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目

標點符號的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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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有文字,就會有「標點符號」,兩者不可分割,究竟「標點符號」除了是一堆「符號」外,還是甚麼呢?根據《辭海》的解釋,「標點符號」是「書面語裏用來表示停頓,語調以及語詞的性質和作用的符號,是書面語的有機組成部分。」

 

究竟標點符號於何時面世呢?雖然至今還未有具體的資料可證實。但是,早在三千多年前的商朝甲骨文,已出現記錄語言停頓的「線條」了。在漢代,開始有「句讀」的說法。「句」指語意已盡,需作較長停頓;「讀」指語意未完,需作小停頓。直至東漢許慎編著的《說文解字》,開始出現類似標點的符號,分別是:「、」,表示文章中停頓的地方,類似現代的逗號;「V」字,表示分段的地方。但是,這兩個符號並未盛行。到了宋代,刻書裏出現了句讀符號──圈(O)、點(、)。「O」點於字旁,表示斷句,相當於今日的句號;「、」微點於兩字中間,表示要小停頓,相當於今日的逗號。直到明代,小說盛行在人名旁加「I」(單直線),地名旁則加「II」(雙直線),可算是專名號的雛型。在1897年,廣東東莞人王炳耀參考了外國新式標點,擬出 「,」一讀之號、「‧」一句之號、「。」一節之號、「:」句斷意連之號、「-」接上續下之號、「!」慨嘆之號等10種標點符號。1917年,知識分子制訂了一套「新式標點符號」。「五四」運動以後,在胡適、周作人、錢玄同、劉復等代表的「國語統一籌備會」致力推廣下,「新式標點符號」頒行全國,分別為:句號、分號、冒號、點號、間號、驚嘆號、引號、破折號、刪節號、夾註號、私名號及書名號。直至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政府於1951年9月出版了《標點符號用法》,列出14種標點:句號(。) 、逗號(,)、頓號(、)、分號(;)、冒號(:)、問號(?)、感嘆號(!)、引號(「」『』)、括弧(())、破折號(──)、省略號(……)、重號(.)、專名號(__)、書名號(《》)。

 

標點符號主要分為「點號」及「標號」。點號包括:句號、問號、嘆號、逗號、頓號、分號、冒號。點號主要用作表示行文中的各種停頓及不同的語氣。標號包括:引號、括號、破折號、省略號、重號、連接號、間隔號、書名號、專名號。標號主要用來標明句子或詞語的性質及作用。除了為引用別人的說話以及作者所說的話時,作出注釋的標號,亦有替特定的詞語、句子、段落作出強調或省略服務的符號。此外,某些標點符號更身兼兩職,如屬於點號派的問號及嘆號,便包含標號的功能,問號兼具疑問句性質的作用,嘆號有表示感嘆句性質之效。標號派的破折號、省略號與間隔號,既用來注釋前文,亦有一定的語氣停頓,故身兼點號功能。

 

郭沫若說:「標點好像一個人的五官,不能因為它不是文字就看得無足輕重。標號錯了,意義也就變了。」某些文學作品,更會透過標點符號來表達弦外之音。魯迅的《阿Q正傳》、《孔乙己》、《故鄉》等就是最佳例證。魯迅巧妙運用標點符號,將許多意思蘊含其間。若你對標點符號認識不深,便不能好好欣賞這些作品了。因此,正確、熟練地使用標點符號,才能準確、恰當地表達自己的感情、思想,令文字更鮮明、生動、形象化,令讀者明白你的意思,被你的文字感動,產生共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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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載日期:
2020年0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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