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目

中國古代怎樣發明火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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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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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御覽》中有關硝石(又名消石)的記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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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藥是中國古代四大發明之一。中國古代發明的火藥,是將硝石、硫黃、木炭(含碳物質)搗碎,碾成粉末,經過拌和配製成混合火藥。火藥中的硝石(KNO3)在燃燒後能釋放大量的氧氣,起着氧化劑的作用,是火藥能遠射的因素。硫黃在火藥燃燒中起着還原劑的作用,是火藥能爆炸的因素。木炭則起着助燃的作用。若將三者放在密閉的容器中燃燒,便形成一個由硝石供氧的內燃燒體系,產生大量二氧化碳和氮氣,使體積急劇膨脹,脹破容器,並產生高溫煙焰,形成強烈的爆炸燃燒效應。唐以前有些煉丹家在煉丹時曾將這三者放在一起燒煉,結果受傷,乃至喪生。北宋初的兵器研製家便利用這種燃爆效應,製成最初的火器。由於史家記載的遲延,「火藥」一詞,直到1023年才在宋朝於開封設置火藥作坊時問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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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御覽》中有關「石硫黃」的記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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硝石和硫黃都是礦物質。硝石多產於甘肅、青海、四川、山西、河北、內蒙等省區。硫黃多產於湖南、山西、河南等省。據《太平御覽》卷987記載,大約在公元前六世紀,就有人知道它們的部分產地。對它們特性和用途的探索,始於醫學和藥物學。古代的醫學家和藥物學家為了採集標本和給人治病,到處探尋各種藥物,並有人託名「神農」,在中國最早的藥物典籍《神農本草經》中,記載了硝石和硫黃的醫藥性味、功用和主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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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農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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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古代煉丹家煉丹的目的甚多,但用硝石、硫黃等藥料煉製長生藥則是其主要目的之一。因統治者夢想長生久視,所以支持煉丹。早在戰國時,楚國就有人向荊王獻不死之藥。唐代煉丹家在煉丹前常用明火烘燴的方法,制伏某些藥物的有害性,也包括制伏硝硫炭合煉時產生的燃爆性,這種方法被稱為「伏火法」。「伏火礬法」與火藥的發明直接有關,其法是將含碳的物料馬兜鈴,同等量的硝石、硫黃放入容器中點火合煉,結果迅速燃燒,放出大量的熱能和氣體,引起爆炸。這種引起爆炸災禍之物,正是被煉丹家發明的最早的火藥。此法被煉丹家清虛子記錄在公元808年(唐憲宗元和三年)問世的《太上聖祖金丹秘訣》中。可見,火藥的發明至遲不晚於公元80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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煉丹

古代方士的術語,「丹」即「丹砂」,即將硃砂等藥物放於爐火中燒煉,以製成長生不死丹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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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普〕https://www.chiculture.net/0814/html/10pt_12pt/12pt/f_gd_12.gifhttps://www.chiculture.net/0814/html/10pt_12pt/12pt/a2_12.gifhttps://www.chiculture.net/0814/html/10pt_12pt/12pt/n_gd_12.gif;〔粵〕faan4,音「凡」。 義:泛指某些金屬硫酸鹽的含水復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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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籍記載中的「伏火硫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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煉丹家在公元808年發明火藥後,並未擴大火藥的使用範圍。但北宋朝廷卻於1023 年在開封設置火藥作坊製造火藥,並在1044年(北宋慶曆四年)刊行的兵書《武經總要》中,正式刊載了「火球火藥方」、「蒺藜火球火藥方」、「毒藥煙球火藥方」等世界上最早的三個火藥配方。這3個火藥配方都用硝石、硫黃、木炭(或含碳物料)作基本原料,再摻雜一些易燃和致毒物料,配製成不同性能和用途的火藥。它們所用物料的重量和在火藥中所佔的百分比各不相同,但作為火藥主體物料的硝石已經接近或超過50%,比初期火藥的含硝量有較大的增加,使火藥有可能用於軍事。它們的配製工藝已從粗糙趨向精細,在製作上也從分散少量,發展到成批多量,為火器的擴大製造和使用創造了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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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經總要》中記載的三個火藥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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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載日期:
2019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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