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活佛转世制度是藏传佛教的独创,佛教中其他流派均无此制。藏传佛教的活佛转世制度,于十三世纪中叶由噶举派中四大支派的噶玛噶举金边黑帽派首创,其后逐渐为宁玛、萨迦、格鲁等教派普遍采用。活佛转世制度实际上是西藏佛教各派寺院领袖的权利、地位、财产的继承制度。
活佛制度的创立,扩大了活佛地位和影响,避免了寺院统治集团内部因争夺统治权而造成分裂的危机。活佛转世的发生、发展、延续及其崇高的政教地位,都是从元、明、清和民国历代中央政府而来的,特别是达赖、班禅两大活佛的名号,以及转世的新一代继位,都必须经清朝中央和民国政府册封后才能生效。
认选灵童的传统程序
认选活佛转世灵童,历经几百年的演变,已形成一套传统的习惯和制度。其具体的程序有:
上述程序中的后三项,为中央政府甄选和确认转世灵童的制度,是其中最重要的程序。
金瓶掣签
由于活佛政治经济地位崇高,因此如某一家出一活佛,其家族也随之荣华富贵。藏传佛教中活佛转世制度形成之初,转世灵童的寻访和指认,是由寺庙高僧或有关寺庙的活佛和护法神拉穆吹忠所操持,容易产生舞弊情况。清乾隆皇帝看到这一弊端,在清军入藏平定廓尔喀兵入侵后,于乾隆五十八年(1793年)颁布《钦定西藏章程》(又名《藏内善后章程》、《二十九条章程》),第一条就是金瓶掣签制度。规定对达赖、班禅及其他呼图克图(大活佛)等活佛转世的认定,必须实行金瓶掣签制度。
即凡遇到寻认灵童时,分别将所寻得的灵童的名字及出生年月,用满、汉、藏三种文字写在牙签上,放进朝廷特制的金瓶中,由各呼图克图和驻藏大臣在大昭寺释迦佛像前抽签认定。如果找到的灵童仅只一名,亦须将一个有灵童名字的牙签和一个没有名字的牙签共同放进瓶内,如果抽出没有名字的牙签,就不能认定已寻得的灵童,而要另外寻找。这一制度的创立,完善了藏传佛教中的活佛转世制度,加强了中央对西藏的管辖,是中央政府对西藏行使主权的一种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