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目

三從四德與七出之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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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從」即包括「未嫁從父」、「既嫁從夫」、「夫死從子」,當中的「從」包含聽從、隨從、服從、跟從等意思。「四德」是女性實踐「三從」道德時,必須具備的禮儀、風度修養和技巧,即要求婦女既順從又能幹。「三從」道德的教戒勸譽、「四德」修養的提倡培訓及「七出之條」的威嚇懲罰相互作用,逐漸形成儒家文化影響下的傳統婦女之「美德」。

 

周朝滅商朝,建立第一個血緣貴族統治,當中包括嫡長子繼承制、分封制等制度,史稱「周公制禮」,這時才有明文規定的「內外有別」。在周朝,貴族對於權位分配和繼承時,需確定以男子為本的婚姻、家庭制度作為保證。由於商朝有商王的妻子率兵作戰、主持祭祀和農政大事的記錄,故需劃分男女分工位置,以排除婦女參與政治和軍事活動的可能,使婦女退回家庭位置,因而形成了男女「內外有別」的制度習俗。

 

家庭是男女之間最重要的組織形式,婚姻是組成家庭的方法及過程。婚姻家庭的內外有別的區分,正好與位置、分工的分別相反,男內女外;而男主女從卻是共同的。為了維持父權制家庭的穩定,根據「內外有別」、「男尊女卑」的原則,儒家禮教規範要求婦女的道德、行為及修養,是為「三從四德」。隨着社會變遷而變化,周朝建立父權制婚姻家庭,明確規定男女內外及男尊女卑,之後才出現要求婦女「從父」、「從夫」、「從子」(即家庭的女性服從男性的「三從」道德規範);當中的「四德」是為「三從」而存在,日後更成為支配中國婦女道德、行為、能力和修養的標準。四德是指德(德行)、言(言辭)、容(容貌)、功(技巧)。

 

遵從「三從」的婦女不能自專自主,必須遵父命、夫旨、子意行事,以做到為女孝、妻賢、母良。「三從」引申為既為人之女兒、妻婦和母親的婦女,應對男性服從。婦女屈從由來已久,「女」字在商朝甲骨文中是屈身下跪的形象;《周易》有主張婦女順從專一、恒久事夫的卦辭,後來要求婦女殉夫守節,限制寡婦改嫁等。

 

所謂「七出之條」就是不順父母、無子、淫僻、惡疾、嫉妒、多口舌、盜竊,妻子犯上任何一條,丈夫都可以出妻。自古以來,中國傳統社會非常重視婚姻制度,並儘量維持婚姻的穩定,不主張隨便離異,傳統社會以男性為中心,他們畢竟擁有離婚的特權,「七出之條」便是維護夫權的措施之一。

 

從現今的角度來看,「七出之條」的用意主要在於鞏固父權或夫權家庭(族)秩序,如以「不孝」出妻以維護家長尊嚴及將養老責任轉移於婦女,以「淫僻」、「嫉妒」、「多言」出妻以保持尊卑有序、血緣純正和人際和睦。但以「無子」、「惡疾」、「盜竊」等不近情理條規出妻,無非為了維護父權或夫權家庭(族)利益(如世系延續、社會聲譽和物質利益)。綜觀而言,「七出之條」以責怪、壓制、懲罰婦女使其屈從犧牲,從而對婦女構成重大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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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載日期:
2022年05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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