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从政、学术和文学创作的年代主要在北宋仁宗、英宗、神宗三朝。仁宗在位四十一年(1023—1063年),这是赵宋帝国的经济日趋繁荣而社会矛盾也日益尖锐和表面的时期。所以在庆历(1041—1048年)前后,范仲淹、欧阳修等人已经主张改革,针对当时内忧外患的问题采取过一些措施,使得问题有所缓和。但这些措施都仅是局部,还遭到保守派阻止,所以对整个大局补益不多。
等到英宗弃世,神宗即位时,北宋已经处于社会矛盾非常严重的形势之下,改革的要求更加迫切。而年方20岁的神宗皇帝又英锐有为,想把国事整顿一番。于是王安石这位有毅力、有远见、有一系列变法主张的政治家,便被召回京师实行变法。
作为一个政治家,王安石从青年时代踏上仕途开始,就把自己的一生同北宋王朝的命运紧密联系在一起。当时北宋开国已近百年,自从结束了五代十国分裂割据的混乱局面之后,北宋王朝潜在的内在问题就开始暴露。国内官僚臃肿腐败,军队骄横而缺乏战斗力,土地兼并愈来愈严重,这一切都加重了人民的苦难,导致社会矛盾日趋激化。同时,北宋还面临辽国和西夏威胁。北宋每年要向辽、西夏输纳大量银绢作为“岁币”,以换得边陲的暂时安宁。
为了挽救当时处于积贫积弱境地的北宋社会,王安石在执政后倡导变法运动,并为此倾注全部精力。他此后在政治上的进退,也随着变法运动的发展而变化。巧合的是,当新法最终被推翻时,王安石也走完了自己的人生道路。可以这么说,在中国古代历史上,几乎没有一个文学家像王安石一样,与政治的关系如此密切。
王安石从维护、巩固赵宋王朝的统治目的出发,全面改革,对内抑制官僚、富商、地主的兼并,减轻农民的负担;对外加强国防,坚持抗战,反对侵略,富国强兵,改善人民生活,是符合当时广大人民的愿望,在历史上是有进步意义的。王安石敢于无情地揭露及抨击统治阶层的腐败黑暗,其坚决无畏的改革精神也是值得肯定。。
王安石是一个刚强得几乎显得有些执拗,同时又十分真率的人。因而,“拗相公”也成了他的绰号。他一生执着而热烈地追求实现政治理想,获得部分成功后,又因在当时复杂的政局中受到阻遏而不能贯彻到底,终于被迫离开了政治舞台。而在他生命的最后一年,他更伤痛地、无可奈何地看到自己亲手艰难缔造起来的事业被全部毁灭。他的个性、他的希望、他的欢乐与哀愁,都丰富而鲜明地反映在他的文学创作中。
王安石一生是为着自己的政治理想而奋斗。他的思想行为虽然主要是从赵宋王朝的整体利益出发,但其实际效果却是推动历史前进的。作为一位出色的文学家,文学是他整个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和他的政治活动有密切关联。
变法项目 | 内容 | 成效 |
均输法 | 设立均输司,对政府所需物资按季节、产地、地区差价购买和运输。 | 保障政府的消费需求、节省开支、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时有利打击商人兼并的意图。 |
青苗法 | 由农民自愿申报,春天向官府请贷钱粮,半年为期,偿还利息二分。 | 使农民不误农时,限制了高利贷者盘利。 |
农田水利法 | 鼓励兴修水利,开垦废田荒地,疏浚河道,修建坝堤;受益户出工出料,兴修较大工程,官府贷款资助。 | 淤田改良了土壤,修浚了汴、漳、滹沱河,熙宁三至九年共修水利一万零七百九十三处,受益达三十六万三千顷。 |
免役法 | 改变过去不顾农民农事的需要,强迫大批农民长期服役的办法,让农民按贫富等级缴纳免役钱,由官府雇人服役。原先不服差役的特权户按等级减半出钱,称助役钱。 | 安定了民心,提高了农民生产的动力及生产力。同时也有利于官府统筹劳役,避免强硬抓人服役,造成贻误农时甚至家破人亡的悲剧。 |
市易法 | 在开封、扬州、常州、广州等重要城市设市易务,收购市场上不易销售的货物。缺货时,由商贩以产业金银作押,向市易务赊购贩卖。半年或一年之后,加一二分利息归还。 | 限制了大商人操纵市场,防止哄压物价,穏定了市场。 |
