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動盪之源」到亞洲安全之本

中國是世界上邊界情況最複雜的國家之一。陸地邊界總長2.2萬多公里,是世界上陸地邊界線最長的國家,也是鄰國最多的國家。至今,中國已與14個陸上鄰國中的12個劃定並勘定了邊界,解決了90%的定界問題。 

從被迫簽訂喪權辱國的不平等邊界條約、邊界不清到鄰國獨立,中國在領土和邊界問題上繼承了複雜的歷史遺產。在解決陸地邊界的過程當中,中國逐漸摸索出了和平談判、友好解決以及將歷史與現實情況相結合的經驗,形成了自己的特點。陸地邊界的劃定是新中國外交理論成功實踐的一個最好範例,為維護地區和平穩定和繁榮發展做出了貢獻。 

中國是世界上邊界情況最複雜的國家之一。中國同14個國家接壤,陸地邊界總長2.2萬多公里,是世界上陸地邊界線最長和陸上鄰國最多的國家。中華人民共和國在成立之初與12個國家的領土接壤(分別為朝鮮、蘇聯、蒙古、阿富汗、巴基斯坦、印度、錫金、不丹、尼泊爾、緬甸、老撾和越南)。後來印度與錫金關係發生變化,蘇聯解體後分為俄羅斯、哈薩克斯坦、吉爾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接壤鄰國變為14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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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陸地邊界與陸上鄰國示意圖(來源:國家測繪地理資訊局地圖技術審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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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今,中國已與14個陸上鄰國中的12個劃定並勘定了邊界,解決了90%的定界問題。即使像中印(印度)邊界、中不(不丹)邊界還沒有劃定,但是總體形勢也是穩定的。中國的邊界曾被西方稱為「動盪之源」,如今它們不得不承認,中國邊界的穩定已成為亞洲安全與發展之本。這是中國外交的重大成就。 

 

遺產與困難 

在長期的歷史發展過程中,中國統治者形成了一種「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觀念。中央政權只看重周邊的藩屬是否歸順,而輕視疆土劃分,因此在中央與周邊民族政權之間只有模糊多變的控制地帶,而沒有一條明確的邊界線。這種狀況自秦一直延續至清。 

1689年中俄《尼布楚條約》簽訂,這是中國第一個近代邊界條約。鴉片戰爭後,中國疆土不斷遭到蠶食。一方面,一系列不平等條約迫使中國割讓大片國土;另一方面,中國原來的藩屬國和鄰國逐漸淪為英、法、日的殖民地,列強隨即要求同中國劃定或澄清邊界線。中國的領土狀態開始被動地發生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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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沙俄侵佔中國領土示意圖(來源:《祖先II》作者 安森垚 九州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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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1912年中華民國成立,中國形式上成為一個現代民族國家。然而,政府不僅無力解決複雜的邊界問題,反而被迫承認或簽署了一些喪權辱國的不平等條約。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時,中國的版圖最終由海棠葉形變成了公雞形。 

這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時在領土和邊界問題上所繼承的複雜的歷史遺產。 

領土是國家主權的主要象徵及核心內容之一,作為一個現代民族國家,新中國需要解決普遍存在的領土爭議,完成與周邊鄰國劃定邊界線的任務。但是,要完成這樣一項任務,卻面臨巨大困難。 

首先,中國與所有接壤國家從來就沒有簽訂過一個完整的邊界條約。 

其次,即使在簽有條約、劃定邊界線的地段,也存在分界線不清、居民越界生活等很多問題。 

再次,除俄國外,以往逼迫中國簽訂不平等邊界條約的都是當時殖民地的宗主國或保護國,而此時它們已是獨立的民族國家,其中很多還曾是中國的藩屬國。這給雙方的情感和心理帶來了微妙的影響。 

此外,與中國接壤的國家所屬陣營不同,有社會主義國家,也有資本主義國家。 

涉及歷史、法理、民族、國民感情和國際關係等諸多因素的邊界問題,解決起來並非易事。 

 

兩個高峰 

二十世紀五十年代初期,由於經驗不足和忙於朝鮮戰爭,中央政府在解決與鄰國邊界問題方面,實際上實行了一種拖延政策,即對於歷史上中國「舊政府同外國簽訂的有關邊界問題的條約和協定等」,採取「既不承認、也不否認的方針」;對中國與周邊鄰國邊界存在的懸而未決的問題,則採取「暫維現狀的方針」。 

隨着以美蘇為首的兩大陣營對立格局形成,中國遭到了美國的遏制與孤立。到了二十世紀五十年代中期,為了打破包圍,中國提出了「和平共處五項原則」,力求創造穩定的周邊環境,開啟了解決陸地邊界的第一個高峰期。 

