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lendid
Chi Culture
受到歲月侵蝕、環境污染和人類活動的影響,不少文物古蹟和自然景觀正受到破壞和威脅,而這些全人類的瑰寶一經破壞便難以補救;而一些口述承傳和非物質性的文化遺產亦很容易因時間、經濟和社會變遷等因素而湮沒,所以保護的工作實在刻不容緩。
聯合國教育、科學及文化組織於1972年通過《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呼籲各國關注世界上具有「突出意義和普遍價值」的文化和自然遺產,承認它們是世界遺產的一部分,並確保這些遺產能得以保存。中國在1985年加入《世界遺產公約》,參與這個世界性的文化和自然遺產的保護活動。
21個公約締約國組成了一個世界遺產委員會,主要職責包括審批申請、監測各遺產地的保護和管理狀況、審議批准世界遺產基金的使用及國際援助專案等。締約國需要肩負起保護世界遺產的責任,把遺產保護工作納入國家重點政策之內、在國家成立負責文化和自然遺產保護的機構,以及培訓有關專業人員等。另外,世界遺產委員會亦制訂了一系列措施,以支援締約國保護其世界遺產,例如在需要時提供專家、技術人員、設備及器材、低息或免息貸款,甚至無償補助金。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將世界遺產主要分作四大類,分別為文化遺產、自然遺產、文化和自然雙重遺產,以及文化景觀遺產;又在2001年5月起加設「人類口頭遺產和非物質遺產」,作為對世界文化遺產保護活動的補充。
文化遺產——包括文物、建築群和考古遺址三大類,它們都具有珍貴的歷史、藝術、人類學或科學等價值,標誌着人類歷史上一個重要階段,或是為已消逝的文明或文化傳統提供特殊的見證等。
自然遺產——包括由自然和生物所組成的自然面貌、瀕危動植物的生活境區或天然名勝等。它們的美學或科學等價值均得到舉世公認,是地球演化史中重要階段的例證或獨特的自然現象等。
文化和自然遺產——這雙重遺產兼具文化遺產和自然遺產的特色。
文化景觀遺產——包括由人類設計和建設的景觀,以及關聯性文化景觀等。這些景觀大多與宗教、自然因素、藝術或文化有直接關係,而不是以文化物證為特徵。
人類口頭遺產和非物質遺產——指具有特殊價值的文化活動和口頭文化表述形式,其中包括語言、故事、音樂、遊戲、舞蹈風俗和各種藝術表達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