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宋朝科举有何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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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科举考试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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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继承隋唐五代的科举制度,并且在这基础上有许多新的变化和发展,使得科举制度达到相当完备的程度。如三年一开科场,解试、省试、殿试三级考试制度,锁院制度、封弥誊录制度、唱名赐第、及第即释褐授官等,都是在宋代确立。宋代科举取士体现了公开考试、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成为知识分子入仕的最重要途径。宋王朝透过科举,选拔了像寇准、范仲淹、王安石、虞允文等一大批经国济世的优秀人才,在政治上发挥了突出的积极作用。据统计和推算,两宋科举取进士和诸科总共约11.5万人,平均每年取士大约为360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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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仲淹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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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贡举在太祖开宝六年(公元973年)创立殿试制度之后,一直分解试、省试、殿试三级考试。解试由地方州府官主持,省试由礼部知贡举官主持,殿试由皇帝亲自主持。应举人参加解试、省试、殿试时,均由监门按姓名引入考场,按座位就坐,不准点燃蜡烛夜试,不准挟书、传义、代笔。试卷经封弥、誊录之后,才由考试官评定等第。考生殿试合格,即唱名赐第。宋太宗之后,殿试及第者无须再经吏部铨选,即释褐授官,进入仕途。

 

解试

宋代士人要报考解试,可以在开科之年持家状到所在州府报名应举,并请三人担保家状是正确的,以符合参加贡举考试资格的要求。经审查,只要不是犯徒罪以上、身为胥吏(古代掌理案卷、文书的小吏)、期丧未满三月或身被废疾之人,都可以参加当年八月举行的解试。宋代解试又称“秋赋”、“秋闱”。于开科当年八月举行,连试三日。解试有一定的录取名额(解额),大约每百人左右取一人。

 

省试

士人解试合格,由州府发给解状,于当年十月二十五日以前到京师报到,并需有五至十名担保人。经礼部贡院审查合格,即可以参加第二年正月(后改为二月)礼部举行的省试。宋代省试又称“礼部试”、“春闱”。主考官由皇帝临时任命。一般于解试次年正月(南宋时改为二月)在京师的礼部贡院(北宋前期在太学或寺院)举行。其录取人数(省额),北宋时一般每榜取进士、诸科各约300人;南宋初,省试终场每14人取一人,后改为每17人取一人。以上为正奏名,此外还有特奏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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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奏名

凡解试合格而省试或殿试落第的举人,积累到一定举数(即参加省试或殿试的次数)和年龄,不经解试、省试,即由礼部特予奏名,直接参加殿试,分别等第,并赐出身或官衔的一种制度。

殿试

省试合格,由知贡举官奏名皇帝,参加当年三月(南宋时曾改为五月)举行的殿试。创立于宋太祖开宝六年(公元973年)的殿试制,其主要目的是:在收纳众将兵权之后,再将科举取士大权也收到皇帝自己手中,藉以巩固及加强赵宋王朝的专制统治与中央集权。殿试是对省试合格举人的复试,由皇帝亲自在皇宫大殿中主持,又称“御试”、“廷试”,是宋代科举考试中最高、最后一级的考试。殿试合格为及第,即唱名赐第;不合格者即被黜落。由于是皇帝恩赐的,故及第者无须再经过吏部铨选考试,便可直接授官,其荣耀程度亦远远超过隋唐时期。宋仁宗嘉佑二年(1057年)之后,殿试不复黜落,只是依据殿试成绩重新排列名次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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唱名赐第

在宋代,科举及第者一般要经过唱名赐第、闻喜宴、朝谢、立题名碑、编登科录等仪式与活动,才正式步入仕途。宋代殿试合格,即唱名赐第。唱名时,皇帝亲临崇政殿(后改为集英殿),宰相等大臣入殿侍立,及第举人依次被传唱姓名,分别登殿受敕,可以亲睹天颜,正式成为“天子门生”,无比荣耀。唱名赐第之日,即释褐赐绿袍、笏,表示已经脱离平民,步入仕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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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天祥于北宋理宗宝佑四年(1256年)状元及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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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贡院

北宋中期以前,解试、省试一般没有固定的考试场所,大多临时设考场于佛寺、学宫或官舍。大概自宋哲宗时起,各州府开始创建贡院,作为科举考试的专门场所。宋徽宗政和二年(1112年),诏诸路州军各置贡院,各州府的贡院才开始普遍建立起来。南宋初年,始建立专门的礼部贡院。宋代诸州贡院的形制,一般分监试、考试、封弥、誊录、巡铺、监门等处所,颇为完备。考场一般为数间相连,与现代考场相类似。正厅后为衡鉴堂,为评定试卷之所;衡鉴堂两侧为监试、主文、考试官及吏人的住所。另外有内外受事室、厨屋、钱米库、更衣室、榜屋等。各种设备一应俱全。四周有围墙,为了防止攀越,墙上往往施以荆棘,故也称贡院为“棘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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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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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载日期:
2020年0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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