方田均税法 | 重新丈量土地,按土地的好坏,划等定税。 | 防止豪绅兼并土地后漏税,贫苦农民产去税存的现象。 |
保甲法 | 农民十户一保,五十户一大保,两丁以上人家出一丁,农闲练兵,平时维持社会秩序,战时征集入伍。大保每夜五人在保内巡警,有盗贼、杀人、放火,如知不告者按法认罪。 | 维护社会治安,寓兵于农,减少募兵,节省军费开支。 |
将兵法 | 裁减兵员,淘汰老弱残兵,加强训练,在军队中提拔训练将官。 | 使兵知其将,将练其兵,强化军队作战能力。 |
保马法 | 奖励养马,愿养马者,每户一匹,愿养两匹者给予奖励。 | 扩大并保证了战马来源。 |
三舍法 | 把太学分为外舍、内舍、上舍三等,“上等以官,中等免礼部试,下等免解”,后来地方官学也推行此法。 | 在科举之外,开辟了另外一条选拔人才的道路,从而拓宽了人才上进之路,避免了科举“一考定终身”。 |
贡举法 | 进士殿试罢诗、赋、论三题,而改试时务策,颁新贡举制,废明经,专以进士一科取士。另设“明法科”等。 | 减低恩荫的规模,鼓励世家子弟参加科举,与平民子弟公平竞争,改革旧的科考内容,由考诗赋改为以策论为主,同时增加律法等内容,为国家选拔能治国安邦的有用人才。 |
变法项目 均输法 |
内容 设立均输司,对政府所需物资按季节、产地、地区差价购买和运输。 |
成效 保障政府的消费需求、节省开支、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时有利打击商人兼并的意图。 |
变法项目 青苗法 |
内容 由农民自愿申报,春天向官府请贷钱粮,半年为期,偿还利息二分。 |
成效 使农民不误农时,限制了高利贷者盘利。 |
变法项目 农田水利法 |
内容 鼓励兴修水利,开垦废田荒地,疏浚河道,修建坝堤;受益户出工出料,兴修较大工程,官府贷款资助。 |
成效 淤田改良了土壤,修浚了汴、漳、滹沱河,熙宁三至九年共修水利一万零七百九十三处,受益达三十六万三千顷。 |
变法项目 免役法 |
内容 改变过去不顾农民农事的需要,强迫大批农民长期服役的办法,让农民按贫富等级缴纳免役钱,由官府雇人服役。原先不服差役的特权户按等级减半出钱,称助役钱。 |
成效 安定了民心,提高了农民生产的动力及生产力。同时也有利于官府统筹劳役,避免强硬抓人服役,造成贻误农时甚至家破人亡的悲剧。 |
变法项目 市易法 |
内容 在开封、扬州、常州、广州等重要城市设市易务,收购市场上不易销售的货物。缺货时,由商贩以产业金银作押,向市易务赊购贩卖。半年或一年之后,加一二分利息归还。 |
成效 限制了大商人操纵市场,防止哄压物价,穏定了市场。 |
变法项目 方田均税法 |
内容 重新丈量土地,按土地的好坏,划等定税。 |
成效 防止豪绅兼并土地后漏税,贫苦农民产去税存的现象。 |
变法项目 保甲法 |
内容 农民十户一保,五十户一大保,两丁以上人家出一丁,农闲练兵,平时维持社会秩序,战时征集入伍。大保每夜五人在保内巡警,有盗贼、杀人、放火,如知不告者按法认罪。 |
成效 维护社会治安,寓兵于农,减少募兵,节省军费开支。 |
变法项目 将兵法 |
内容 裁减兵员,淘汰老弱残兵,加强训练,在军队中提拔训练将官。 |
成效 使兵知其将,将练其兵,强化军队作战能力。 |
变法项目 保马法 |
内容 奖励养马,愿养马者,每户一匹,愿养两匹者给予奖励。 |
成效 扩大并保证了战马来源。 |
变法项目 三舍法 |
内容 把太学分为外舍、内舍、上舍三等,“上等以官,中等免礼部试,下等免解”,后来地方官学也推行此法。 |
成效 在科举之外,开辟了另外一条选拔人才的道路,从而拓宽了人才上进之路,避免了科举“一考定终身”。 |
变法项目 贡举法 |
内容 进士殿试罢诗、赋、论三题,而改试时务策,颁新贡举制,废明经,专以进士一科取士。另设“明法科”等。 |
成效 减低恩荫的规模,鼓励世家子弟参加科举,与平民子弟公平竞争,改革旧的科考内容,由考诗赋改为以策论为主,同时增加律法等内容,为国家选拔能治国安邦的有用人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