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目

古時已有生人死人同住一室的風俗

香港現今因土地不足,房屋及墓地同樣緊張,但原來早在舊石器時代中晚期,生人及死人也是共處一室「居住」。那時期,人們居住在自然洞穴中,這樣的洞穴也成為死者的墓地。有學者認為,這是墓地制度的緣起。中國最早的墓地發現於北京周口店山頂洞,北京猿人將洞穴上層當作生者的居室,下層為死者的墓地。土葬逐漸成為最普遍、最多樣的喪葬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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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周口店遠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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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類社會最早期,原始人尚無形成靈魂和喪葬觀念,對親人屍體棄置荒野於不顧。《孟子‧滕文公上》:「上世嘗有不葬其親者,其親死,舉而委之於壑。」舊石器時代的晚期,先民見逝者屍體被野獸吞噬、蚊蟲叮咬,於心不忍,意識到不可棄屍於野,逐步形成喪葬禮俗。

 

在墓地選擇在人類居住的洞穴或屋內,既反映了遠古人類感情上不願離開死者,並設法保護死者的屍體免遭自然力的破壞與野獸啃齧的觀念;另一方面又反映了原始人的深層意識,即害怕死者的靈魂出來干擾危害生者,於是極力地討好死者。墓地有一個從居室葬發展為氏族公共墓地,演化為家族墓群,再演變為個人墓地的過程。當今的公墓,或可視為生前社會群體生活在死後的再現。

 

台灣十個土著民族中有八個在二十世紀初葉還盛行這種古代的「居室葬」。如泰雅族在人死時,一般即在室內自己睡床底下掘穴仰臥深埋。若父母離世埋葬後,留在身邊的子女就要放棄原屋,另擇新地蓋房居住,把舊屋讓給父母長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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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猿人背鹿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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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石器時代打製的手斧石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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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載日期:
2018年0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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