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目

伊斯蘭教如何在中國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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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斯蘭教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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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罕默德宣佈接受安拉任命傳教之時(公元610年),正是中國歷史上的隋代。其後伊斯蘭教從阿拉伯半島向外擴展時,是為中國唐代初期。唐代史籍稱阿拉伯為「大食」,這時期在中國境內的穆斯林,是後來回族的源流之一。中國最早有穆斯林定居當在唐朝肅、代二宗時期(約八世紀中期)。唐宋時期的穆斯林嚴格來說都是阿拉伯和中亞伊斯蘭教國家的移民,包括士兵、商人和貢使等,中國史籍稱其於中國定居的後裔為「土生波斯」。當時從陸路入境的穆斯林大都從大食、波斯經怛邏斯(今哈薩克東南部江布爾)、碎葉(今中亞內陸國吉爾吉斯北部托亞馬克附近)、勃達嶺、龜茲(今新疆庫車),經河西走廊入唐都長安,並定居於長安(今西安)、開封等地的城鎮。從海路入境的則多數由印度洋、太平洋經廣州沿岸而行,並多定居於沿海城市,如廣州、揚州和泉州等地。

 

宋朝在廣州已有外國人的集居區,稱為「蕃坊」。在廣州、泉州等地設置了專門招收「蕃客」子弟的「蕃學」。「蕃學」的課業都是中國傳統文化的內容,學員並可參加科舉,考取功名。在宋朝,清真寺已較普遍,如廣州的懷聖寺及其光塔、泉州的清淨寺、揚州以及北京的牛街禮拜寺等,建築風格多具阿拉伯特色。此外,泉州的「靈山聖墓」、廣州的「宛葛素墓」等也是宋朝伊斯蘭教的重要文化遺產。

 

至元代,伊斯蘭教有了質與量的發展。元代的穆斯林大多是從阿拉伯和中亞一帶,隨蒙古遠征軍東來中國後定居的後裔。與唐宋穆斯林不同,他們多屬於統治階層,其社會地位高於「漢人」和「南人」。有元一代,在中央任過宰相之職的穆斯林共有17人,其中最有名的是阿合馬賽典赤贍思丁。經濟方面,穆斯林多是富商大賈,除為官、經商者外,亦有不少從事農業,並有少量工匠。元代東來的穆斯林是後來形成回族的骨幹。據說,元宗室也有信仰伊斯蘭教。到了元代,中國穆斯林才出現專門的宗教職業者(「答失蠻」和「哈的」)和個別教派的修道者。中央政府曾一度設置管理伊斯蘭教事務的機構──「回回掌教哈的所」。至元二十六年(1289年)開辦「回回國子學」。元朝建立的清真寺有杭州的真教寺(俗稱鳳凰寺)、上海松江的清真寺、昆明的南城寺和永寧寺等。此外,伊斯蘭教的遺跡還有松江的元達魯花赤墓、揚州的普哈丁墓園、雲南的贍思丁墓等。清真寺的「三掌教制」的寺坊制度在元代也基本定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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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合馬

阿合馬是元初大臣,生於中亞費納喀忒(今烏茲別克塔什干西南錫爾河右岸)。中統二年(1261年),任上都(元時夏都,即皇帝避暑之地)同知,次年領中書左右部,兼諸路都轉運使,負責財賦,此後於中書省秉政18年之久。元初費用浩繁,阿合馬因採取農器官賣、增鹽課和括戶口等措施,得以應付財政支出,深得世祖寵信。然而阿合馬專權橫暴,打擊異己,貪贓不法,引起太子真金和許多大臣不滿。最後於至元十九年(1282年)為益都千戶王著與高和尚等人所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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賽典赤贍思丁

賽典赤贍思丁,賽典赤又譯「賽典只兒」、「賽典只」和「賽天知」等,是阿拉伯語Sayyid Ajall二詞的聯讀。Sayyid指伊斯蘭教什葉派創始人阿里(穆罕默德之婿)的後人,自稱是先知穆罕默德的聖裔,Ajall意謂「至尊榮的」,當時的穆斯林習慣以這個稱號代其名。成吉思汗征中亞時,賽典赤隨從東來,擔任宿衞。元世祖忽必烈即位後,任燕京宣撫使、吏戶禮三部尚書、大司農卿和中書省平章政事等要職,並於中統三年(1261年)先後行省陝西、四川和雲南。其於雲南任內,曾於受命後訪求熟悉雲南地理的人,將地理形勢繪成地圖。次年到任,即向父老諸生訪問利國便民的要務,乃推行興水利、省徭役、治水患、開驛道和設儒學等,為人所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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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失蠻」和「哈的」

