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年,我們追過的流失文物

因近代長時間戰亂和長期以來的非法盜掘、走私,許多中國文物流失海外。近年來,回歸祖國的流失文物愈來愈多,這背後有着從政府至民間的眾多努力。其實,從新中國成立後,這條艱難的追索之路就已經開始。

2018年3月底,英國坎特伯雷拍賣行的一則拍賣信息,牽動着幾千公里以外中國民眾的心。這件拍賣品為西周青銅器虎鎣(ㄧㄥˊyíng,粵音營),距今約3000年,原為清宮皇室舊藏,1860年被一位英國軍官從圓明園劫掠獲得。

消息公佈後,中國國家文物局嘗試了外交、商業、輿論等多種不同方式,爭取虎鎣的回歸。拍賣前一天,國家文物局還發表了嚴肅的反對拍賣聲明,但虎鎣依然如期拍賣,並以41萬英鎊的價格成交。

當人們以為這就是虎鎣坎坷命運的下一站時,事情卻出現了轉機。虎鎣的境外買家表示願將文物捐贈給中國國家文物局。最終虎鎣在2018年11月回歸祖國,入藏於中國國家博物館。

近年來,像虎鎣一樣回歸祖國的流失文物愈來愈多,這背後有着從政府至民間的眾多努力。其實,從新中國成立後,這條艱難的追索之路就已經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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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鎣(來源:視覺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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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寶初試

中國流失海外的文物大致可以分為兩類:一類是鴉片戰爭至抗日戰爭,長達一個世紀的戰亂中,慘遭盜搶、劫掠的文物;另一類是長期以來被非法盜掘並走私出口的文物,這也是目前中國文物面臨的最大危險。

新中國成立伊始,便展現出遏制國寶流失、搶救瀕危文物的決心。1950年,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公佈《禁止珍貴文物圖書出口暫行辦法》,扭轉了鴉片戰爭以來珍貴文物大量流失的局面。

時任文化部文物局局長的鄭振鐸獲悉,流失出去的大批珍貴文物散落在香港,甚至有不少正待價出售。在周恩來的支持下,鄭振鐸領導成立了「文物收購小組」,由國家撥專款,秘密進行文物搶救工作。

「文物收購小組」的第一單「大生意」就是著名的《中秋帖》和《伯遠帖》。《中秋帖》《伯遠帖》和現藏於台北故宮博物院的《快雪時晴帖》這三幅精美的書法作品,被乾隆稱為「三希」,極其珍貴。清朝滅亡後,《中秋帖》和《伯遠帖》被帶出紫禁城,輾轉流落至香港。得知二帖將待價出售後,「文物收購小組」會同多位專家南下鑒定,經過談判,最終成功購回這兩件國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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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晉王珣《伯遠帖》(來源:foto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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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後幾年間,「文物收購小組」陸續徵集了五代顧閎中《韓熙載夜宴圖》(宋摹本)、宋徽宗趙佶《祥龍石圖》、陳仁濤藏1.7萬餘件古錢幣等重要文物。

這一時期,與新中國同屬社會主義陣營的其他國家也展示出善意。1955年,前東德總理格羅提渥(Otto Grotewohl)向中國歸還了八國聯軍侵華期間搶走的3冊《永樂大典》和10面義和團旗幟。五十年代,前蘇聯也分三次向中國歸還了共計64冊《永樂大典》。

同時間,多位華人華僑也主動將自己收藏的大量文物捐獻回國。收藏家楊銓自16歲移居香港後,開始留心搜集散落海外的文物。上世紀四十年代,楊銓曾對郭沫若表示,願將所藏之物捐給「開明和進步的政府」。1959年至1964年間,他將珍藏的5000餘件文物陸續捐贈給了廣州市政府。病理學家侯寶璋也是一位文物收藏家和鑒賞家,亦曾在香港傾力收購流失文物。1962年回國後,他將家藏的2000餘件文物捐獻給故宮博物院。以他們為代表的一批愛國人士,以一己之力挽救了許多流散出去的國寶。

 

殊途同歸

建國初年,受國內外環境所限,追索文物仍是以秘密回購和捐贈歸還為主。改革開放後,國內文物事業逐漸步入法制化、專業化,1982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頒行,中國也相繼加入三項國際公約。國家在融入全球化的過程中,愈來愈多地採用政府間的合作、談判、訴訟等方式爭取流失文物歸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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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3月,英國倫敦警方截獲了3000餘件源自中國的走私文物藝術品,中國國家文物局隨即向英國政府提出歸還要求。但在追索過程中,英國警方、英國皇家檢控署和倫敦地方法庭的主張和判定結果各不相同。無奈之下,案件移交英國上訴法院,在司法和輿論壓力下,涉案嫌疑人被迫達成庭外和解,歸還文物。

2000年美國某拍賣行的王處直墓浮雕武士石刻,亦是一件被盜文物。中國國家文物局發出照會後,美國地方法院叫停了拍賣,經過一年審判後,文物終於回歸中國。

以上兩例,是由國家間協商及司法訴訟實現的文物回歸的好例子。從英國追回的3000餘件文物是目前中國最大規模的流失文物追索。但還有許多文物流失後,已入藏了國外的博物館。

