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目

中國民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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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居是指民眾的居住建築。「住」是人類生存最根本的需求之一,所以民居是歷史上出現最早的建築類型;凡是有人類生存的地方,就要解決住的問題,所以民居又是數量最多、最普及的建築類型。綜觀中國民居的歷史,要從原始社會先民們如何建造居室開始,這要從人類居住遺址的考古發掘、傳說故事、文獻記載到實物存留,作出全面的審視。

 

早期人類為了方便出入,深入地下的穴居逐漸改向上升至地表,而高處的巢居則降低至接近地面。前者形成半地下的木骨泥牆建築,後者形成干欄式房屋。在人們共同狩獵與耕作中,逐漸形成了聚族而居,單體的住房聚合為村落,近年考古方面已發掘出多處有一定規模的原始社會民居聚落,例如陝西西安半坡村及臨潼姜寨遺址。姜寨是距今五千年的仰韶文化遺址,有五座大房子,並各有若干小房子環繞,五座大房子共同面向一個廣場,這是母系氏族社會的環境寫照。

 

有關夏商時代的居住建築,重要考古所得是在河南偃師二里頭和殷墟,不過所獲多是宮殿、墓葬等,一般平民仍住在地穴裡。在四川成都十二橋則出土了一處干欄式建築遺址。周代實行禮制,建築平面表現為方正,前堂後寢,左右對稱,有中軸線等等。在陝西扶風鳳雛村出土的「中國第一四合院」,雖然並非住宅,但可以顯示在西周時期,中國建築的庭院式佈局已十分成熟。

 

雖然至今仍沒有發現戰國時代民居遺址,但文獻上有關民居的名詞已很多,如門、牆、戶、牖、塾、中庭、室、寢等,出土墓葬中的棺槨、榫卯的精細程度,已跟今天相差無幾。

 

中國民居建築在漫長的歷史過程中,受到各個時期不同的發展水準、不同民族及不同地區的自然條件等因素的影響,發展成為各具特色的民居類型。這些因素可歸納為社會因素和自然因素兩大類。

 

社會因素包括社會意識、民族差異、宗教信仰和風俗習慣等。以社會意識為例,傳統中國是一個長期以宗法制度為主的社會,而維繫社會穩定的精神支柱,正是儒家倫理道德學說。這種學說提倡長幼有序、兄弟和睦、男尊女卑、內外有別等道德觀念,崇尚數代同堂的大家庭生活。這種宗法制度和道德觀念,對民居的平面佈局、房間構成和規模大小,均有着深刻影響。而作為中國北方民居典型代表的四合院,就最能體現長幼有序、內外有別的中國傳統道德觀念。

 

自然因素主要是地理位置、地形地貌、氣候條件、材料資源等,這對民居形式也產生很大影響。例如中國西北黃土高原地區,降雨量少,樹木稀疏,生活於當地的人因地制宜,開挖黃土窯洞居住,既節省木材,也不怕雨水多而構成的威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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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載日期:
2019年0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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