答失蠻為波斯文Danishmend的音譯,意為「明哲的人」,一般指伊斯蘭教學者,在元代官府文字中常與僧、道、也里可溫(元代對基督教教士的稱謂)等並列,為伊斯蘭職業者的通稱。哈的,亦名「卡迪」,是阿拉伯文Qdi的音譯,意譯為「教法執行官」。根據伊斯蘭教法,宗教審判的法官除辦案外,還負責管理宗教基金、孤兒財產、主持婚喪儀式和為無依靠的婦女草擬婚約等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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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掌教制」

「三掌教制」為中國伊斯蘭教寺坊制度,由教長、贊教和宣教三種教職掌教,故名。教長乃清真寺最高負責人,主理誦經、領拜、處理宗教活動及教務;贊教則輔助主教,並可代他宣講教義;宣教則負責喚拜,即呼喚信徒禮拜。

明清時期伊斯蘭教最大的特色是趨向內聚並逐漸完成本土化的過程。「回回」透過長期的共同生活,發展下來,至明代已形成了一個有相同的社會習俗和宗教傳統的民族共同體,稱為「回族」,伊斯蘭教亦有了較固定的稱呼:「回回教」或「回教」。可是,因明初對外族疑忌,乃大力漢化,下令回族與漢族通婚,穆斯林亦多隱沒其為外僑後裔的身份,除宗教不同以外,生活上的各方面基本上與漢族人無異。明朝時,內地穆斯林除保留一般的「經名」外,還普遍開始改漢姓,如「馬」、「沙」、「穆」和「丁」等,亦起漢名,蔚成風氣。明朝興建的清真寺有著名的西安化覺巷清真大寺、北京東四清真寺和北京花市清真寺等。此外,亦因明中業以後實行海禁,以往中國內地穆斯林與西部邊境的密切聯繫便告終止,促使中國伊斯蘭教的發展走上較具本土特色的方向,留下來的穆斯林亦因外部的壓力更為內聚,形成現今「大分散、小集中」的分佈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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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名」

穆斯林的嬰兒出生後,要在三天之內請阿訇(主持清真寺教務和負責教經的宗教職業者)到家或清真寺,首先對嬰兒低念宣禮詞,然後在嬰兒耳側吹一下,隨即將所取經名用阿拉伯文和漢文兩種文字寫於紙上。男嬰多為奧斯曼、阿里、侯賽因、哈桑等,女嬰則多名為法蒂瑪、阿以莎和赫蒂切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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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分散、小集中」

「大分散」是指回族人口或聚居或雜處,均遍佈全國各地。「小集中」則指在個別地區,回族人口特別集中,往往在農村自成村落,在城巿自成街道,形成大小不一的眾多的純回族居住區。

因漢化影響,明清時期的宗教教育已不再單純地講授阿拉伯文和波斯文的宗教經典,清真寺內的「經堂教育」以漢語講述經典、註釋經典,要求學員通儒通經。教內學者用漢文寫作了一大批詮釋伊斯蘭教的著作。這些著作稱為「漢刻它布」(漢文經典)。不得不提的是,清廷對穆斯林的政策以高壓為主,懷柔為輔。此外,清廷亦利用教派之爭而加強控制,如有所謂「三大教派、四大門宦」,然而中國穆斯林仍屬「遜尼派」,上述分化是內部派別的分化,差異只在禮拜等細節上,無關宏旨。從此,中國伊斯蘭教一方面是走向本土化,一方面是特立精神的昂揚,兩者並存為一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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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於明代的西安化覺巷清真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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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國信仰伊斯蘭教的主要有10個少數民族:回、撒拉、東鄉、保安、維吾爾、哈薩克、柯爾克孜、烏孜別克、塔塔爾和塔吉克族。這10個少數民族的總人口約有一千九百萬,其中人口最多的是回族,佔八百多萬,其次是維吾爾族,有七百多萬,再次是哈薩克族的百多萬。全國現有清真寺約三萬餘座,教長、阿訇共四萬餘人,其中新疆地區佔大多數。行政區域方面,中國先後成立的信仰伊斯蘭教民族的省級自治地方,有新疆維吾爾自治區(1955年)和寧夏回族自治區(1958年)。穆斯林的全國性宗教團體是中國伊斯蘭教協會。宗教機構方面,中央級的宗教高校是位於北京的中國伊斯蘭教經學院,地方級院校則有9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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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於新疆的穆斯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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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載日期:
2019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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