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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墨家的核心思想「兼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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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墨子的壁畫(圖片提供:聶鳴/FOTO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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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倡人與人之間無差別的「兼愛」,是墨家思想的核心內容,而且這一核心觀點貫穿到墨家學說的各個部分。「天志」(肯定天的意志)、「明鬼」(相信鬼神的存在)的宗教觀,是「兼愛」學說的理論依據,因為天是提倡兼愛,反對差別的。在政治上,墨子反對戰爭,鼓勵提拔出身低微的賢士,這是兼愛的具體表現。在生活上,墨子主張「節用」(節儉)、「節葬」(節省喪葬的花費)、「非樂」(反對音樂),是「兼愛」的經濟原則。

 

墨子認為當時社會上存在的種種問題,如諸侯國之間的戰爭、家族之間的爭奪、人與人之間的互相迫害、君不施惠於臣,臣不盡忠於君、父不愛子,子不孝順父、兄弟之間的不和睦,關鍵的問題就是不相愛,不相愛的原因就是人與人之間存有差別。針對社會上存在的問題,墨子提出解決的辦法——「兼以易別」,即以「兼愛」替代「差別」。他認為假如天下人都像愛自己一樣地愛他人,哪還有不孝的兒子和不順從的弟弟?如果人人都愛別人的家如像愛自己的家一樣,哪還有偷盜別人家庭的小偷?如果人人都愛別的國家如像愛自己的國家一樣,哪裏還有國與國之間的戰爭?如果各國君民都推行他的兼愛主張,天下便能大治了。墨子兼愛的社會主張,反映了社會上最廣大的平民階層的真誠願望,是人類一種崇高的理想。但是在現實社會中卻很難實現,因為人們很難超越自己、超越自己的家庭和國家,去愛別人、別家、別國。統治者也很難放棄自己、家族、國家的私利,而接受墨子的兼愛主張。故此,墨子游說各國君主來實踐他的兼愛學說,只能是一廂情願的空想。

 

墨學的最高理想是「兼愛」,並主張以「兼愛」替代「差別」,因此墨者把信奉並推行這種學說的人稱為「兼士」,把反對這種學說的人稱為「別士」。墨子提出了一種邏輯上的假設:某地有一位「別士」和一位「兼士」。「別士」認為:「我怎麼能把我朋友的身體看成自己的身體,把朋友的親戚看成自己的親戚呢?」所以他的朋友在遇到飢餓、寒冷、疾病、死亡等困難時,他均無動於衷。而「兼士」則認為:「我應當把朋友的身體看成自己的身體,把朋友的親戚看成自己的親戚。」所以,在墨子的思想中,「兼士」是一種高尚人格的化身,是墨學中最高的人格理想。推而廣之,把別人的國家看成自己國家的君主,就是「兼君」,反之就是「別君」。墨子告訴統治者,如果讓人民選擇,他們會選擇哪一種君主呢?這是每位統治者都必須認真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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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子極力提倡「兼愛」(圖片提供:視覺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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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子所講的兼愛並不是無原則的。他認為「愛人者,人恒(恒是經常的意思)愛之(之是代詞,指上句的愛人者);利人者,人恒利之。」但是反過來,「恨人者,人恒恨之;害人者,人恒害之。」對於那些不講兼愛的人、仇恨別人的人、侵奪別人家財的強盜、攻伐別國的君主,兼愛的原則就不適用了,因此他提出了「殺盜非殺人」的說法。墨子認為研究任何問題都必須「察類明故」,即要對事物進行科學分類,不同類的事物不能混淆。強盜嫉恨他人,盜竊他人財產,因此不能把他放在一般「人」的概念裏,他也不屬於兼愛的對象。聖王、仁者是反對殺人的,但是並不反對消滅那些害人的人。殺死強盜並非屬於殺人,而是除去天下的禍害,最終目的還是為天下謀福。

 

