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家中有老人進入衰老期時,其子女後代多會預備後事,不過,閩粵一帶的客家人習俗是年過三十就為自己預備壽木,用杉木製作好棺材置於祖祠備用。預備後事包括畫遺像、準備壽材、壽衣和壽墳等,以表示孝心,並不忌諱。準備的時期各地不一樣,閩南一帶老人年滿五十歲並有子孫,其子女就可以為其準備壽木了,此即「生壽」,此後過世,就可以稱「顯考、顯妣」,不用稱「故考、故妣」。
為逝者畫遺像,古代稱為畫影、追喜神、畫神像,宋代就已流行,近現代民間常用炭精繪製。現通常採用逝者照片,鏡框黑色為宜,尺寸16寸左右,方便遺屬捧持。
壽衣件數,要單忌雙,布料以棉布為主,不用皮毛和緞子,恐怕來時變成獸類和斷子絕孫。有些地方為「五領三腰」,即五件上衣(或四件上衣加領帶)、三條褲子或裙子,服裝樣式多為同時代的禮服,或略帶宗教色彩的服裝。
將死之時,子孫眷屬日夜守護着彌留之際的老人,等候其壽終正寢謂之送終,古代病危之人要居於適寢,即正寢、正室。通常彌留者會吩咐交代身後事,親屬不得喧嘩和悲啼痛哭,須安靜陪其走完人生旅途最後一程。一旦驗明已斷氣初死後,家人圍在死者身邊慟哭舉哀。
民間普遍認為:子女為老人送終是盡最後的孝心,如未能為老人送終將成為其一生中的一大憾事。有沒有子女送終,是不是所有子女都來送終,是對逝者是否有福的判別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