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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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進士科對策(複製品)(圖片提供:左冬辰/FOTO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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縱觀中國古代歷史,主要實行過三種選拔官員的制度,分別是世卿世祿制察舉制和科舉制。科舉制度是一種由朝廷開設科目,士人可以自由報考,主要以考試成績決定取捨的選拔官員制度。這制度萌芽於南北朝時期,創始於隋,確立於唐,而完備於宋,又延續至元、明、清三代,至清光緒三十一年(1905年)廢除,前後經歷了約一千三百多年之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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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卿世祿制

中國古代貴族按照血緣關係,世代承襲官職和俸祿的選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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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舉制

察舉制主要行於漢代,按照孝廉、秀才、明經、賢良方正,賢良文學等科目,由地方政府官員推薦人才,經過中央考核,朝廷授予官職的選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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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和林格爾漢墓壁畫「舉孝廉圖」,察舉制為秦漢時代的選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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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舉制的確立

隋開皇年間廢九品中正制,大業年間,隋煬帝創設進士科,被視為科舉制創建之始,但其考試方法不詳。唐朝建立之初,兵荒馬亂,尚無暇在選官制度上創立新制,而朝廷卻又急欲求才,因此,武德四年(公元621年),高祖乃沿襲隋代開科取士之制,敕令貢舉。此後貢舉成為定制,每年舉行一次。唐代的科舉考試按種類劃分,主要有貢舉、制舉、武舉、童子舉等。其中貢舉考試定期每年舉行,取士人數最多,延續時間最長,社會影響也最大。唐代的貢舉考試分「解試」「省試」二級制。士人必須先通過解試,才能投考中央禮部舉行的省試。省試合格只是取得入仕的資格,還不能馬上當官,必須再通過吏部的關試,才會被授以官職,真正步入仕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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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品中正制

魏晉南北朝時期,朝廷委任各州郡有聲望的人擔任中正官,中正官按「才能」將各州郡士人分別評定為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共九品,朝廷按品級選用,稱為「九品官人法」。後來,中正官多由世族豪門擔任,他們品評人物的標準只憑門第與家世,而不重「才能」,古時人有「上品無寒門,下品無勢族」之語,九品中正制遂成為世族豪門維護其特權的選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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貢舉

這裏指科舉制度中,定期舉行的「常科」。科舉在隋唐、宋代官方文獻稱為「貢舉」,元代以後漸稱「科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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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試」

解試指取得解送中央參加省試資格的考試。解試包括官學考試與地方州縣的考試,一般在農曆八月舉行。參加解試的考生有兩類:生徒、鄉貢。「生徒」是指當時官學(包括國子監、弘文館、崇文館及州縣學館等)的學生;「鄉貢」是指各州縣不在官學上學的讀書士人。生徒和鄉貢參加的解試是不一樣的。生徒只要在國子監的考試(解試)合格,即取得解送資格,可以參加中央禮部舉辦的省試。而鄉貢則需攜帶自己的家狀(家狀內詳列應舉人的姓名、年齡、家庭成員狀況、三代名諱、舉數以及鄉貫等資料。)向所在地的官府報考貢舉(無須別人推薦),通過州府考試(解試)合格,才能取得解送資格,參加中央省試。凡解試考試合格,取得參加省試資格的士人,泛稱「得解舉人」。每年十月二十五日以前,各州縣舉人要隨各州府朝集使至京師報到,再由主司機構禮部審核身份。審查不合格(如:手續不完備或品行不端正),即「駁放」回鄉,取消省試資格;審查合格的舉人,即於第二年的正月,參加由禮部侍郎主持的省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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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試」

省試在尚書省進行,凌晨入場,傍晚結束。答卷未完者,可以燃燭夜試,考官會提供三枝蠟燭,不過,當三枝燭燃盡,考生必須交卷。知貢舉官主要根據應舉人的考試成績決定取捨。省試合格,即錄取放榜,賜進士及第,也就取得了入仕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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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試

唐代吏部銓選六品以下官吏的考試。由於唐代關試在春天時分舉行,故又稱「春關」。「關試」的考試內容有四:身(體貌豐偉)、言(言辭辯正)、書(楷法遒美)、判(判詞文理優長)。關試合格後,便可釋褐做官,即釋去平民布衣,換上官員衣冠,故又稱「釋褐試」。

