侗人本无自己的文字,有组织的口耳相传侗歌是主流模式。明初,侗族地区开始受到“养诲读书,化及地方”的影响,至清代民国,随着与汉文化融合,造就了一批既通识汉文又通晓侗歌的侗乡民间文人,他们始创利用汉字形态将口传侗歌记录。从收录的民间歌本可见,汉字记侗音歌本在清朝中叶就已存在。侗族大歌耳口相传的传承方式为世界罕见,它流行的每一个侗寨都是一所民间音乐学校,年长者教歌,年轻者唱歌,年幼者学歌,歌师传歌,歌班对歌、赛歌,在节庆中实践互动,世代承袭至今。
在中国,这种由特定人员有组织、在特定时间里练唱当地民族歌曲的全民均习的歌俗,仅有侗族。侗家小孩是在“抱在怀里,泡在歌里”度过童年,待到正式学歌时,大部分歌谣已浑然于心。孩童年龄相近的母亲常聚在一起,做针线、带小孩、唱歌全不耽误。妈妈们从不同的地缘或血缘嫁来,原分属不同的歌班,彼此曲目、旋律、歌词也不同,妈妈们必须在新的标准下重新习唱大歌曲目,为女儿们将来学歌做出统一、整齐的范唱。与此同时,妈妈歌班的大歌曲目也得以更新扩展。
歌师传授大歌技巧,侗语称歌师“桑嘎”或“江嘎”。传统歌师是被社会所公认的侗族大歌特殊技能艺人,在族群中有威信、受尊重。他们热心于传授大歌。习歌者的酬谢通常是相约帮干点活,送点柴炭。侗家人按年龄和阅历分别称其为:歌公歌婆、歌父歌母、歌兄歌姐。口传心授通常在同性之间,即男歌师教男歌队,女歌师教女歌队,少有异性传歌的情况。因婚姻从族外嫁来的女歌师对歌种的互相传播起到积极的作用。
歌班,又称高嘎、高伴、歌队,指在大歌流传区域,侗寨按性别自愿组成若干男声歌班和女声歌班,按年龄组成儿童歌班、少年歌班、青年歌班、壮年歌班、老年歌班。各歌班按照同族、同性、同辈的原则组成,血亲关系是歌班形成的基础,成员多是房族内及不通婚的寨子内兄弟或姐妹,人数少则三人,多则十几人,其中至少两人唱高声,负责轮流领唱高声部。
侗族有丰富多彩的民族传统节目,一年中的各种节会活动不下百处(次),有“百节之乡”美誉。一年之中,仅黔东南侗族地区就有各种节会活动84次。有全民族普遍过的节日,也有一村一寨、一族一姓的节日。在繁多的节庆民俗事项中,村寨、异性之间的相互交流离不开大歌,聚众展演的欢歌笑语、协作竞争成为精彩的生命体验,形成特有的学习与传承大歌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