上世紀初,龍門石窟遭到嚴重破壞與盜鑿,其中看經寺浮雕羅漢像收藏於加拿大國家美術館(National Gallery of Canada)。2001年,經過中加雙方友好協商,加拿大國家美術館決定將文物無償歸還中國。這是中國政府首次促成國外重要文物收藏機構退藏並歸還流失文物。

但並不是所有外國博物館所藏的流失文物都能夠如此順利回歸。許多文物囿於當事國國內的法律規定,無法直接歸還,追索過程往往非常曲折。

而中國加入的國際公約也有其重要作用。2019年3月初,日本某拍賣行擬拍賣湖北被盜掘流失的曾伯克父青銅組器,中國國家文物局要求日本政府依據「1970年公約」規定,歸還流失文物。最終青銅組器拍賣委託人無償歸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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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伯克父青銅組器(來源:視覺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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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時期,依然有很多引人注目的回購項目。2002年財政部設立了「國家重點珍貴文物徵集專項經費」,第一筆支出就是花費2999萬元購回國寶級文物——宋代米芾的《研山銘》手卷。此後又先後花費數億元買回了戰國虎形佩等多件文物。機構、企業和個人也回購過不少文物,如保利集團2000年斥巨資買回了圓明園牛首、虎首和猴首三件銅像。海外華人華僑的無償捐贈也促成大量文物回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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圓明園大水法十二生肖銅猴首、虎首、牛首回歸中國(來源:foto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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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索的難題

或許有人會問,既然可以靠政府間的協商及法律途徑追索文物,何必還要花錢回購呢?

中國簽署的三項國際公約雖各有側重,但仍有所不及。這些公約適用時間有限,根據國際公約的原則,在條約生效日之前發生的任何事實,公約都不產生約束力。中國分別於1989年、1997年和2000年加入這三項公約,只有在這些時間之後流失的文物才能適用,但中國絕大部分文物都流失於上述時間之前。而且,條約對非締約國沒有效力。以「1995年公約」為例,目前僅47個國家加入,英、美、日、德等主要文物流入國均未簽署,條約無法適用。

如前文提到,當文物追索需採用法律途徑時,還會受制於當事國國內法及其法院的審判。對流失文物提起的訴訟,最終取決於當地法律對受保護文物的定義,所有權的判定,甚至是法官的態度,這當中都有着極大的不確定性。

2002年,紐約大都會藝術博物館(Metropolitan Museum of Art)、法國羅浮宮(Louvre Museum)等18家歐美博物館曾聯合發表聲明,反對將文物歸還原屬國,聲稱:「長期以來,這些獲得的物品——不管是通過購買、禮品贈送還是交換——已經成為保管這些物品的博物館的一部分,並且延伸為收藏這些物品的國家的一部分。」這種被稱為「文物全球主義」的觀點,無形中成為文物追索的一大阻礙。而埃及、中國、希臘等文物原產國,即利益受損國,則更為注重本國民族文化的完整性,強調文物的產權和形式正確化原則——也就是說,文物的流轉和交易要建立在正當的形式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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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失的遼三彩羅漢像,現藏於美國賓夕法尼亞大學考古與人類學博物館(王豐鈴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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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失的唐昭陵颯露紫浮雕,現藏於美國賓夕法尼亞大學考古與人類學博物館(王豐鈴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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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情況下,有數據統計,目前海外文物的歸還,有90%是靠回購,政府協商及訴訟成功追回的仍屬少數。

文物追索之路雖荊棘遍佈,但仍有努力的方向:比如建立流失文物檔案庫,對流失文物的基本信息,流失原因和流轉情況登記造冊,以便訴訟;還可以利用相關國際組織的協調功能,以及通過仲裁等機制來實現跨國文物追索;還要同主要文物流入國進行談判,簽訂雙邊協議,以此解決歷史遺留問題,並阻斷被盜和非法出口的文物在兩國之間流轉,目前中國已經同意大利、美國、希臘等達成了這方面的雙邊協議。

當然,文物回購和捐贈,還會一直存在。不能否認,回購在許多具體個案中仍是最有效的途徑。除了政府設立的專項資金,對於民間團體和個人的回購,以及海內外的無償捐贈,政府都應給予適當的物質和精神獎勵。

 

文物的聚散離合,折射國家的治亂興衰。每一件流散的文物,都是國人心中的痛。随着追索力度加大,以及社會各界廣泛參與其中,文物回歸已成為一個大趨勢,相信將來會有愈來愈多的文物能夠回到這片創造它們的土地,展示它們獨特的光芒。

 

 

參考資料:

《流失文物回歸之路》  中國文化傳媒網  2019/9/22

《70年歸國流失文物600餘件現身國博》  新京報  2019/9/18

《我國追索流失海外文物的路徑選擇與新發展》  張建  海峽法學  2015年第3期

《中國追索流失海外文物之路徑分析》  李波  法制與社會  2017年第11期

《國寶大搶救——記「香港秘密收購小組」》  陸海天  湖北檔案  2002年第8期

Last updated:
2019-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