墨子提倡「兼愛」,主張人有能力時就幫助別人,有財富就分給別人,有學問就教育別人,相愛互利,以兼愛代替差別,在人間實現平均和平等的理想。儒家則希望通過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最終實現世界大同,意思是使世界以天下為公,選賢與能,沒有盜賊,夜不閉戶;人不獨親其親,不獨子其子,使老有所終,壯有所用,幼有所長,孤獨無依與殘疾的人皆有所養(見《禮記‧禮運》)。因此,墨子的兼愛與儒家的大同,在終極目標上是一致。戰國以後的中國社會,基本上還是宗法家族社會,人不能超越家族、鄉里、國家去愛天下的人,所以墨家的學說顯得缺乏可行性。但是墨家文化並沒有徹底消失,而是融入了整個中國文化體系,成為中國人格理想中的積極因素之一。在墨子的思想體系中,「兼相愛(無差等地互相關愛)」是與「交相利」(互致利益)互相聯繫的,或者說「交相利」是「兼相愛」具體應用的結果。兼愛的人,有力者要幫助無力的人,有財者要幫助貧困的人,給別人實實在在的好處。墨子以孝親為例,孝敬自己的父母,也要孝敬別人的父母,這樣別人也會反過來孝敬你的父母。愛自己國家的人,也要愛別的國家,那麼別國的人也會來愛你的國家。墨子因此得出結論:愛人的人,必然得到別人的愛;有利別人的人,必然得到別人的幫助,天下的兼愛就實現了。

 

由於墨子的「兼相愛」要表現為「交相利」,所以他實際上是以物質的功利來判斷精神上的兼愛。他說:「仁人志士,務求興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大意是指能否給國家、人民帶來實際的利益,是判斷一個在上位者是否合符「義」的根本標準。因此可以說,墨子建立了中國思想史上第一個功利主義的理論體系。墨子的功利主義不同於古今中外的市儈主義,主要理據有兩點:一、墨子重視的功利是國家、人民之利,而不是個人的私利。墨子判別是非的根本依據是「三表法」,而「三表法」的最後一條是「發以為刑政,觀其中國家百姓人民之利。」也就是說先將立論變為政令,並應用於行政方面,檢討它對國家百姓有無利益。可見墨子所說的利益是從國家百姓的利益出發,而不是市儈的人所追求的個人私利。二、 墨子的功利主義,既重視行為的結果,也重視行為的動機。例如一個人恭恭敬敬地站在河邊釣魚,並不是因為他怕打擾了魚,而是為了把魚釣上來。所以觀察人要「合其志功而觀焉」,其中「志」就是動機,「功」就是效果。

 

表面看來,「天志」、「鬼神」是「兼愛」學說的保護神,墨子認為順天意者兼相愛(無差別地互相關愛),交相利(互致利益),必然會得到天的賞賜;反天意者別相惡(互相仇恨),交相賊(互相殘害),必然會得到天的懲罰。然而在先秦諸子的思想中,天是因人而異的,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天」,因此墨子的天,也只不過是他宣傳「兼愛」的工具。在政治思想上,墨子主張「尚賢」(推崇賢士)和「尚同」(主張意見與上級相同)。「尚賢」是不分人的貴賤和職業,有能力的人就要推舉出來,讓他參與政治。這是將兼愛學說推及社會下層的具體措施。「尚同」則是要天下人民的思想跟天子相同,以保持政治的統一。但天子則要「一同於天」,即貫徹「兼相愛」的天意。在當時諸侯混戰、國無寧日的時期,兼愛首先要「非攻」。因為戰爭是對人民最大的傷害,是一切苦難的根源。墨子「節用」、「節葬」、「非樂」的生活主張,也是從「兼愛」的基本觀點出發而提出來。因為統治者的奢靡生活,歌舞昇平,厚葬久喪,都會使百姓傾家蕩產。所以,這種慘無人道的事情,懂得兼愛的君王是絕對不會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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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st updated:
2021-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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