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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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自然的美,陶冶人的性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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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人關係,一直是中國人探討的重要理論問題之一。隨着中國社會的演變和中國人對天人關係認識的加深,先後提出了「天人合一」、「天人相分」和「天人相勝」三種基本模式。所謂「天人合一」,既有儒家(以孔孟為代表)的「天人合德(道)」的思想,也有道家(以老子為代表)的「道法自然」的思想。「天人合德」是指人在自然面前,應「與天地合其德」,以達到人與自然的合諧境界。「道法自然」是說「自然」是貫穿於天、地、人的最高原則和規律,人應當以「自然」為法,順其「自然」而為之,切不可逆「自然」而行之。「天人相分」是說天道和人道各有其職分,二者互不相干,從而切斷了天和人之間的神秘聯繫。「天人相勝」是說天與人各有所「能」,各有所「不能」。「天之道在生植,其用在強弱;人之道在法制,其用在是非。」天與人各以其所能而超勝對方。明清之際,王夫之在劉禹錫思想的基礎上,進一步提出了「以天治人而知者不憂,以人造天而仁者能愛」的著名論點,既承認自然及其規律對人的制約作用,又肯定人對自然的主動改造作用,是中國古代天人學說的最高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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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夫之

王夫之(1619─1692年),字而農,號姜齋,湖南衡陽人,明清之際思想家。晚年隱居於湘西蒸左石船山(今湖南衡陽縣曲蘭),後學稱為「船山先生」。主要著作有《張子正蒙注》、《思問錄》、《讀四書大全說》、《讀通鑑論》等。後人對其著作加以整理彙編,輯有《船山遺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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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夫之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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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國哲學史上,有一種自然觀,認為人在自然面前是無能為力的,只講順應自然,不講「盡人事」。先秦莊子講「命」,但他所說的「命」,不是「帝令」也不是「天命」,而是人力無可奈何的自然必然性。莊子說:「不知吾所以然而然,命也。」(不知道為甚麼會這樣而這樣生活着,這就叫做「命」),主張人在自然面前應持「安時而處順」(安於天命,順從自然)的態度,反對人對自然進行改造。東漢哲學家王充雖然批評了「天人感應論」,但是他認為在自然界存在着一種人力所不能干預的盲目力量,叫做「命」。人在自然面前,「命則不可勉,時則不可力。」意思是說,「命」決定了的,人不可強求改變;時運決定了的,人亦不可憑努力取得。他把「命」分成壽命和祿命兩種。人的生死壽夭和貧富貴賤完全是由人的稟氣(天賦的氣性)情況決定,與人的才智和品德無關。王充還認為「教之行廢,國之安危,皆在命時,非人力也。」所謂「命時」,是指由於自然之氣運行失調而產生災荒,災荒使民「不能忍飢寒」,造成「盜賊眾多,兵革並起」。可見,國家的興衰存亡「皆天時也」,人只能甘受自然之氣的役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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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充

王充(公元27—約97年),字仲任,會稽上虞(今浙江上虞)人,東漢哲學家。博通百家之言,持自然之論,反對災異之說。著作甚多,流傳至今的只有《論衡》一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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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人感應論」

中國哲學中關於天人關係的一種學說。指天意與人事的相互感應,認為天能干預人事,預示災祥,人的行為也能感應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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壽命和祿命

