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目

紡織蘊藏的中國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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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骨文帛、絲、桑和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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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是社會發展的產物,因此紡織與文字之間有着密切關係。在已發現的甲骨文中,以「糸」為偏旁的字有一百多個。漢代《說文解字》以「系」為偏旁的字有二百六十七個,以「巾」為偏旁的字有七十五個,以「衣」為偏旁的字有一百二十多個。南北朝《玉篇》中收錄與「糸」相關的系、絲、素、索等七部共計四百餘字。而宋本《玉篇》中則收「糸」部計四百五十九字,「巾」部一百七十二字,「衣」部二百九十四字。至清代《康熙字典》中僅「糸」部就收有約八百三十字,又較宋代增加了數倍。

 

紡織生產是古代最重要的生產活動,與古人的生活息息相關,中國古典文學作品中就有很多以紡織為題材的作品。例如中國最早的文學作品《詩經》就有許多關於紡織的描述。唐宋詩詞,與紡織相關的句子更是不勝枚舉,唐代白居易、王建、元稹等,宋代蘇軾、辛棄疾等,都留下了一些紡織有關的詩篇或詞句。其中以白居易的《繚綾》詩最為精彩,詩人將繚綾之精美和織作之複雜,描述得淋漓盡致。明清時期,有些小說對紡織生產情況和紡織品的描述也非常細膩,如《醒世恒言》、《金瓶梅》和《紅樓夢》等書中有關當時紡織生產、貿易情況和織物品名的描述皆通篇可見。

 

古代紡織與禮儀的關係主要表現在服飾和色彩上。古代服飾是社會等級的象徵,其中以表現貴賤等級的十二章紋最重要。這組紋樣由日、月、星辰、山、龍、華蟲、宗彝、藻、火、粉米、黼、黻等十二種圖案組成,幾乎彙集了中華民族全部的文化價值觀,如龍的神聖觀、粉米的生存觀,黼黻的政治觀等,它自西周開始出現,一直到清代,涵義始終一貫,是中國古代重要的禮儀標誌。至於色彩,則以正色和間色的觀念來體現古代禮儀。古人以青、赤、黃、白、黑為五方正色,以綠、紅、碧、紫、騮黃為五方間色。正色為尊,間色為卑。不同等級和階層的人,在各種不同場合,衣服的顏色是有規定,否則會被視作僭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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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章紋

十二章紋是「古帝虞舜彙集昔人所作之服飾,而制為定典者也」。日、月、星辰,取其照臨光明;山,取其穩重;龍,取其變化;華蟲(雉屬)取其有文章之德;宗彝(祭祀禮器,上有虎、蜼之形)取其勇猛智慧;藻,取其潔淨;火,取其光明;粉米,取其滋養;黼(繡在古代禮服上的半黑半白的花紋),取其決斷;黻(繡在古代禮服上的半青半白的花紋),取其明辨。前六章繪於衣,後六章繡於裳。凡天子之服,十二章全備。日、月、星辰,雖公爵亦不得用。山、龍,則侯伯禁用。成年男子以下,則依次遞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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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金龍紋藍羅袍(明衍聖公一品官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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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古代小農經濟亦是建立在男耕女織的基礎上,所以古人有着根深蒂固的「一夫不耕或受之饑,一婦不織或受之寒」的觀念,這種觀念後來成為刻板的性別分工模式。在發掘東北地區新石器時代晚期墓葬時,曾發現一有趣現象,即隨葬品中有紡輪的墓,一般還會有石刀、石磨盤和陶器,沒有石鏃;隨葬品中有石鏃的墓,還會有石斧、石和陶器,沒有紡輪。這一差異,顯然是由於墓主人性別不同所致,這反映了當時男子主要從事狩獵和農耕,女子主要從事家務和紡織的明確勞動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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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婦女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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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載日期:
2019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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