。因此,粵劇保留不同特色的唱腔,如:《六國大封相》屬弋陽腔、《玉皇登殿》屬崑腔。至於所用的大鑼鼓,包括廣東獨有的高邊鑼,也是粵劇所用的銅鑼中,獨異於與其他劇種的。
「粵謳」
粵謳是流行於廣東省一帶的曲藝說唱之一,歌詞是半文言半白話文體,以七字句為主,四句為一節。
除了音樂,粵劇也講究程式與排場。程式是指具規範的表演法式,在戲曲藝術中,特指表演藝術的某些技術形式。根據戲曲舞台藝術的特點和規律,把生活中的語言和動作提煉加工,成為與唱做唸打、鑼鼓及音樂節奏和諧協調,形成規範的表演法式。程式是戲曲演出中,藝人在長期表演實踐過程中積澱、昇華、創造出來的。至於排場,也是粵劇演出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傳統的表演程式,故現在稱為「古老排場」。古老排場包括各類常用的演出情節,如:點翰、配馬、逼宮、打和尚、駡曹等,不同的排場可以靈活組合,成為完整演出。早期粵劇以提綱戲形式演出,沒有完整劇本,只列明演出提要的「提綱」,僅註明演出所用的排場,演員需懂排場演出,因此這也是對粵劇演員的基本要求。
點翰、配馬、逼宮、打和尚、駡曹
至於五法,則是「手眼身法步」,是中國傳統戲曲表演藝術的五種技法。手,指手勢和手的造型,例如「雲手」、「劍指」等程式運用。眼,是指表演者的眼神,特別是對所表現的戲劇人物情感的把握和表達。身,是指演員所表演的身段形體,要求表演者要有肢體上的造型美感。步,是指舞台上各種台步,須配合行當程式,準確悅目。法則至少有兩層意思,一是方法,掌握學習和運用這些技藝;二是法度,指要掌握以上各種技術的規格和標準。
粵劇演出,舞台上的演員本來就有很嚴格和細致的角色分工,傳統上稱為「十大行當」。至上世紀三十至五十年代,為了節省資源,也更好靈活和調配演員,粵劇演出分工不再過分細致及瑣碎,漸漸由「十大行當」演變為「六柱制」,其後成為定式,至今仍為一般劇團採用。
所謂「六柱制」,是指全台戲的演出由六位主要演員擔綱演出,只因應故事劇情和演出需要負責或兼演不同行當。在粵劇的舞台藝術表演上,不同行當都各有自己的特色與規範,展示戲曲演出的專業特點,也可以成為一劇的「看點」。以五十年代的班霸「仙鳳鳴劇團」為例,「六柱」的安排常是:文武生(任劍輝)、正印花旦(白雪仙)、丑生(梁醒波)、武生(靚次伯)、小生(蘇少棠)及二幫花旦(任冰兒)。不同行當有不同演出的特色。「文武生」是男主角,「花旦」是女主角,其他各柱是配合的角色,即使像「丑生」和「武生」這兩個並非主角行當,卻十分重要,如有「丑生王」之稱的梁醒波及有「武生王」之稱的靚次伯。六柱每位都重要,這才能構成一台又一台精彩的粵劇舞台演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