「壽命」,是指「死生壽夭之命」,這完全是由人在懷胎時「稟氣渥薄」決定。「稟氣渥(濃厚)則其體強,體強則其命長;氣薄則其體弱,體弱則命短,命短則多病壽短。」「祿命」,是指「貴賤貧富之命」。這完全是由人在懷胎時稟天上「眾星之精」決定。「人稟氣而生,含氣而長,得貴則貴,得賤則賤,貴或秩有高下,富或貲(財貨)有多少,皆星位尊卑小大之所授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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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充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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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無為的態度對待自然的自然觀,在中國是以老子、莊子為代表人物。老莊所謂「無為」,並不是人在自然面前甚麼事也不幹,而是主張「順其自然」而為,也就是不採取反自然的行為。老子提出「道法自然」,其內涵是:「道」和由它而派生的天地萬物都是以「自然無為」為法則,所以人應效法自然、順從自然,一切按照宇宙萬物所具有的自然本性而運行,使天地萬物都處於不受外力干涉的天人和諧狀態,切不可以人類私利為中心而對自然妄加干預,以達到保護生態環境之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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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與大自然應該怎樣相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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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國哲學史上,墨子為了否定「命定論」,提倡「強力」,注重「人為」,認為人的飢飽和貧富不是命中註定的,而是由「強力」決定。「賴其力者生,不賴其力者不生。」如農民怠於耕種栽樹,婦女怠於紡棉織布,天下之財必不足矣。所以人在自然面前必須以「強力」征服自然,創造自己的社會財富。荀子認為人在自然面前並不是完全被動的,而是可以「制天命而用之」。如果人能「強本而節用,則天不能貧;養備而動時,則天不能病。」也就是說,抓住農業這個根本,並且勵行節約,那麼天不能使人貧困。有充分的養生之資,並按季節活動,那麼天不能使人患病。所以,只有充分發揮人對自然的征服作用,方可達到改造自然的目的。東漢末仲長統亦認為「天為之時,而我不農,穀亦不可得而取之。」主張充分發揮人的作用,播嘉穀、修水渠、急農桑,方可豐衣足食。明清時期,許多哲學家都主張人在自然面前可以「造命」。明代呂坤認為人的吉凶禍福「率由自造」,與天毫無相干。清代顏元主張「造命回天」,認為人在自然面前可以通過主觀努力而改變自己的命運,如自己地裏生苗或可五斗或可一石,皆由「人造」出來;在禾苗生長過程中,如果人不能「糞壤培之,雨露潤之」,本來可取一石者只能收五斗,甚至顆粒不獲。龔自珍高揚「人」的旗幟,認為「天地,人所造」,大力提倡「我力造山川」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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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長統

仲長統(公元180—220年),字公理,山陽高平(今山東省境內)人。東漢末思想家。著有《昌言》,大多已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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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坤

呂坤(1536─1618年),字叔簡,號新吾,寧陵(今河南寧陵)人。明代哲學家。著有《去偽齋集》、《四禮異》、《實政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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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元

顏元(1635─1704年),字易直,又字渾然,號習齋,直隸博野(今屬河北省)人。清初思想家、教育家。著有《四存編》、《四書正誤》、《朱子語類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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龔自珍

龔自珍(1792─1841年),字璱人,號定盦,浙江仁和(今屬杭州)人。清代思想家、文學家。著有《定盦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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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荀子》書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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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對於自然,既是依賴者又是征服者,二者是在相互協調中求發展。唐代劉禹錫和清代王夫之是這種自然觀的代表人物。劉禹錫全面地闡述了人和自然的關係,認為天人關係是「交相勝」、「還相用」的關係,即人與自然界是互相利用,互相取勝,彼此制約。春夏生長,秋冬衰敗;少壯力盛,老邁體衰;互相較量、爭鬥,氣雄力壯者為首領,是「天之能也」,是客觀存在的自然本性。而人利用自然規律,春夏時耕耘種植,秋冬時收穫貯藏;防止水害而又利用水來灌溉,防止火災而又利用火來照明;斬木穿山,冶煉金屬,是「人之能也」。天「生萬物」,勝於人是無意識的,而人「治萬物」,勝於天則是有意識的,是自覺地利用和改造自然。王夫之綜合中國古代天人之說,提出了「以天治人」和「以人造天」相結合的自然觀,既承認自然及其規律對人的制約作用,又承認人對自然的利用和改造作用。首先,他主張「人以天之理為理」,即人的主觀努力必須依據客觀存在的自然規律,如夏天穿葛衣,冬天穿皮衣一樣,切不可妄為,必須尊重自然及其規律,因為人的行為是受自然規律所制約,這叫「以天治人」。但是人在自然規律面前也不是「任天而無為」,而應該「以人造天」,即認識自然、改造自然。如人在冬天可以通過各種人做的皮毛衣禦寒,在危害面前可以通過各種人造的兵器自衞。通過「以人造天」,可以「與天相爭勝」,從而把人為和自然統一起來,達到天人協調發展的理想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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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載日期:
2021年11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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