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古代学者如何解释“遗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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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婚嫁繁衍下一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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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传”一词在二千多年前已出现于《史记》,当时这个词的意思是流传。古人很早认识遗传现象,当农作物开始被人工栽培时,人们已经有了“种瓜得瓜,种豆得豆”的遗传观念,但有关进化的观念则出现得较晚。古代学者曾讨论生物的遗传现象,其中以明代思想家王廷相的言论最有代表性。他在《慎言‧道体篇》中认为遗传的稳定性和独立性是由“种”决定,在一般情况下不受其他物种影响。当然,这些推论只是古人通过观察而得,他们并没有通过科学实验来证明自己的假说。

 

中国古籍中记载了许多关于物种遗传的资料,早期比较典型的例子是汉代著名学者王充在《论衡》中指出:在大地上生长的万物,都像它们的父辈(古人称为“本种”)。王充同时也注意到遗传是通过繁殖来进行,生物一代一代繁殖出类似的种类都是通过“实”(即种子)来完成。他举例说草木种子萌发,出土长出茎叶,然后长成高、矮、大、小不一的植株都是由种子决定。换言之,亲本的特征可以通过种子传给后代,明清学者继承了王充的观点。清代著名学者戴震也认为生物的性状是由遗传决定,而植物中包含遗传物质的是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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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土于湖南澧县彭头山的新石器时代稻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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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在遗传的过程中有时会发生某些变化,即在后代中出现某些前辈没有的性状,古人很早就注意到这一点。东汉学者王充在《论衡》指出,人们认为奇异的动植物,其实只是常见的种类发生了某些变异而已,并不是真的存在奇珍异种,同时它们也不是迷信的预示。古书也记载了不少关于生物变异的事例。

 

在对遗传有了一定认识和积累后,古人有了优化培育的概念。中国古代农民为了使农业生产获得更大的收益,在农业选种时,一般选择性状优良的种子,以保证农产品的质量。西汉的《泛胜之书》就记载了选择良种的具体方法。通过不同品种甚至不同种类生物的杂交,通常会产生出一些具备某种优良性状的新品种。早期的生物杂交例子出现于公元前五百多年的春秋时期,人们利用马和驴杂交得到骡这种动物。把这种优化培育的想法运用到人类社会就产生了优生的观念,因此古人对男婚女配一事看得非常重要。为了保持宗族繁荣昌盛,男方在挑选女子婚配时,还要考虑女方家族的遗传质素,尽量避免迎娶家族有恶性遗传疾病的女子。同时,古人也很早注意到近亲繁殖会对后代不利,因此古代有“男女同姓,其生不藩”的说法。为了保证后代能够正常发育,古人对婚配的合适年龄也有一些具体建议。《周礼》和《褚氏遗书》都认为男子和女子的适婚年龄分别是20岁和15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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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美人的花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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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载日期:
2019年12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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