貢舉科目

貢舉是由朝廷設立科目,分科取士。隋代貢舉的科目有秀才、明經、進士、俊士四科。秀才科考計謀策略;明經科考士人對儒家經典的理解;進士科主要考士人的詩賦造詣;俊士科考試內容大概與進士科略同。唐承隋制,並有新的發展,此時的貢舉主要有秀才、明經、進士、明法、明書、明算等科。當中以秀才科等級最高,及第極難,致使應考者日少,至高宗永徽二年(公元651年)停辦。明法、明書、明算等科是為選拔明習法令、文字書法、數學計算方面的專門人才而設立,應試與及第者都不太多,社會影響也不大。在唐代貢舉諸科中,以明經、進士兩科規模最大,最受當時社會所重視,取士人數亦最多,當中尤以進士科,在唐代中後期更是一支獨秀,成為最為顯貴的入仕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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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的明書科,是為了選拔文字書法方面的專門人才而設立的。圖為柳公權的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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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科舉漸興

唐玄宗時,科舉的地位(尤其是進士的地位)日漸上升,參加貢舉考試者也日益增多,每年參加中央省試者不下千餘人。其中,官學的學生(生徒)多為高官子弟,彼此互結朋黨,而這些權門貴族對主司的請託之風日盛,落第舉人又多大肆喧嘩訴訟,但吏部考功員外郎只是個從六品上階的小官,自然難以得到權貴及應舉人的尊重。因此,考功員外郎既無力上拒權門貴族的請託,對下也無力應付落第舉人的喧訟。就本身而言,也疲於處理日益繁雜的考試事務。於是提高貢舉主考官的官階,以及擴大貢舉主司機構的規模,已經勢在必行。

 

唐玄宗開元二十四年(公元736年),發生考功員外郎李昂為舉人李權所輕視、誣蔑,因而引起訴訟事件,玄宗遂下詔,今後貢舉事轉歸禮部主管,由禮部侍郎專掌,稱為知貢舉。禮部侍郎屬正四品下階,比起從六品上階的考功員外郎,足足高了九個官階,權位自然大大提高。這次貢舉管理的變革,一則改正了貢舉主司官「位輕權重」的弊端,一則禮部負責選拔人才,吏部專注銓選授官,將試士與任官分開掌管,在行政管理上有一定的積極意義。同時又建立了貢院這種科舉考試的專用考場。這一變革也為往後歷朝所沿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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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六品上階

中國古代官秩分九等稱為「九品」;每品分正、從兩級;正、從又往往分上、下兩階。在唐代,六品以下的官員由吏部銓選;五品以上的官員由宰相商議或由皇帝親自選任,故五品與六品為高低級官員的分水嶺。

唐代進士及第放榜的時間一般在二月,地點在尚書省禮部。放榜時,榜頭豎黏四張黃紙,以淡墨書有「禮部貢院」四字,下面以濃墨書寫及第進士的姓名,二者相映成趣。由於榜頭由四張黃紙豎黏而成,故又稱「金榜題名」。進士第一名列在最前面,稱為「狀頭」或「榜首」。唐朝後期,除放榜外,知貢舉官還會簽發榜帖,又稱「金花帖子」,以通知及第進士的家人,類似於現代的錄取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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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舉考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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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士及第之後,要出席各項儀式和活動,如謁見宰相、向知貢舉官謝恩,還有同年進士的聚會等。另外,在吏部關試之後,新及第進士還要湊錢在長安城東南的曲江亭子設宴,並有教坊樂隊演唱助興,京城民眾多前往觀看,場面浩大。有時連皇帝也會登上曲江南岸的紫雲樓,垂簾觀看盛會。曲江宴罷,新及第進士還要到曲江北岸的慈恩寺大雁塔下題名留念。如白居易一舉及第,時年27歲,同年進士登科者17人,白居易當時賦詩曰:「慈恩塔下題名處,十七人中最少年。」得意之情溢於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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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居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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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大雁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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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上載日期:
2020年0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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