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目

傳統倫理如何規範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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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大家,即班昭,東漢史學家。「大家」是漢代關中地區對年長女子的尊稱。這畫是由清代畫家吳友如繪。(圖片提供:FOTO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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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婦女在家庭中的地位較為卑微。班昭在《女誡‧卑弱》提到:「古者生女三日,卧之床下,弄之瓦磚而齋告焉。」意思是指女孩一出生就被放在床下,說明其卑下的身份。因而現時若親朋好友生了女兒,就會以「弄瓦之喜」作恭賀語。另外,據《爾雅‧釋親》所載,古人對已逝父母稱為「考」和「妣」。「考」有「完成」的意思,即謂一生的德行已經完成。「妣」即「媲」,有「匹配」之意,即謂與「考」相配。從稱謂上來看,已可發現女性在父權社會下是處於從屬的地位。

 

三從四德

傳統倫理觀念把女性的活動空間限於閨閣之中,終年在家從事紡織、女紅,撫育兒女,操持家務,讓她們培養出柔弱、依賴、服從的心態,接受父權、夫權及族權,最終喪失獨立的思想和個性。「三從四德」就是中國古代社會對女性的要求。在《禮記》中:「婦人從人者也,幼從父兄,嫁從夫,夫死從子。」一生都要順從父親、丈夫及兒子。其後在明代更發展出「女子無才便是德」的準則。

 

《周禮‧天官》早已記載「婦學之法」包括「婦德」、「婦言」、「婦容」、「婦功」四方面,也就是所謂的「四德」。後來,班昭在《女誡‧婦行》中對「四德」作了較為系統的闡釋,「婦德」是要求女性做到嫺靜知恥、貞節守禮;「婦言」要求女性言辭委婉、語氣溫和;「婦容」要求女性態度柔順、儀容端莊;「婦功」要求女性勤於紡織針黹、操持家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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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世紀《歷代帝王聖賢名臣大儒遺像》彩繪插畫班昭像(圖片提供:寶蓋頭/FOTO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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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教讀物

先秦儒家典籍中關於女教的論述,散見於六經諸子,並未形成獨立的女教文本。到了漢代,儒者劉向認為婦女有「興國顯家」的作用,於是選輯古代百多名女性事跡,以儒家倫理觀念為褒貶準繩,撰成《列女傳》,倡導貞順節義、寛容去妒、循法守禮等女性道德規範。後來,東漢女史學家班昭,把先秦至漢代有關女教的零散論述加以整理,並作了補充,寫成《女誡》,建立了較完整的女教理論體系。

 

唐宋之前,《列女傳》、《女誡》等女教讀本主要流傳於宮廷及貴族士紳家庭。自晚唐以後,既有《內則》、《女孝經》等面向宮闈后妃、貴族官宦閨秀的女教讀本,又有為平民百姓而設的《女兒經》、《婦女一說曉》。在女教讀本的發展過程中,有關道德規範的闡述也逐漸趨於通俗。如《婦女一說曉》談「守節」:「不顧節,事不小,拖累受害有多少……她本身,不消說,未必她還躲得脫。」文詞淺白,韻節和諧,便於口誦心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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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女傳》,中國婦女兒童博物館展品。(圖片提供:楊興斌/FOTO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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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節的重要

《禮記‧郊特牲》指出:「信,婦德也。一與之齊,終身不改,故夫死不嫁。」可見,秦漢時期已有婦女守節的觀念。及至宋代,程朱理學主張「存天理,滅人欲」。在這一前提下,守節觀念受到極端強化,認為「餓死事小,失節事大」。

 

明清明期,守節風氣更盛。當時,寡婦再嫁雖不為法律所禁,但卻被視為不光彩的事;相反,守節卻可得到朝廷的旌表,賜匾額、立牌坊、修祠廟,給夫家和娘家帶來極高「榮耀」。因此,喪夫的女性普遍以守節為榮,誓不改嫁,甚至以死殉夫。有時候,娘家為了榮譽,也會要求女兒守節,甚至逼迫女兒殉夫完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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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載日期:
2022年0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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