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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醫學的先驅——宋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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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冤集錄》中的驗屍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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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慈,字惠父,建陽(今福建建陽)人。南宋淳熙十二年(1186年)生,淳祐九年(1249年)卒。他是古代法學家。宋慈出身於一個官僚家庭。父親宋鞏曾在廣東做官。少年時期他受過良好教育。嘉定十年(1217年)考中進士,開始步入仕途。他先後在福建、廣東、江西、湖南等地做過刑獄官。由於他提倡執法官要公正廉潔,特別憎恨那些收了別人錢財而徇私枉法的行為。嘉熙三年(1239年)被提升為提點廣東刑獄。上任後,他發現許多官吏辦案不依法,同時積案也很多。於是下令限期清理積累,短短的8個月內,他就處理了積案二百多件,

 

在任職辦案的過程中,宋慈清楚地認識到:錯案、冤案常由於檢驗的誤差造成;檢驗鑑定之誤則多是經驗淺薄造成。他制訂了一套對檢驗官吏職責的管理條文,明確規定對應檢驗的屍體不檢驗、檢驗時不到現場或檢驗後不能確定死因和定論不當等,都是失職。為解決這些問題,他研讀了許多法醫學書籍,彙其精華,並結合自己的實踐經驗,於1247年寫成《洗冤集錄》。1249年他到廣州做廣東經略安撫使,同年病逝。終年64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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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土的古代中醫手術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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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早的法醫學著作

宋慈的《洗冤集錄》比歐洲法醫學奠基人——意大利的菲德里(F.Fedeli)的《醫生的報告》早350年。元、明、清的法醫書都以它為藍本,並做了增補、註釋,以指導現世的法醫工作。

 

《洗冤集錄》分為5卷,共53項,包括了法醫學的主要內容,例如現場勘查、屍體檢查以及各種死傷的鑑別,涉及廣泛的生理、解剖、病因、病理、診斷、治療、藥物、內外科、婦兒科及骨傷、急救等醫學知識。該書不僅對生前死後刃傷的鑑別有較詳細記載。如對截頭屍的檢驗,活時斬下,筋縮入;死後截下,項長不縮短。還對骨骼損傷的檢驗有突出貢獻。它不但正確描述了人體骨骼名稱和位置,還記載了生前死後骨折的特徵。此外該書還分析了屍斑現象及其成因,對縊死或勒死、溺水、由高處墮死、高溫如中暑、燙死、燒死等各種死亡情況的現場檢驗方法及死者特徵都有系統、詳細的描述。《洗冤集錄》曾被譯成多國文字,在世界法醫學史上有重要影響。

Last updated:
2019-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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