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ic

中國古代的特務組織也是司法機構?

1005ph015
明「錦衣衞印」
1005ph015

在中國古代法制史上,出現過一種特殊的司法機構──明代的廠衞組織。廠,指由宦官組成的特務機關東廠、西廠。衞,指錦衣衞。錦衣衞原為皇帝的侍衞親軍,自明太祖朱元璋起,就任用錦衣衞偵緝、預審刑事案件。明成祖時在錦衣衞增設北鎮撫司(簡稱北司),負責預審皇帝交辦的案件,成為直屬於皇帝的預審機構。東廠創自明成祖永樂十八年(1420年),是太監特務組織,用來刺探百官及民間的情況及偵緝刑事案件。在明憲宗、明武宗時,還曾一度設立了性質相同的西廠、內廠。

 

廠衞組織濫用司法偵緝特權,朝廷文武百官,甚至刑部、都察院、大理寺三法司本身的司法審判工作,也在其監視之下。它們不僅有權偵察逮捕,還有權任意刑訊、拘押,可說是集偵緝、逮捕、審訊、典獄、行刑於一身的特務。廠衞特務可以私設刑堂,對人拷打逼供,叫做「打樁」。他們在刑訊時使用大量的法外酷刑,如剝皮、刷洗、梟令(殺之以示眾)等,不勝枚舉。後來,明正統十四年(1449年),明英宗命太監金英在大理寺築壇,審理刑部、都察院獄囚。於是,金英頭頂黃蓋坐在中間,刑部尚書等三法司的首腦列坐左右。從此三法司斷案量罪,都要看太監臉色行事,絲毫不敢違抗。

1005ph016
廠衞審廠往往先用酷刑逼招,夾棍拷問是常用的手段
1005ph016

明憲宗成化十三年(1477年)三月,西廠的密探通過捕捉散播謠言的人來求賞賜,大多是用偽造的書籍引誘無知的人,使他們傳播流言,然後再將他們逮捕,因此含冤而死的人不計其數。由於當時把持西廠的太監汪直氣焰很大,滿朝文武無人敢為這些含冤死去的人說公道話。後來西廠的旗校又製造了一宗謠言案。當時有某州通判曹鼎、某縣知縣薛方,都是河北寧晉人,正好同被罷官在家閒住。西廠旗校誣陷寧晉人王鳳與盲人康文秀傳授妖書,株連到曹、薛二人,像許多其他的受誣者一樣,二人被非法拘捕,嚴刑拷打,屈打成招,被判死罪。由於曹、薛兩家稍懂法律知識,他們一次又一次地上告。當時的皇帝明憲宗終下令將此案交法司復審,結果案情果然不符合事實。西廠捏造冤案的真相大白之後,明憲宗並沒有對這些枉法營私的惡劣行徑加以處罰,只是不痛不癢地下詔,責備廖禮等人說:「法律機關應該慎重刑訊,不要徇私殺害無辜。」及後,妄興謠言獄的那些西廠旗校們依然我行我素。

 

楊左慘案

這是關於明末奸臣魏忠賢迫害東林黨人的一件著名案件。魏忠賢本為市井無賴,因還不起賭債而自閹做宦官,並得到明熹宗寵信,結黨營私,擾亂朝綱,陷害忠良。東林黨人左副都御史楊漣憤而上書揭露他的罪狀,左僉都御史左光斗,也因為參與了對魏忠賢的彈劾,以及揭發了魏的死黨崔呈秀的醜行,而觸怒了魏忠賢及其黨徒。明天啟五年(1625年),魏忠賢誣陷楊漣、左光斗等六人受贓,將他們逮入詔獄。施用「全刑」拷打,即:械、鐐、棍、拶、夾棍,五毒俱備,使他們血肉潰爛,求死不得。最終,楊漣、左光斗、魏大中、袁化中、周朝瑞五人全在獄中被活活折磨至死。為了給他們的所作所為製造法律依據,未死的顧大章被魏忠賢轉入刑部監獄以獲取案詞。當顧被第二次轉入北鎮撫司的詔獄時,心知無緣再見天日,自縊而死。這就是震動朝野的「楊左慘案」,後世也稱「六君子冤案」。

1005ph017
明朝宦官魏忠賢像,他利用廠衞之權位造成許多冤獄
1005ph017
Last updated:
2019-11-21

Extended Re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