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中国古代田制与赋役

声音导航

 

202106phn039_01
明代万历年间的收税票,是官府税收的书面凭证。(图片提供:文化传播/FOTOE)
202106phn039_01

自古以来,税收是维持国家运作的主要收入来源。中国古代的赋、税、役制度里,“赋”是为满足军费需求,按田地或按户征收纺织物、货币或马匹等,后来被称为“户赋”。“税”在古代主要是农业税。“役”是指兵役和徭役,服劳力之事。具体的解释例如在春秋战国时期,税以田地为征税对象,征收粮食;赋的征税对象经历了从按田地计征到按户计征,征敛货币或纺织品;役以人身为征发对象,征调的是劳动力。古人把所交纳的税收称为“王赋”、“纳皇粮”,把所承担的力役称为“王役”、“应皇差”。

 

古时何人要缴税?从秦汉到唐朝前期,登记在官方户籍中的成年人一直是主要的征税对象。秦汉时期,农业税制被后人称为“租赋制”。其中,田租(税)以田亩为征税对象,征收粮食;赋以人口为征税对象,征收钱币。例如汉代的“口钱”(人口税),是向7至14岁的人口征收,每人每年交23文钱。“算赋”是向15至56岁的人口征收,每人每年交120文钱。先秦到东晋,税单是以竹简及木牍由官员逐片刻写而成。其后才用纸作为税单,但每张税单都要人手所写,工程浩大。从先秦到唐代,人民纳税后的完税凭证,只以官府的税收会计文书为依据,不会发给人民任何完税凭证,这给予贪官污吏贪赃枉法、税外加税的可乘之机。直至五代十国,才向纳税人发放完税凭证,名为“税帖”。

202106phn040_01
战国楚地错金鄂君启铜节(楚王颁发给鄂君的免税凭证)铭文。中国国家博物馆藏。 (图片提供:聂鸣/FOTOE)
202106phn040_01

中国以农立国,农业税是古代税制的重要一环。从先秦到汉代,征收亩产量的十分之一,被认为是农业税最合理的税率。不过,每亩税率规定多少,特别是税率采取什么形式,在中国古代有很大变化。例如汉高祖刘邦实行“轻田租,十五而税一”,汉景帝改为“三十税一”。另一种征收方法是计亩定额税率,称为亩额制。例如由战国晚期的秦国到西汉的《田律》,都有以100亩为计税单位交纳定额的禾杆和饲草。东汉章帝时,又按区别土地肥瘠,分为三级征税。在汉献帝建安九年(公元204年)曹操颁布的租调制,统一规定不计地力的差别,每亩一律交税粟4升。唐朝前期《赋役令》把租庸调改为按丁计征,采取全国统一的定额税率。其后,在唐朝实行两税法时又取消亩额制,规定各州要采取“均税”的办法。五代十国时期,南方有些割据政权开始对两税实行区分地力的三等级差亩额制。宋代更是将应纳田赋的田地,按土质分为不同的类别,分别制定亩定额税率。明朝征收田赋的原则是“量地利厚薄,以定则例”。明朝的税收法成为清代初年制定税法的蓝本。

 

历代王朝都有制定土地制度和政策,主要目的是要让农民有田可耕,从而有能力交税。北朝隋唐公布的土地法规,名为《地令》或《田令》,一般称为“均田制”,原意是希望保障每家每个丁男都有100亩可耕地,可惜与实际情况有差别,因为法例上亦有保障地主及田主的“私田”拥有权,官府无权重新分配私田,朝廷根本没有足够田地分给每个丁男。宋朝开始可自由买卖土地,并在各县设专人管理。

 

从民间征调劳力也是历朝皆有的制度,不想被征的民众可以交付役金替代征调。唐朝时成年丁男每年要无偿服役20天。对于具特殊技艺的工匠,则受严密监控,设有专门的“匠籍”管理,以保证有足够的工匠制造宫廷器物,以及建造朝廷的土木工程。这制度在清朝才被废除。

作者:
上载日期:
2024年01月08日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