上世紀五十年代中期到六十年代初期,中國先後與緬甸、尼泊爾、蒙古、巴基斯坦、阿富汗和朝鮮等國家解決了領土邊界問題。 

其中,中緬邊界是新中國通過和平談判解決的第一個邊界。 

因受緬甸國內局勢的影響,雙方談判並不順利。時任中國總理周恩來希望把中緬邊界問題作為突破口,為解決其他邊界問題開個好頭。因此三次穿緬甸民族服裝訪緬,為談判營造友好的環境。最終在1960年先後簽署了《中緬關於邊界問題的協定》和《中緬邊界條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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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緬邊界問題的解決,為中國與其他國家邊界問題的解決樹立了典範。到上世紀七十年代,就只剩下與蘇聯(俄)、印度、不丹、越南和老撾的邊界留待劃定了。 

蘇聯解體後,哈薩克斯坦、塔吉克斯坦、吉爾吉斯斯坦相繼獨立,與這幾個新生國家的劃界問題也需要解決。因此,冷戰結束至本世紀初期成為第二個劃定陸地邊界的高峰期。 

上世紀九十年代至今,中國相繼與新獨立的哈薩克斯坦、吉爾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以及老撾和越南等國解決了邊界問題。 

 

經驗與特點 

中國解決陸地邊界的一大重要經驗,是通過和平談判,友好解決,不訴諸武力。 這是中國第一代領導人解決邊界問題的指導思想。周恩來總理表示:「我們如何同鄰國來確定邊界,那只能用和平的方法,不容許有別的方法。 我們如果一次談不好,就再談。」  

傅泰林(Taylor Fravel)在《強大的邊境,安全的國家:中國領土爭端中的合作與衝突》(Strong Borders,Secure Nation: Cooperation and Conflict in China's Territorial Disputes)一書中稱,在 1949 年以後中國與鄰國之間的23塊領土爭議,有18塊基本上都是通過和平談判的方式解決的,只有5塊發生了戰爭或武裝衝突,此外中國也沒有運用武力獲得更多的領土。 

例如,邊界爭議曾經是中越關係惡化和及至戰爭的原因之一,但是戰爭並沒有解決中越邊界問題,只是進一步惡化了雙邊關係。中越陸地和北部灣的劃界最終是在中越關係改善的大背景下,由雙方談判和平解決的。中蘇邊界問題最終也是通過談判的方式解決的。 

中印之間因為邊界問題發生戰爭,根本原因也是在於印度將單方面的主張強加於中國而拒絕談判,中國被迫採取武力。戰爭的結果是讓邊界問題更加麻煩,更為重要的是,其消極影響至今仍然制約中印關係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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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帕米爾高原邊境界碑(來源:視覺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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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中國解決陸地邊界的另一個經驗是歷史與現實情況相結合。 

新中國成立初期,中國政府就主張,在處理邊界問題的時候,既要照顧過去的歷史背景,又要照顧已經形成的實際情況。周恩來總理指示說,不能要求把凡是曾向中國進貢的地方都納入版圖,也不能追溯得太遠,如不能以元朝的疆界為根據提出要求。在解決邊界問題時,只有最後一個時期的史料才有法理根據。這「最後一個時期」就是指清末、民國時期,這個時期中國政府與外國政府談判邊界問題的資料可以引為法律依據。 

在此基礎上,中國政府在處理邊界問題時,對不同的情況採取了謹慎的具體問題具體分析的政策措施。 

對於已有舊約確定的,按國際法的一般原則處理,予以繼承。但是對於非法的「麥克馬洪線」,中國政府則採取了截然不同的立場。從歷史經驗看,以實際控制線為基礎劃界是中國以往解決邊界問題的政策,同時也採取了「對擴張國家強硬,對現狀國家寬和」的原則。 

當然,邊界和領土問題的解決也離不開領導人的魄力和智慧。上世紀六十年代,周恩來總理親自參與和主導了中國與相關國家領土邊界問題的解決。在冷戰結束後的邊界問題解決過程中,領導人的主導地位也成為解決的關鍵。 

邊界問題的解決是新中國外交理論成功實踐的一個良好範例。多年來,中國在與鄰國解決邊界問題的實踐中探索出的經驗,為維護地區和平穩定和繁榮發展做出了貢獻。 

 

中國與鄰國陸地邊界條約、協定一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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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鼎定國疆——新中國成立60年中國邊界問題研究》 聶宏毅 法律出版社 2011年

《大國疆域——當代中國陸地邊界問題述論》 齊鵬飛 中共黨史出版社 2013年

《中國解決陸地邊界經驗對解決海洋邊界的啟示》 張清敏 外交評論 2013年第4期 

《冷戰年代中國處理陸地邊界糾紛的方針》 沈志華  國際關係 2017/3/31 

《外交部稱我國九成陸地邊界已劃定》 中國青年報 2013/5/13  

《二十世紀五六十年代中共中央解決邊界問題的原則和辦法——老一輩革命家與邊界問題研究之一》 廖心文 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2013/8/9 

上載日期:
2018年0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