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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信仰認為人依前世所為,死後亡靈可託生為人或動物。(圖片提供:文化傳播/FOTO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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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民間的信仰,常能從六朝鬼故事裏找到誘因,而這些故事往往是由巫師來講述的。例如六朝民間常奉敗軍叛將為神,蔣子文、鄧艾、蘇峻、袁雙皆是死後不久成神,這類信仰來源很難解釋,但巫師的推波助瀾顯然很關鍵。

 

《異苑》記載:東晉豫州刺史袁真叛據壽陽,太和五年(公元370年)卒,其子兵敗為桓溫所殺。僅僅十年(太元中,約公元380年)後,袁真第四子袁雙,就「靈怪形見於丹陽,求立廟,未既就功,大有虎災,被害之家,輙夢雙至,催功甚急。百姓立祠堂,於是猛暴用息。」

 

「靈怪形見」、「求立廟」、「夢」,都是巫覡熟練操弄的講故事手法。東晉南朝淫祀遍地,或與當時的政治格局有關,各種地方勢力割據,朝廷行政很難掌控民間社會。巫師通過鬼神之道誘導民眾,對中國民間文化的長期影響不容忽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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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郎國的巫師」石雕,貴州省圖書館外牆。(圖片提供:文真/FOTO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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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廬山下的宮亭湖廟為例。宮亭湖就是現在的鄱陽湖,三國吳時是南州向孫權朝貢必經之路,東晉南朝珠江地區重要性上升,這裏成為通往長江流域和珠江流域的要道。重要的地理位置,成為東晉南朝多種信仰必爭之地。宮亭湖廟的神驗故事很多,僅舉三則:

一、《幽明錄》載:孫權時,南方遣吏獻犀簪。吏過宮亭湖廬山君廟請福,神下教求簪,而盛簪器便在神前。

二、《述異記》載:江夏太守陳敏許宮亭廟神一銀仗,後以一鐵仗塗銀,銀塗之。送仗還,廟神巫宣教曰:「陳敏之罪,不可容也。」乃置之湖中。仗浮在水上,敏舟值風傾覆矣。

三、《述異記》載:宋元嘉中,南康平固人黃苗為州吏,因請假違期,便進宮亭廟向神許願,希望避免受罰,還希望能再回家。他承諾若願望成真,定必以酒肉酬神還願。黃苗最終達成所願,但沒有履行承諾,神因而懲罰他,將他變為老虎,要他捕殺三十人來謝罪。

 

第一則故事說的是神明直接現身求財,後兩則描述祈福許願的過路人事後沒有奉上足量財物還願,遭到嚴厲懲罰。顯然這是廟巫通過「宣教」、「神下教」等手段,恐嚇行旅及時上供,以達到斂財目的。故事經過口耳相傳,對往來過路人形成巨大心理威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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宮亭湖神,明萬曆元年(1573年)《新刻出像增補搜神記》,明金陵唐氏富春堂刊本。(圖片提供:緣紫舞/FOTO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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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怪故事建構出廬山地界的靈異空間,讀《搜神記》費季故事便可感受到。費季行經廬山,投宿客店,無意間說出私人隱秘(臨行前曾把妻子金釵忘在門楣上),隨後其妻就做了一個活靈活現的惡夢,夢中費季自述死亡,以門楣上的金釵為證。妻子醒來發現果然有金釵,便相信是丈夫死去的鬼魂托夢。但費季其實並沒有死,一年多後回來了。這個故事雖沒有出現作弄費季夫妻的鬼神,卻暗示每一個過路人進入廬山地界,一舉一動、一言一行,都被鬼神注視着。

 

據《荊楚歲時記》所載,當時民間風俗,在正月初一日,要以錢幣繫於杖腳,將杖投擲在棄除的穢物上,嘴裏唸叨「令如願」,這樣願望便會成真。如果是北方人,會在正月十五晚上,圍在棄除的穢物旁,執杖擊打穢物。有趣是,這一風俗也是從宮亭湖神故事中來的。

 

傳說過路商賈歐明傾盡所有祭祀宮亭湖湖神,湖神就以一婢「如願」回報歐明,歐明得如願後,數年間大富,漸漸不復愛如願,終於在某個正月初一早上,如願借舊歲掃除的積薪糞遁去,從此家中復貧。故事收錄在《錄異記》、《搜神記》裏。

 

如今每年正月初一,家中長輩都不許倒垃圾,說是財運會一起被倒掉,這個風俗莫非也是「留住如願」的演變?想到當下仍影響中國人行事的某些心理慣性,比如許願不能不還願,神明可以收買,惜福才能留財等等,可能與遙遠古代巫師編造的故事有某種關聯,便覺這些小故事微妙曲折,蘊藏着中國文化的無限密碼,值得回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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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st updated:
2022-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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