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存傳統、促進繁榮——民族區域自治制度

面對近年來的「獨立公投」潮,民族數量多達56個的中國又是如何處理民族問題的呢?實踐證明,中國的民族區域自治制度既保證了少數民族自主管理本民族事務,有助於保存民族傳統,同時又保證了各民族平等,對促進各民族共同發展與繁榮起了根本性的作用。

近年來國際社會似乎出現了一股「獨立公投」潮。從2014年蘇格蘭獨立公投,到2017年引起國際社會一片反對之聲的加泰羅尼亞獨立公投、2018年11月法國海外屬地新喀里多尼亞的獨立公投等等。其原因無不涉及民族之間的歷史、文化和政治差異。

當今世界,2000多個民族分佈在近200個國家。這就意味着,多數國家必然是多民族國家。作為多民族國家的中國,民族數量多達56個,她又是如何處理這一問題的呢?

 

適合國情的政治制度

民族區域自治制度是中國解決民族問題的基本政策,也是中國的一項根本政治制度。它的確立經歷了長時間的探索和實踐。

1949年9月29日第一屆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通過的具有臨時憲法作用的《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就已經確認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為國家的一項基本政策和重要政治制度之一。

此後,它作為國家的一項重要制度,載入了1954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

1984年頒佈的《民族區域自治法》,則對少數民族自治地方的政治、經濟、文化等各方面的權利和義務作了系統的規定。

採取這一制度主要是因為:

一方面,中國自古以來就是個統一的多民族國家。從歷史傳統來看,儘管歷經不同社會形態,但國家長期以來處於多民族並存的統一狀態。

另一方面,在自然、歷史、政治、文化等複雜條件下,民族分佈呈現「大雜居、小聚居」的基本格局和特點。漢族地區有少數民族聚居,少數民族地區有漢族居住。建國初期,少數民族人口僅佔全國總人口的6%,但分佈區域超過國家陸地面積的一半以上。這是長期歷史發展過程中各民族相互交往、流動的結果。

1957年,周恩來在《民族區域自治有利於民族團結和共同進步》中談到了新中國成立後採用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的一大理由:(中國)與蘇聯那種民族分佈相對較為集中的情況完全不同。無法像蘇聯那樣實行聯邦制。中國各民族雜居的條件,適宜於民族合作,適宜於實行民族區域自治。

換句話說,在統一的國家內實行民族區域自治,更有利於民族平等原則的實現

然而,中國究竟有多少少數民族,當時並不清楚。為此,從1953年起,國家組織了大規模的民族識別工作。到1954年,共確認了38個民族;到1964年,確認的民族又多了15個。加上1965年確認的珞巴族、1979年確認的基諾族,全國55個少數民族都被正式確認並公佈。

這為確定民族自治地區範圍提供了前提。

在中國,民族自治地方分為自治區、自治州、自治縣(旗)三級。對於不宜建立自治地方和設立自治機關的少數民族聚居地區,政府通過設立民族鄉的辦法,使這些地區的少數民族也能行使當家作主的權利,以此作為對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的補充。

截至2016年底,全國共建立了155個民族自治地方,其中自治區五個,自治州30個,自治縣(旗)120個,還有1256個民族鄉。

在全國55個少數民族中,有44個建立了自治地方。實行自治的少數民族人口佔少數民族人口總數的75%。自治地方的數量和佈局,與中國的民族分佈和構成基本相適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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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947年成立的內蒙古自治區是第一個省級少數民族自治區,成為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的一個範例。1955年,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成立;1958年,廣西壯族自治區和寧夏回族自治區成立;1965年,西藏自治區成立。至此,五個自治區全部成立並延續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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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寧夏各族各界隆重慶祝自治區成立60周年(來源:視覺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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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傳統

相對於一般省份,自治區的自治權又有哪些不同呢?國家對自治地方又有哪些特別的政策傾斜與優惠措施呢?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在行使地方國家機關職權的同時,還根據規定行使立法權。上級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自治機關如認為不適合民族自治地方實際情況,可在報批後,變通或者停止執行。

例如,針對《婚姻法》第三十六條的規定,五個民族自治區和一些自治州結合當地具體情況,制定了補充規定,將婚姻法中關於公民法定婚齡「男不得早於22周歲,女不得早於20周歲」的規定,修改為「男不得早於20周歲,女不得早於18周歲」。

