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本为了达到“以战养战”目的,便在占领区内进行野蛮的经济掠夺。在金融方面,日本设立各种银行大量发行伪钞,以军用票强行换取中国物资。在农业方面,日本将粮食定为军用物资,强行征购。由于实行粮食配给制,沦陷区内便出现严重饥馑,死亡无数。在工矿企业方面,沦陷区的工矿企业完全被日本控制。日本对中国经济资源的大肆掠夺,影响严重。以上海为例,1939年,米、纱和煤的价格,就比1937年12月分别上涨了17、7.4和33倍。
日本政府在侵华期间亦实行为日军提供性服务的“慰安妇”制度,首先在上海实行,以后逐步推广。被强迫向日军提供性服务的妇女称为“慰安妇”,其中来自中国的“慰安妇”,占日军在亚洲战场征用妇女总数的67.8%。在抗战期间,日本还掠夺中国的青壮作为劳动力。被掠夺的中国劳工大多境遇悲惨。仅在中国东北修建“满洲筑垒地域”一项,日本至少就秘密屠杀了中国劳工达一百二十万人。不仅如此,截至1944年,共计有二十二万六千中国人被抓到日本,从事苦役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