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汉武帝为何爱民又要用严刑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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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武帝治国,内重刑名,外行仁政,所以他是一位既爱人民但亦以严法治国的君主。

 

武帝刚即位,便宣布凡家有八十岁以上老者,免两个人的算赋(人头税),有九十岁以上老者,免除军赋。又分别在三十五、四十、四十七、四十九、五十一、五十二岁时,赐各地鳏寡孤贫及老者或绢帛或米粮。对于巡行经过的地区,亦常常减免当年租赋,另加赏赐。又允许罪犯纳钱赎罪,死囚以五十万钱亦可减死一等。在位五十四年,共大赦十八次,司马迁及后来的宣帝皆因而得赦。兴水利外,晚年追悔对农民太苛,还推行富农政策,助民提高农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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悔对农太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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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刑酷法的武帝

武帝以严法治官,二十七岁时,命张汤和赵禹修订律令,历五年完成,修订后的律令共三百五十九章,光是大辟(死刑)就有四百零九条、一千八百八十二事。在他五十八岁时,因农民频起乱,又作沉命法,规定太守以下如不能镇压起乱,皆死罪。严刑以外,他又爱重用酷吏,本意是鼓励他们不避皇亲,压制豪强,但如杜周、王温舒之辈,多贪赃枉法,又专窥皇上意图断案,致冤案迭起。像武帝六十六岁时所发生的巫蛊之祸,被牵连治罪者多达数十万人,致李广利投降匈奴,朝野人心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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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连乱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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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载日期:
2018年0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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