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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举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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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举考试制度是中国历史上一种十分重要的选拔官员制度,它不问家世,不须举荐,主要以考试成绩决定取舍,体现了公开考试、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比世卿世禄制、察举制更具有进步意义和积极作用。这一点在唐宋时期表现得尤为突出。通过科举制度,扩大了选拔官员的范围,改变了整体官员的结构,提高了官员的素质,选拔了大批出身寒微而才能杰出的统治人才。

 

中国古代历史主要实行过三种选拔官员的制度,分别是世卿世禄制、察举制和科举制。世卿世禄制,中国古代贵族按照血缘关系,世代承袭官职和俸禄的选官制度。察举制主要行于汉代,按照孝廉、秀才、明经、贤良方正、贤良文学等科目,由地方政府官员推荐人才,经过中央考核,朝廷授予官职的选官制度。科举制度是一种由朝廷开设科目,士人可以自由报考,主要以考试成绩决定取舍的选拔官员制度。科举制度萌芽于南北朝时期,创始于隋,确立于唐,而完备于宋,又延续至元、明、清三代。

 

隋开皇年间废九品中正制,隋炀帝创设进士科,被视为科举制创建之始,但其考试方法不详。唐朝建立之初,没有在选官制度上创立新制,而朝廷却又急欲求才,武德四年(公元621年),高祖乃沿袭隋代开科取士之制,敕令贡举,此后贡举成为定制,每年举行一次。在唐代如非高官子弟,想要当官主要途径就是参加科举考试。科举考试按种类划分,主要有贡举、制举、武举、童子举等,其中贡举考试定期每年举行,取士人数最多,延续时间最长,社会影响也最大。

 

宋代继承隋唐五代的科举制度,并且在这基础上有许多新的变化和发展,使得科举制度达到相当完备的程度。如三年一开科场,解试、省试、殿试三级考试制度,锁院制度,封弥誊录制度,唱名赐第,及第即释褐授官等,都是在宋代确立的。

 

宋代科举取士体现了公开考试、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成为知识分子入仕的最重要途径。宋王朝透过科举,选拔了像寇准、范仲淹、王安石、虞允文等大批经国济世的优秀人才,在政治上发挥了突出的积极作用。至于元朝的科举制度有一定的特色,当时实行蒙古人、色目人、汉人、南人分卷考试,并分两榜录取。

 

明清科举在考试方法上,比前代更加严密、完备,但在考试内容和考试形式上,却不能随着时代的前进而变化革新,而是仍然以四书”、“五经”和八股文取士。八股文从出题范围、答题标准到试卷文体都有定式,致使科举日趋陈腐与僵化。

 

清朝末年,朝廷也试图对科举进行一些改革,但终因清政府的腐朽没落,改革以失败收场。科举并没有因而转变为近代国家公务员的考选制度,僵化不堪的科举制度终在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被废除,前后经历了1,300年之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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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载日期:
2020年0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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