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解构察举考试的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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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孝廉图,内蒙古和林格尔汉墓壁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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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代察举的科目,是不断增加的,增加科目尤以特科为多,是根据对专门人才的需要而设立。这些科目,划一由皇帝确定。按照举期分类,察举的科目可分为常科(岁科)与特科两大类。岁科有孝廉、茂才(秀才)、察廉(廉吏)、光禄四行;特科又分为常见特科和一般特科。在上述科目中,以岁科为先,其中又以“孝廉”一科为最重要。特科中则以“贤良方正”为最重要。

 

孝廉(孝子廉吏)

在汉代察举常科中,“孝廉”是最重要的一科,亦得人最多,出了许多名人。孝、廉有“孝子廉吏”的意思。“孝”是指孝敬父母;“廉”是指清廉勤政。这是古时对官吏的普遍要求。汉代“孝廉”,大部分是通儒学的高官及富豪子弟。举“孝廉”之后,前程远大,升迁较快。“孝廉”出身的官吏,更被认为是“正途”、“清流”,很被看重。

 

茂才(才能优异之士)

察举岁科之一─“秀才”,东汉时为避光武帝刘秀(公元25—57年在位)讳,改作茂才(茂材)。“茂才”多为现任官吏,如西汉的茂才萧咸是丞相史。这些现任官吏举“茂才”后,因本身资历高,多起用为县令(千石)。“孝廉”则多为郎官,六百石。还有不少人先举“孝廉”,再举“茂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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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百石

汉制百官俸禄从中二千石到百石,分12个等级。六百石为低级官员。

察廉(廉洁的清官)

“察廉”就是察举廉吏的意思,“察廉”是汉代察举岁科之一。被举为察廉者,多为低级官员,被举后,按原职升补;而举为“孝廉”者,一般皆入朝为郎官,这是主要区别。而“察廉”与“孝廉”二者之间的具体差别,又可概括成以下四点:一、“察廉”为长官报请上级迁补属吏优异者之科目,而“孝廉”则是郡国向中央“贡士”之科目;二、“察廉”限于“斛食 ”至“六百石”之吏员,而“孝廉”则开放予所有吏民;三、“察廉”一般根据本秩(职位)直接迁补,而“孝廉”一般要入三署为“郎中”;四、“察廉”之“举主”范围广泛,包括郡守,而“孝廉”之“举主” 仅限于郡守、国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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斛食

指俸禄微薄的小官。《汉书‧百官公卿表》:“百石以下,有斛食,佐史之秩,是为少吏。”

光禄四行

“光禄四行”有几项重点:一、从汉元帝永光元年(公元前43年)开始,才有推举“光禄四行”一科;二、质朴、敦厚、逊让、有行(或作节俭)是四种品行,也是“光禄四行”的选拔标准;三、“光禄四行”为岁举常科;四、“光禄四行”的举主为丞相、御史,被举者为光禄勋的属官;五、光禄勋每年依此科考核他的属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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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禄勋

两汉时“三公”之下,有一系列分理各项具体事务的官,泛称“九卿”。光禄勋是“九卿”中负责守卫皇宫的官员,多由亲信大臣充任。

贤良方正(公正无私)

“贤良方正”是最主要的特科,始置于汉文帝二年(公元前178年),目的是“纳天下言”,即广泛听取对国政的意见。帝王们当时普遍认为,发生天地灾异,是自己犯了过失。所以,这一科常常是在灾异发生之后举行。而“贤良方正”又多与“直言极谏”相连,这是皇帝“求言”的一种方式,所以称作“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汉代的皇帝大多开过此科。“贤良方正”科的“举主”很广泛,包括中央和地方的高官,诸王侯、三公、将军、中二千石、州牧、郡守等。皇帝很重视此科,被举者皆由他亲自主持对策,按等第授官,高者有为“九卿”。朝廷征求的人才也很广泛,包括儒生、道术者,以及官吏等。有时也从贤良中直接选拔亲民的官吏,名目称为“贤良方正可亲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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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二千石

汉制百官俸禄从中二千石到百石,分为12等。中二千石是支取最高俸禄的官员,即“九卿”。“九卿”是两汉时“三公”之下,一系列分理各项具体事务的官员。

直言极谏(犯颜直谏者)

“直言极谏”下诏:“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者”。此后,举“直言极谏”一直延续下去。但它不是独立一科,而是与“贤良方正”相连,说明对直言极谏者来讲,应当具有公正无私的品德。无私才能无畏,才敢于“犯上”,甚至把自己的性命都置之度外。

 

贤良文学(品德与文才兼备)

在汉代,选拔人才既注重品德修养,也注重文化质素。“贤良”的含义就是德行兼备。自从汉武帝实行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以后,文学的涵盖范围实际指“经学”。这样看来,察举中常见特科“贤良文学”一科,所立的选才标准是:品德与文才兼备,又有良好的经学底蕴。

 

孝悌力田(孝子及勤于务农)

“孝悌力田”可分为“孝悌”与“力田”,有时分开作两科,因为这是两种德行。“孝悌”是孔子提出的,“孝”是对父母尽孝,“悌”是对兄长尊敬。古时候中国人很尊崇孝道,因为它能使社会秩序和谐安定。至于“力田”,因为古代中国是农业社会,以农为本,农业“为生之本也”,希望大家勤于耕作,达到“家给人足”,国家富裕。

 

明经(通晓经学之士)

“明经”科是最重要的特科之一。“明经”就是通晓经学。“经”原指先秦经典,自从汉武帝尊崇儒学,“经”就专指儒家经典了。其实,察举各科都有经学内容,被举者也要熟习经学;把“明经”特立为一科,说明经学在汉代政治上地位之重要。汉代的读书人无不自幼苦读经书,目的都是为了应举、入仕。

 

明法(通晓律令的人才)

汉武帝时令举“四科人才”,其中第三科即“明习法令,足以决疑”,这是设“明法”科的开始。在此之前,汉初就开始招天下明法之士,辅佐以法治理国政,可见朝廷对律令的重视。由于通晓律令而以明法入仕、位至高官者,汉代不乏其人。如:郑宾位至“御史”,陈咸、陈忠位至“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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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代的白玉獬豸。獬豸是传说中可决狱(分辩罪犯)的神兽,故此成为法官的代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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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阴阳灾异(精通神术数者)

汉代大儒董仲舒倡导“天人感应”说,认为天的喜怒之气、哀乐之心与人相符;天有阴阳,人也有阴阳。天和人相类相通,天能干预人事,人的行为亦能感应上天,自然界的灾异和祥瑞,表示着天对人们的谴责和嘉奖。汉朝的君臣大都认为阴阳灾异与国家政治有密切关系。所以,在察举的特科中设立“明阴阳灾异”一科,选拔有关人才。由于这一科本身的特点,所以通常开科于发生天地灾异的年份。

 

勇猛佑兵法(军事及战争专家)

在隋唐的科举考试中,有文、武两科,武科的渊源是汉代察举科目中的特科:勇猛知兵法。作战勇猛又熟知兵法,能率军作战,这就是此科所选之人才。此科始于汉成帝元延元年(公元前12年),这一年发生日蚀,成帝恐天下有变,下诏令“北边二十二郡举勇猛知兵法者各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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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载日期:
2019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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