各民族自治地方的生育政策寬於漢族。一般規定,少數民族家庭可以生育兩個或三個孩子;人口特別稀少的可以生育三個以上的孩子;西藏自治區的藏族農牧民可以不受限制地生育子女。這使得少數民族人口的增長速度高於全國平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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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數民族自治地方有自主發展民族教育的權利,可自行決定各類學校的教學用語和招生辦法。同時,國家不僅幫助地方發展民族小學和中學,也要求高等學校在招收新生時對少數民族考生適當放寬錄取標準和條件。

民族自治地方在科技、文化、衞生等方面也享有廣泛的自治權。如自治機關自主發展現代醫藥和民族傳統醫藥,使少數民族健康水平得到提高。

此外,在幹部人員錄用上也給予自治民族或其他少數民族以適當的考慮,確保民族幹部在自治地方佔有一定比例,並且由民族幹部擔當負責工作。

也就是說,由少數民族來自主管理本民族事務,令少數民族傳統、文化和風俗習慣得到極大的尊重與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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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西族學者在研究牆上的東巴文(來源:視覺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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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進繁榮

周恩來指出,要使所有的民族得到發展,得到繁榮。為了促進少數民族地區發展,國家從各個方面採取了針對措施。

民族自治地區享受國家與上級財政的照顧。2000至2015年,中央財政累計下達民族地區轉移支付3955億元,其中2017年達到704億元,與2000年相比,年均增幅達21.5%。

此外,少數民族地區也享受中央的税收優惠等一系列經濟扶持政策。少數民族地區新辦的企業,經批准,可減徵或者免徵所得税三年。

自第一個五年計劃 (1953—1957年)開始,國家就優先在民族自治地方安排了內蒙古包頭鋼鐵基地、川藏公路、新疆石油勘探等一批重點建設項目。2000年以來,國家通過投資建設「西氣東輸」、青藏鐵路等一批重大工程,幫助民族自治地方進一步把資源優勢轉化為經濟優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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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7月,運送物資的車隊穿行在蜿蜒的川藏線上(來源:視覺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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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上世紀七八十年代,經濟發達地區和民族自治地方就實行了對口支援:北京支援內蒙古,山東支援青海,全國支援西藏……至今人們仍可見到「援藏」「援疆」幹部的身影,他們無不為民族地方的發展作出了巨大貢獻。

全國絕大多數自治地方被納入2000年開始實施的西部大開發戰略範圍,享受國家西部大開發優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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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上世紀八十年代以來,國家在民族地區相繼設立了北海、烏魯木齊等沿海和內陸開放城市及開發區,並在邊境設立自由貿易區,令民族自治地方享受優惠的邊境貿易政策,擴大對陸地周邊國家的開放與合作。從廣西、雲南再到新疆,各民族自治地方親歷了口岸經濟的繁榮發展,其中不少又在近年成為了「一帶一路」建設的重要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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夕陽下的霍爾果斯口岸聯檢大樓(來源:視覺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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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地區是國家重點扶貧的對象。全國14個集中連片特困地區中有11個在民族地區民族自治地方。政府通過對口扶貧協作和精準扶貧等方式,大大改善了當地人民群眾生活。2017年,民族八省區貧困人口總數從十年前的約4000萬下降到1032萬。

民族地區人民生活大大改善。2017年,民族八省區城鎮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達到了 31553 元,是1998年(5002元)的六倍還多,而1978年時只有375元;農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也達到了 10442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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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團結帶來穩定,分裂帶來動亂。幾十年來的實踐證明,民族區域自治制度既保證了少數民族自主管理本民族事務,有助於保持民族傳統,同時又保證了各民族平等,對維護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促進各民族共同發展與繁榮起了根本性的作用。

 

 

參考資料:

《我國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的歷史及其發展》 萬其剛 中國人大網 2010/12/29

《中國的少數民族政策及其實踐》 國務院新聞辦公室網站 1999/9/27

 《中國的民族政策與各民族共同繁榮發展》 新華社 2009/9/27

《2017年民族地區農村貧困監測情況》 國家民委網站 2018/8/15

《洋記者走進大草原!看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好在哪裏》 新華社 2017/8/9

《西部大開發新投資規模7438億 公佈30項重點工程》 經濟參考報 2016/12/19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網站 

《周恩來民族工作的理論與實踐》 劉寶明 周恩來百周年紀念論文集 199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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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憲法》序言中確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全國各族人民共同締造的統一的多民族國家。」

總綱第四條規定:「中國人民共和國各民族一律平等。國家保障各少數民族的合法的權利和利益,維護和發展各民族的平等團結互助的和諧關係。」

「各少數民族聚居的地方實行區域自治,設立自治機關,行使自治權。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

Last updated:
2018-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