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读到古今优美的诗文创作时,往往被其文辞之美所深深感动。如果要在我们主观的美感之外,进而客观地分析优秀文学作品的文辞之美美在何处?古人极为重视文辞美。孟子在《孟子‧尽心下》中认为:“言近而指远者,善言也。”言辞浅近而含意深远的,才是至善至美的文辞。南朝文论家刘勰在《文心雕龙‧风骨》中主张:只有具备动人的辞采,又富于刚健清新风格的文笔,才算是文章中的凤凰。唐代诗圣杜甫则追求“惊人”的佳句,他曾说过:“为人性癖耽佳句,语不惊人死不休。”宋代文学家欧阳修提倡“状难写之景,如在目前;含不尽之意,见于言外。”,认为文辞既要生动形象,又要含蓄蕴藉。清代文学家姚鼐则认为“文章之精妙不出字句声色之间”,“声色”是指声韵和文采。
古人在诗歌的创作中,是极为重视炼字的。清代诗评家沈德潜在《说诗晬语》中主张作诗要做到:“平字见奇、常字见险、陈字见新、朴字见色。”这种“见奇”、“见险”、“见新”、“见色”的佳字全靠锤炼而得。如宋人宋祁在《玉楼春》中有“红杏枝头春意闹”句,后人称这“闹”字“平淡见奇”。宋代王安石在《泊船瓜州》诗中有“春风又绿江南岸”句,也是经过多次锤炼而成。据说他先用“到”字,再改“过”字,又换“满”字,最后改为“绿”字。这个绿字为形容词的使用法,给人一种江南满眼绿春的视觉美感,可谓“朴字见色”了。
写文章以简练为贵。古人提倡“意则期多,字惟求少”、“言简意赅”。自古以来,文学家一贯主张诗文的内容决定形式,形式要为内容服务。古人所说的“诗言志”、“修辞立其诚”等都是说明这个道理的。南朝梁代刘勰在《文心雕龙》中也提倡“文附质”,“质待文”,诗文的艺术魅力往往蕴涵在内容与形式的完美统一之中。唐代韩愈主张“文以载道”,认为文章是用来表达思想的。诗人白居易在《与元九书》中更以植物比喻诗文的内容与形式的关系。他说:“诗者,根情,苗言,华声,实义。”显然,这里的“情”与“义”专指诗文的内容,“言”与“声”则均指诗文的形式。文学家李翱认为:“义深则意远,意远则理辩,理辩则气直,气直则辞盛,辞盛则文工。”反之,“义虽深,理虽当,词不工者则不成文,宜不能传也。”说明诗文内容的意义深远决定“辞盛”和“文工”,相反,如果语言欠工巧,那么作品内容即使很正确、很深刻,诗文也不能传之久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